山東聊城冠縣事業單位“歸雁興聊”人才引進公告
山東省冠縣事業單位“歸雁興聊”人才引進公告
為加快實施“人才興冠”戰略,打造“智匯冠縣”品牌,吸引高素質專業化人才回歸冠縣、奉獻冠縣,推動我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上級政策要求和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水城優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見(試行)》(聊發﹝2020﹞14號)文件精神,現將2020年我縣事業單位“歸雁興聊”人才引進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進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人才引進對象
在聊城市以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在職人員,其本人或配偶籍貫、出生地在聊城,或曾在聊城工作學習,且屬我縣急需緊缺的人才。
(二)資格條件
1. 具有博士學位或全球TOP200高校、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學位(“雙一流”建設高校畢業生是指“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畢業生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相關專業畢業生,詳細名單見附件1),博士45周歲以下、碩士40周歲以下、本科生35周歲以下(計算年齡時間截止為當年1月1日,下同)。其中,引進到學校,曾獲得市級及以上教學能手、名師名校長等榮譽稱號的,可放寬至普通高校(不含獨立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2. 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無違紀違法及其他不良記錄。有任職和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應符合相關政策規定。
3. 2007年以來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須為通過公務員公開招錄考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性安置方式取得編制。其中,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須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
4. 安排到學校或醫療機構的,應具有相應的從業資格證。
5. 具有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6. 符合擬任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 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
(1)在校期間受過院系及以上處分的;
(2)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3)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尚在任職試用期內的;
(4)被確定為失信執行人的;
(5)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錄用聘用的。
二、安排原則
(一)同級對口原則。按擬引進人才現工作單位行政層級、單位性質等,結合編制(崗位)空缺和本人意愿,對口安排到縣鄉事業單位,鼓勵順向流動,控制逆向流動。
(二)人崗相適原則。根據擬引進人才工作單位職能和性質,堅持職能相近、專業匹配、人事相宜原則,進行崗位安排。
(三)任職回避原則。人才引進各環節及單位(崗位)安置應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
(四)即時辦理原則。引進人才考察、體檢合格的,在10個工作日內,由引才單位或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完成人員調配等手續。配偶符合引進人才條件的,一并辦理隨調手續。對優秀領導干部或高層次管理、技術骨干,可按“一事一議”辦理。
引進人才愿意受聘到企業的,保留事業身份5年;引進人才為公務員(參公)身份的,可根據引才單位主管部門行政編制空缺情況,優先調任公務員崗位。
引進博士、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或全球TOP200高校、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畢業生的,不受崗位限制,按任職資格條件聘用到相應崗位上,其中滿編、超編單位,可使用周轉編制辦理入編。
三、引進程序
(一)個人申請。填寫《冠縣事業單位“歸雁興聊”人才引進申請表》(見附件2),將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本復印件、由任職所在地相關部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的在編在職證明及同意調動證明(見附件3)、學習工作經歷證明(見附件4)等材料生成電子文檔,通過郵件方式一并報送。郵件名稱統一為“××(姓名)-歸雁興聊”。
(二)資格初審。即報即審,根據職責分工,由縣組織人社部門對申請人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并就安排意愿進行溝通。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工作全過程,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調動,并視情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推薦單位。根據申請受理情況,由縣組織人社部門與機構編制部門會商后確定安置意見。推薦安置工作一般每季度集中推薦1次,也可根據實際隨時推薦。有接收引進人才意向的單位,可主動向組織人社部門提出人員需求;符合條件人員,也可根據安排原則自行聯系接收單位。
(四)考察體檢。引才單位或主管部門制定考察方案,對擬引進人才進行全面深入考察,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嚴把綜合素質關。根據崗位特點和實際需要,考察環節可設置專業測試、技能操作、試講等內容。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其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是否依法合規進入機關和事業單位、“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內容,同時還應考察是否有任職回避情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組織擬引進人才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考察、體檢工作由引才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四、引進服務期
引進人才按照個人申請、資格審查、推薦單位、考察體檢、調動入職的程序辦理,引進后在冠縣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
五、報名時間和聯系方式
個人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截止。報名時,請將個人申請材料生成電子文檔,按要求發送到指定郵箱。其中,申請安排到黨群系統事業單位的,報送中共冠縣縣委組織部干部科;申請安排到政府事業單位和鄉鎮事業單位的,報送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聯系方式:
1. 中共冠縣縣委組織部干部科
聯系電話:0635-5232145 5236143
郵箱:gxxwzzbgbk@lc.shandong.cn
2. 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聯系電話:0635-5231061轉804
郵箱:gxrsj@lc.shandong.cn
附件1.“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
附件2.冠縣事業單位“歸雁興聊”人才引進申請表
附件3.同意調動證明
附件4.學習工作經歷證明信
中共冠縣縣委組織部
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