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東淄博市技師學院招聘教師6人公告(二)
2020年淄博市技師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公告(二)
根據學院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及有關規定,現就2020年學院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分類及組織形式
根據招聘崗位的特點,本公告招聘崗位為高校教師類(D類)崗位。其中:D1類崗位為教師崗位,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此次招聘,筆試、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公示工作由學院自行組織,聘用工作由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負責組織。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含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香港和澳門居民)。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應聘初級崗位的,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1979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條件。
國(境)外高校畢業生獲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后,可應聘同等學歷層次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崗位。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專業要求,由學院招聘工作辦公室認定。
(五)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資格要求和其他條件。
(六)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七)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八)不能應聘的情形詳見應聘須知(附件2)。
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應聘崗位具體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材料,國(境)外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應聘崗位具體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資格證書等材料,其他應聘人員的相關證書及材料須在2020年9月2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確的時間計算截止日均為2020年9月2日。
三、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2020年淄博市技師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報名
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的方式進行。
報名地址:淄博市技師學院(http://www.zibotc.cn/)。
報名時間:2020年9月7日09:00-9月11日16:00。
審核時間:2020年9月7日09:00-9月12日12:00。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內容,按規定的報名時間(以報名系統時間為準)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全面、詳實地填寫、提交相關個人應聘信息,并上傳有關證件、材料電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詳見應聘須知(附件2),每人限報1個崗位。因信息填報不夠及時、全面、準確而導致未通過審核的,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須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身份證及信息必須一致。
應聘人員在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信息經初審通過后,不能更改。在報名時間內,初審不通過的應聘人員,可根據情況修改完善信息后繼續填報原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初審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不能改報其他崗位,但可在審核時間截止2小時前(即9月12日10:00前)再次上傳修改完善后的原崗位報名信息。
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變造證件、證明(其他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擬聘用人員公示信息在學院網站發布,應聘人員應注意及時登錄網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責任自負。
2、網上初審:網上初審,是根據應聘人員網上填寫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進行初步審核。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學院師資招聘工作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網上初審,同時做好相關咨詢工作。對符合應聘條件的,應初審通過;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要初審不通過并說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材料。對通過網上初審的人員,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3、取消核減計劃: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照開考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或取消招聘崗位。取消核減結果在網站進行公告。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將不能改報。
五、考試與資格審查
(一)筆試
筆試時間為2020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
筆試內容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教學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20%和80%。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學院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結束后,分崗位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不滿上述比例的按實有人員確定;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并列人員同時確定為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所有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學院在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指導下具體負責。筆試后,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由本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見應聘須知(附件2),具體要求以資格審查公告為準。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審核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面試
面試根據崗位特點,采用試講(說課)、答辯等多種方式組織。面試由學院根據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備案的方案組織實施,具體要求詳見面試公告。
面試考官一般由7人組成,聘請外地考官。
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
(四)總成績計算與排名
筆試和面試等考試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
面試成績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如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崗位,按預先規定條件或加試確定。
六、考察和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按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未按時提交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等材料的視為放棄考察、體檢資格。
考察、體檢時先按1:1的比例進行。因考察、體檢不合格和棄權造成空缺的崗位,可從應聘同一崗位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考察工作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由學院負責組織。考察可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招聘條件,提供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體檢由學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棄權。體檢時,對于已經懷孕的應聘人員,可延期進行胸透等檢查項目。
復檢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26號)文件規定執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將盡快安排考生復檢”。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七、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學院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新聘用人員具有連續一年及以上工作經歷(以勞動合同等正式手續和社保繳費證明為準)的,試用期一般為6個月;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一般為12個月。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合格的原則上按照招聘崗位類別及層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員按照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管理,納入人員控制總量實名制。
八、咨詢、監督及其他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招聘全程接受紀檢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
咨詢電話:0533-2778227、2778218
監督電話:0533-2778477
學院網址:(http://www.zibotc.cn/)
應聘人員如果認為招聘過程中的具體行政行為影響了自身合法權益,可在具體行政行為公告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進入面試范圍人員要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程序的,責任自負。
公開招聘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規定執行,如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處理。應聘人員在應聘過程中,不服從招聘部門正常工作安排、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可對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試、聘用資格的處理。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技師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1:2020年淄博市技師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二).xls
附件2:2020年淄博市技師學院公開招聘教師應聘須知.doc
淄博市技師學院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