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赤峰巴林左旗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2人簡章
巴林左旗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為全面落實《赤峰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實施細則》(赤公通〔2017〕128號),推進我旗公安警務輔助人員隊伍正規化建設,根據工作需要,經巴林左旗人民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為巴林左旗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2名。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此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2名(限男性),其中: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從事警務輔助工作人員10名(普通崗位8人,蒙漢兼通崗位2人),在退役士兵人員中招聘從事警務輔助工作人員12名(普通崗位9人,蒙漢兼通崗位3人)。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2020年8月28日前具有巴林左旗戶籍或高考時生源地為巴林左旗的,年齡18至26周歲(1994年8月28日至2002年8月28日期間出生);
3.應聘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崗位的,應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應聘退役士兵崗位的,應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
4.身高在170cm以上,五官端正。單側裸眼視力不得低于4.5,無色盲、色弱、無口吃、無重聽、無吸毒史、無傳染性疾病、無殘疾、無紋身,無不良嗜好;
5.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政治素質過硬,政治立場堅定,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刑事處罰或者治安拘留處罰及以上治安處罰的;
2.有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退役軍人在服役期間受過處分的;
6.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2020年9月5日至9月11日通過巴林左旗人民政府網站、巴林左旗有線電視臺等公共媒體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資格預審。應聘人員于2020年9月12日至9月1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攜帶本人戶口本、畢業證、退出現役證,到巴林左旗公安局一樓大廳(西側)對五官、身高、無紋身、無口吃、無殘疾等情況進行預檢。預檢合格者方可參加報名。
2.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0年9月16日至9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報名地點:巴林左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樓服務大廳。
報名時,應聘人員須持旗公安局出具的預檢合格證明,同時提供符合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退出現役證、征信證明、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所有證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1份(用A4紙復印)。
應聘人員報名時,應填寫《巴林左旗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并在報名表處粘貼近期大1寸藍底免冠彩色照片(同時提交同底照片2張)。
3.資格審查。由旗公安局和旗人社局依據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初審結果現場確認,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過程始終,發現問題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三)筆試
由旗人社局、公安局共同組織實施,旗紀檢委派駐旗人社局、旗公安局紀檢組負責監督。
筆試開考比例按招聘計劃聘用人數與參加筆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未達到開考比例產生的招聘計劃空缺,另行組織公開招聘。
1.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 9:00-11:00;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請于2020年9月24日到旗人社局領取筆試準考證。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
3.筆試方式和成績評定: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一張卷,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50%。
4.筆試試卷命題、閱卷等事項委托異地人事考試機構進行。筆試閱卷工作采用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原則上不接受應聘人員查分申請。
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者在筆試成績加權前加2.5分。
筆試成績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四)體能測試
由旗人社局和旗公安局組織實施,旗紀檢委派駐公安局紀檢組負責監督。
1、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以體能測試通知單為準。
2、體能測評項目為六項,每項10分,滿分60分。體能測評項目按照《公安特警男子青年組體能考核參考標準》新入警隊員規定的10米×4往返跑、3000米跑、100米、引體向上、俯臥撐、立定跳遠。
3、評分參照《公安特警男子青年組體能考核參考標準》新入警隊員評分標準,體能測評成績占總成績50%。
(五)加分因素
1.具有散打、摔跤、跆拳道、排爆等特長的,在總成績上加5分(需提供相關證明并進行現場測試)。
2.符合以下條件者,在總成績上加3分。
(1).公安烈士或因公犧牲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2).在職公安民警子女;
(3).被旗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為”光榮稱號的;
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加分條件的,只取加分值最高的一項。
總成績=(筆試成績+2.5)×50%+體能測試成績×50%+符合最高加分條件所賦分值。總成績并列者,取筆試成績高者。
(六)體檢
按照1:1比例確定體檢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對因體檢不合格的,按照該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政審考察
由旗公安局、旗人社局成立政審考察工作組,對擬錄人員進行政審考察,政審考察參照錄用人民警察政審規定執行,對因政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對考察后出現空缺的崗位,按照該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管理
警務輔助人員一經聘用,享有以下待遇。
1、旗公安局與警務輔助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旗人社局備案。
2、實習期6個月,實習期間工資待遇按內蒙古自治區確定的巴林左旗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實習期滿后,轉為六級輔警,并兌現工資等相關待遇。實習期滿考核合格聘用人員按照巴林左旗公安局輔警工資待遇執行,實行層級管理。
3、實習期滿考核合格聘用人員,按現行社會保險政策、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4、勞動合同一年一簽;合同期滿后,符合警務輔助人員聘用條件的續簽合同。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過程中,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聘用資格,同時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嚴防泄密事件的發生。工作人員凡與考生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應實行公務回避。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旗人社局和旗公安局負責解釋。
巴林左旗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