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開封蘭考縣選派自籌差供編制人員1030人公告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形成科學合理的管理體制”的精神,激活既存編制資源,根據《中共蘭考縣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印發<關于服務基層深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蘭改發〔2017〕11號)規定,決定選派自籌和差供編制人員充實到基層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派計劃本次計劃選派1030人,詳見附件1。
二、選派對象及條件(一)選派對象和要求選派對象:全縣所有在編自收自支和差供人員(衛生系統的醫院和衛生學校除外)。條件要求1.鄉鎮(街道)、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崗位,男性及干部身份的女性50周歲以下,工人身份的女性45周歲以下(以檔案年齡為準,下同);2..三個街道社區崗位選派限年齡45周歲以上(主要職責是從事社區管理與服務等工作);3.大數據管理局崗位選派年齡限40周歲以下;4.已經被選派和招聘的,被退回不滿1年的不能參與本次選派。(二)選派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2.具有正常履職所需要的身體條件。
三、選派報名程序(一)發布選派信息通過“拼搏創新”“蘭考就業”微信公眾號統一發布。(二)報名參加選派人員應于2020年 9月7日至9日在本人編制所在單位填寫《蘭考縣2020年公開選派報名表》(見附件2,通過“蘭考就業”微信公眾號下載或點擊閱讀原文下載),經編制所在單位初審,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由所在單位到縣委編辦進行編制審核,審核合格者于9月15日下午6時前報縣人社局就業創業服務中心(北二樓東頭)。
四、綜合測試所報崗位未達到計劃數額,直接進行選派;超出計劃數額,進行綜合測試,主要測試選派人員綜合能力、身體條件等是否適應所報崗位的工作,按分值由高到低依照第一二三志愿順序錄用,三個志愿崗位均未錄用者,調劑到其他崗位。
五、選派人員錄用對擬選派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者,辦理選派手續。
六、選派人員待遇和管理本次選派人員的待遇和管理,按照《中共蘭考縣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印發<關于服務基層深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蘭改發〔2017〕11號)的規定執行。
七、紀律監督和責任追究 全縣所有在編的自籌及差供人員(包括平時不在崗人員)全部參加選派(因病等特殊情況除外)。未達到退休年齡也無特殊原因,不正常上班者,由縣紀委監委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在報名、測試、選用、轉編等過程中,有違紀違規和違法行為的,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和責任追究。
八、本次選派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輔導培訓班,不收取報名費、考務費。
九、本次公開選派由蘭考縣經濟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負責解釋報名咨詢電話:0371-23262959 蘭考縣人社局監督舉報電話:0371-26980109 蘭考縣紀委監委 蘭考縣經濟體制改革專項小組 九、本次公開選派由蘭考縣經濟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負責解釋報名咨詢電話:0371-23262959 蘭考縣人社局監督舉報電話:0371-26980109 蘭考縣紀委監委 蘭考縣經濟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371-23262959 蘭考縣人社局
監督舉報電話:0371-26980109 蘭考縣紀委監委
附件:蘭考縣選派人員計劃表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