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成都彭州市事業單位招聘35人公告
2020年度成都市彭州市公開招聘35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規定及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彭州市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35名(詳見附件),其中,擬面向從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或經組織選派在彭州市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聘7名,擬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6名。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工作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詳見附件)的社會在職工作者、社會未就業人員及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含畢業后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18、2019屆高校畢業生)。其中,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受疫情影響畢業的可根據所在高校相關規定適當延長),并憑證書進行確認;其他人員須在資格審查原件校驗時提供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高校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名稱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所在高校對其所學專業的認定證明。
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審查原件校驗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如留學期間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國內的專業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相關高校科研機構對其留學所學專業的第三方認證,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可視為專業資格條件合格。
對2017年及以后入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作為同等學歷對待。
二、應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同時符合本公告及具體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截止時間公告發布當日,2020年9月7日)。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2020年8月1日之后未畢業仍然在讀的高校生(不含受疫情影響原定夏季畢業的應屆生)。
8.有違反其它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部分崗位的應聘資格條件
(一)報考面向從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或經組織選派在彭州市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1.應征入伍前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以大學生身份參軍入伍的退役士兵。
2.應征入伍前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以大學生身份參軍入伍,且在服役期間或退役后在應征入伍高校取得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退役士兵。
退役大學生士兵須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受疫情影響畢業的可根據所在高校相關規定適當延長)。截止9月24日報名結束時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錄)聘等優惠政策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
經組織選派在彭州市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1.第一類系成都市組織選派彭州市的“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一村(涉農社區)兩名大學生計劃”、“農村中小學特設教師崗位計劃”、“基層衛生機構大學生支醫計劃”或“大學生服務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計劃”志愿者。
2.第二類系服務彭州市鄉鎮及以下單位,服務期滿兩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委組織部選派的“大學生村干部”和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
3.以上兩類人員志愿服務期滿且經彭州市項目管理部門考核合格(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20年 9月17日)。截止9月24日報名結束時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錄)聘、直接考核等優惠政策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
(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擇業期一般為兩年。
(三)崗位表要求的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9月17日,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不包含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崗位表要求的相關經歷、證書等須在報名表備注欄中注明,在面試原件校驗時及考察階段須自行申報提交,出示相應證明文件。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2020年9月17日09:00至9月24日17:00。
2.網上繳費:2020年9月17日09:00至9月25日17:00。
3.準考證打印: 10月14日至10月17日。
4.筆試時間: 10月17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如因疫情調整,將會提前在成都人事考試網、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
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詢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照要求打印準考證、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站:登錄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點擊右側“個人服務—>人事考試”欄進入成都人事考試網報名。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彭州市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5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人員可下載并使用自動審核程序處理后上傳照片,系統會自動審核照片。不按規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系統審核和繳納報名費。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考試。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最終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本次公招報名不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招考機關在面試原件校驗、考察中的復核和審核聘用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4.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繳費成功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相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材料,于2020年10月15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2樓)辦理退費手續。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3份(報名系統里打印),供面試原件校驗時使用。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責任自負。
(四)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請主動告知招考單位(彭州市人社局:028-83883505)。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報名人數少的個別崗位,經主考機關和招聘單位研究可放寬至1∶2,其中報考外事服務中心崗位的不低于1∶5),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于2020年9月30日前通過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成都人事考試網將于2020年10月15日前通過網絡平臺退還筆試考務費到其支付賬號。
六、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本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總成績=(筆試折合成績+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其中,報考外事服務中心的面試分為專業水平面試和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專業水平面試成績×60%+結構化面試成績×40%。滿分為100分。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 10月17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如因疫情調整,將會提前在成都人事考試網、彭州市人民政府政府門戶網站公告)。
2.筆試科目: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照兩科成績各占50%計算(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公共基礎知識×50%)。
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
3.筆試成績公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含加分)、名次排名及是否進入資格審查原件校驗于筆試結束20天以后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看。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本次考試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學生士兵(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經組織選派在四川省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17日),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的加分政策(所考筆試兩科目折合后)。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或經組織選派在彭州市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報考其它崗位已按規定享受過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錄)聘、直接考核等優惠政策,考入了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網上報名時的《應聘資格審查表》(報名系統打印)、《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所在地縣及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材料(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未享受過政策性加分)、相關考核表彰材料、服務協議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網上報名時的《應聘資格審查表》(報名系統打印)、《居民身份證》、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提交加分材料時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或就業推薦表,以及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材料)、《退役證》以及《優秀士兵證》、《優秀士官證》、《優秀義務兵證》、《優秀學員證》有關獎勵證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20年9月29日—9月30日,工作時間:09:00-12:00;13:00-17:00,內由本人交彭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地址:彭州市回龍西路18號彭州市政府第二辦公區8樓803辦公室),并現場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特別提示:證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應聘人員報名時使用的姓名、身份證號完全一致,否則不予辦理加分手續,服務證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期限與服務地縣(市)區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時間不一致的,均以服務證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日期為準。服務證書中未明確起始時間的,以服務證書簽訂落款時間為準。
(二)面試及原件核對校驗
進入面試原件核對校驗的人員由招考單位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1:3比例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其中報考外事服務中心崗位的按1∶5確定),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并同時公布資格審查原件校驗和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地址。資格審查原件校驗須本人持《準考證》、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正面免冠同底半身彩色2寸照片2張和網上報名時的《應聘資格審查表》參加,并交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套(工作人員現場審核原件,收存復印件1套),并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如系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者,須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書面材料;如系受疫情影響畢業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或就業推薦表或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材料,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歷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的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或經組織選派在彭州市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供退役證、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或大學生志愿者服務所在彭州市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材料(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經考核合格、未享受政策性加分、定向招(錄)聘、直接考核等優惠政策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服務協議、相關考核表彰材料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1份。
報考有工作經歷需求的崗位,需要提供相關能證明工作經歷的勞動合同或聘用文件等證明材料及包含此段工作經歷全部時間段的社保繳納證明,原件、復印件各1份。
原件校驗合格后領取《面試通知書》。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面試原件校驗的,不能進入面試,由此產生的空額由招考單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一次。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通過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請各位考生注意網上查看相關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的時間、地點、方式詳見《面試通知書》。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及應試要求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棄權,不影響面試開考,空額名額不再遞補。面試結束后,將在3個工作日內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收費標準:根據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現場收取面試費80元/人。
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人數之比不低于1∶2(其中報考外事服務中心崗位的不低于1∶5),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或取消崗位招聘人數。無法調減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辦理。
七、體檢
招考單位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如面試成績再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成績再相同,按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排序)。
進入體檢人員由招考單位通知并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由招考單位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可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考單位和主管單位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個人原因導致招考單位和主管單位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個人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可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九、公示、聘用及報到
考察合格者由招考單位和主管部門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可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遞補,遞補一次。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在彭州市服務最低年限應不少于3年,未滿規定服務年限不得調離。
擬聘人員如系2020年應屆畢業生,招考單位應指導主管部門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并明確報到時應交驗的應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擬聘人員應在招考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考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和監督
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的規定要求開展公招工作。招考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監督舉報:彭州市紀委監委駐市人社局紀檢監察組,028-83873331
十一、特別提示
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在成都人事考試網或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本次考試未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特此提醒。
考生問詢應聘報名條件、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等相關問題,請咨詢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管科(028-83883505)、彭州市人才服務中心(028-83886260)。成都人事考試網上報名操作技術支持電話:12333;
查詢網站: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
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pengzhou.gov.cn)
附件:彭州市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5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