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巴東縣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大學生村官12人公告
根據《湖北省大學生村官選聘管理辦法》(鄂組通〔2013〕70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鄉鎮事業單位考核聘用大學生村官有關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58號)、《關于做好鄉鎮事業單位考核聘用大學生村官的實施辦法》(恩施州人社函〔2019〕53號)、《關于切實做好考核招聘2016屆和2017年屆大學生村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縣鄉鎮事業單位編制計劃,擬考核聘用大學生村官1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組織考核招聘,達到公開擇優、科學選人用人的目的。
二、招聘范圍
1.2014年選聘的、在巴東縣境內任滿兩個聘期、當選并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三年、歷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的在崗大學生村官;
2.2017年選聘的、在巴東縣境內到村任職滿1個聘期(3年)的大學生村官(通過定向招錄方式錄用為選調生的除外)。
三、招聘計劃
招聘計劃具體見《巴東縣2020年鄉鎮事業單位考核聘用大學生村官崗位計劃表》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4. 在人事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記入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或尚在記錄期內的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公開招聘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州相關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及其他親屬關系的應聘人員,應聘到該單位后與其有回避關系人員將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應聘;與該單位領導人員有回避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崗位;應聘到該單位后與其有回避關系人員將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內設機構正職崗位不得應聘。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涉及應聘人員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一律實行回避;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具體條件
招聘具體條件詳見《巴東縣2020年鄉鎮事業單位考核聘用大學生村官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公告在長江巴東網(http://www.cjbd.com.cn/)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組織報名
(1)時間:2020年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地點:中共巴東縣委組織部組織一股
(3)方式: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須提供《巴東縣2020年鄉鎮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大學生村官報名表》(附件2)、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大學生村官聘用合同、任職文件、年度考核情況等材料,所有復印件須經應聘者本人親筆簽名)。
2.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時,縣委組織部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重點審查擬聘人員的身份、學歷等基本情況是否符合招聘條件,是否存在違紀違法、一票否決等不具備招聘資格的情形。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考核對象。未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在任何環節和階段一經發現不符合條件的均可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凡涉及違紀違規、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三)組織考核
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用人單位共同組成考核組到考核對象工作的村(社區),通過面談、座談考核、查閱個人資料等方式進行考核。重點考核職業道德、思想作風、敬業態度、學習成績、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等,以及是否存在影響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組織體檢
縣人社局、用人單位及時對通過考核的入圍對象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
入圍對象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入圍對象,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結果合格的,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體檢費用由受檢考生承擔。
招聘單位或受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對結果有異議的項目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費用由申請方承擔。
(五)確定擬聘對象
縣人社局黨組集體聽取考核組考核情況匯報,包括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考察、體檢、可能影響聘用的情形等情況,在此基礎上,確定擬聘對象。擬聘對象在長江巴東網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六)組織選崗考試
1.選崗考試以筆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2.筆試成績僅作為考生選崗的依據;
3.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
4.筆試時間、地點以及擇崗時間另行在長江巴東網上公告;
5.未參加擇崗考試或未參加崗位選擇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七)招聘結果備案
擬聘對象崗位確定后,縣人社局及時將擬聘人選報州人社局備案。在州人社局網站對備案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州人社局對公示通過人員下發備案文件。
六、聘用管理
用人單位以州人社局下發的具備聘用資格人員批復文件為依據,辦理入職聘用手續。擬聘人員與相關單位建立了人事(勞動)關系的,在用人單位正式聘用前,應自行向原工作單位辭職或與原單位終止人事(勞動)關系。聘用單位在確認擬聘對象向原工作單位辭職或與原單位終止人事(勞動)關系后,再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按崗聘用,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合同管理。招聘人員,除國家、省政策有特別規定以外,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少于5年服務期的承諾協議,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擬聘人員一經聘用,在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內,其他單位不得以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者調走。
七、防疫須知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招聘活動的,要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的才能進場。不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故意隱瞞新冠肺炎真實病情或病原接觸史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八、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長江巴東網(http://www.cjbd.com.cn/)為本次招聘公告、測試公告、測試成績、結果公示、錄取情況等相關信息發布網站,請考生密切關注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
中共巴東縣委組織部 0718-4334809
巴東縣人社局 0718-4333315
附件1:巴東縣2020年鄉鎮事業單位考核聘用大學生村官崗位計劃表.xlsx
附件2:巴東縣2020年鄉鎮事業單位考核聘用大學生村官報名表.docx
中共巴東縣委組織部 巴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