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寧波象山縣招聘事業編制醫務人員33人公告
來源:象山縣衛生健康局
2020-09-10 09:02:58
象山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醫務人員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甬政發〔2007〕109號)及《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意見》(甬人社發〔2012〕180號)、《寧波市促進殘疾人就業工作實施意見》(甬殘聯〔2015〕2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人力社保局審核同意,決定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醫務人員3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及所需條件詳見《象山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醫務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報考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9月2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出生日期依此類推)。其中臨床醫學、醫學檢驗、預防醫學、中醫學、針灸推拿學、麻醉學屬醫學類緊缺專業,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下,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放寬到50周歲以下。
(三)報考人員戶籍以2020年9月2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和招聘職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文化程度和業務能力,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
二、報名
本次報考采取網絡報名的辦法,不再組織現場報名。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20年9月21日9時-9月22日16時。
報名網址:中國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
報考者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首頁“事業招考”—“報名入口”,選擇進入“象山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醫務人員”,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在此期間,考生可以改選招聘職位,縣衛生健康局不作初審。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0年9月23日9時-9月24日16時。
縣衛生健康局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三)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0年9月25日9時-9月25日16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四)繳費確認
時間:2020年9月28日9時-9月29日16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筆試考務費標準:50元/科/人(浙價費〔2018〕21號)。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指標數3倍的,按1:3的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其中,臨床、檢驗、急診(ICU)、公共衛生、中醫、康復、麻醉、院前急救職位如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指標數3倍的,按實際報名人數參加考試。中藥劑職位面向殘疾人招聘,如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指標數2倍的,取消招聘指標。因指標取消而涉及的人員,允許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
(五)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0年10月15日9時-10月17日9時30分。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內容為與招聘職位相關的專業理論知識,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60%。
筆試時間初定于2020年10月17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后,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原則為:筆試合格分=該試卷考生最高得分×70%,如計算結果高于60分的,則筆試合格分為60分;低于45分的,則筆試合格分為45分。筆試成績低于筆試合格分的即為筆試不合格;筆試不合格者淘汰。
筆試成績公布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聘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在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
四、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縣衛生健康局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參加面試人員需提供的證件為: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戶口信息頁(碩士及以上研究生除外)、畢業證書(碩士及以上研究生還須提供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面試對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五、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對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之和。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按1:1的比例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亦相同的一并進入體檢環節。
六、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
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核。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實施。考核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核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擬聘用人員名單。
八、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縣衛生健康局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在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710/index.html)、象山縣衛生健康局網(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793/index.html)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電話。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在辦理聘用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如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不在規定期限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考實施過程有關情況均在象山縣衛生健康局網發布。
(二)本縣衛生健康系統在編事業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考人員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四)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五)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被發現不符合報考錄用資格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涉及聘用(勞動)合同的,自公示結束日起90天內由本人解決。
(六)如體檢、考察和公示過程中出現職位空缺的,在報考該職位的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但自擬錄用人員辦理錄用手續之日起出現的職位空缺,均不予遞補。
(七)新錄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象山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管理暫行辦法》實行聘用制,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試用期管理。試用期(見習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八)新錄用的畢業生須按《象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關于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象衛黨〔2015〕13號)文件精神,在規定期限內獲得相應的執業或職稱資格證書,屆時不能獲得的,按該文件精神辦理。
(九)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廣大報考人員不要輕信,切勿上當受騙。
(十)招聘提醒: 仍處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人員,不得參加現場招聘活動。“健康碼” 或“甬行碼”非綠碼人員,以及招聘活動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以[縣、市、區]為單位,下同)旅居史的人員不得參加現場招聘活動。最近有國〔境〕外旅居史的人員參加現場招聘活動,須提供國內第一入境地簽發的解除隔離醫學觀察證明材料,以及核酸和血清IgM 抗體檢測均呈陰性的證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參加現場招聘活動,除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 〔具體以招聘活動前當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為準〕 。
(十一)本次招聘錄用工作受縣人力社保局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監督電話:0574-89387516(縣人力社保局),投訴舉報電話:0574-89386420(縣紀委縣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
(十二)未盡事宜由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4-89387316、89387317。
象山縣衛生健康局
2020年9月9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