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泰安肥城市公益性崗位招聘20人公告
肥城市公益性崗位公開招聘公告
為深入貫徹省、市對就業工作開展和就業政策落實以及泰安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要求,結合山東省、泰安市《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制度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面向全市公開招聘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公益性崗位人員20名,解決部分鎮街社區就業服務人員少、扶貧檔案資料不規范、就業創業政策宣傳不到位的問題。現將肥城市公益性崗位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具有肥城市戶籍、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證信息為準,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本公告發布之日);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能夠熟練計算機操作、具有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且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就業困難人員。
1.零就業家庭成員;
2.市扶貧部門認定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
3.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
4.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失業人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報名范圍:
1.現與各類用工主體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
2.有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或為公司法人代表及股東的;
3.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尚處于處分期內的;
6.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7.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8.現役軍人;
9.領取過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
10.其他原因不宜從事招聘崗位工作的。
二、崗位設置
共招聘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公益性崗位人員20名。其中:新城街道6名、老城街道2名、儀陽街道4名,高新區4名、湖屯鎮2名、石橫鎮2名。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形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0年9月16日至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報名地點:肥城市人力資源市場 (春秋古鎮東門對面)。
4.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時須登錄“肥城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feicheng.gov.cn/)通知公告欄下載并填寫《肥城市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 (附件1)和《誠信承諾書》 (附件2),并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和《學信網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與《肥城市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的照片一致)。
零就業家庭提交夫妻雙方失業證明或由本人戶口所在地人社所、社區或村委出具的無業證明;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提供《失業證》原件、復印件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相關材料;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需提供離婚證明或配偶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由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到市扶貧部門核實。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筆試、面試、考試總成績均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寫作。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等基礎性知識。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招聘部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1:2比例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五、考察和體檢
根據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如出現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如面試成績相同的加試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體檢醫院由招聘部門確定,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對體檢合格人員,根據招聘人數等額進入考察范圍。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和遵紀守法等方面情況,并依據相關規定對考察對象個人檔案進行審查,對考察對象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進行復審。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資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進入面試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肥城市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額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工作崗位。聘用單位一旦確定,不得更改。
七、公益性崗位的工作期限、管理、待遇
1.公益性崗位的管理:按照“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由用人單位委托第三方勞務派遣與其簽訂用工協議,公益性崗位的服務期限不超過3年,一年一簽,到期不再續簽,個人自主擇業。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2.試用期和考核:試用期3個月,按年度進行工作考核,對試用期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公益性崗位待遇:試用期工資為我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正式聘用后結合我市實際確定應發工資,原則上不高于肥城市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150%,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4.公益性崗位補貼:依據山東省、泰安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和《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相關規定執行。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即時退出公益性崗位,退出即終止聘用關系,并從終止聘用的下月起停止發放各項補貼:
①通過用人單位吸納、靈活就業、自主創業等方式已實現就業或有相關記錄的;
②公益性崗位已滿規定期限的;
③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死亡的;
④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⑤無故曠工連續15天,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30天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其他
本次肥城市公益性崗位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由肥城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8-3238182 3212662
肥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肥城市財政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