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福州市閩侯縣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公益性崗位招聘5人公告
來源:閩侯縣人民政府
2020-09-14 16:23:57
2020年閩侯縣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就業輔助員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福州市進一步做好穩就業保就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開發300個公益性崗位,兜底保障困難家庭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部署,和市人社局、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號)要求,結合加強穩就業保就業工作力量要求,現決定在閩侯縣勞動就業管理中心開發5個就業輔助員公益性崗位,招收符合條件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全縣開發5個就業輔助員公益性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安置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就業;人員均配置到閩侯縣勞動就業管理中心,承擔穩就業保就業及失業保險等公共就業服務相關工作。
二、崗位招聘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
2.困難家庭、零就業家庭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或畢業一年以上且一年內未就業(未在企業單位參保繳費為準)的高校畢業生。
三、人員管理
閩侯縣人社局作為縣就業輔助員隊伍的管理主體,負責組織招考、聘用、調配、考核等工作;實際用工的縣勞動就業管理中心負責日常管理(包括考勤)工作。
四、崗位薪酬待遇
1.就業輔助員公益性崗位列為A類公益性崗位,應發工資為3706元/月(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扣除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后,實際收入約為3317元/月。
2.新聘用的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期與正式錄用后報酬標準相同。
五、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
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六、工作職責
就業輔助員在閩侯縣勞動就業管理中心負責開展各項穩就業保就業及失業保險等相關工作,落實各項就業創業政策,并向城鄉勞動者、用人單位提供各類公共就業服務。
七、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面試、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發布公告
由縣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在閩侯縣政務網和街道(鄉鎮)、村基層勞動保障平臺廣泛發布公益性崗位招聘信息,發布時間為2020年9月14日—9月25日。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9月14日—9月2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方式: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各街道(鄉鎮)、村基層勞動保障平臺應根據招聘要求,積極動員推薦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就近報名,經初審后將報名材料及時上報本人應聘就業意向的縣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審核。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也可自行到應聘就業意向的縣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報名。
3.提交材料:報名人員應提交《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公益性崗位登記表》一式兩份、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4.資格審查:縣勞動就業管理中心負責對報名公益性崗位的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進行資格審查。
(三)面試
經審核后,縣人社部門根據公益性崗位報名人員情況,負責組織對報名本轄區公益性崗位的人員進行面試,具體安排考場及相關考務工作。
(四)聘用公示
縣人社局根據就業輔助員公益性崗位報名人員面試及困難程度等綜合情況確定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后,應在10月11日前將人員名單上報市勞動就業中心。
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勞動就業中心及閩侯縣政務網和就業困難人員戶籍所在村予以公示,公布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后由市勞動就業中心將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匯總上報市人社局,并報市財政局備案。公示期間,若發現擬聘用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五)聘用及備案
1.市勞動就業中心、縣人社局委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勞務派遣單位,與就業輔助員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年一簽;并委托其依規申領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依法為公益性崗位人員繳納工傷保險。
2.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的報名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等材料報市勞動就業中心備案。
報名地址:閩侯縣甘蔗街道濱江商務中心C棟105室
咨詢電話:0591-62091911
閩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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