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大理州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09-15 08:27:03
大理州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2020年全省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有關事項的通知》《大理州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等相關文件的規定,結合工作需要,經大理州人民政府同意,2020年大理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招聘條件于2020年9月20日前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范圍:經批準招聘的全州各級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除外)。
(二)對象:除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以外,符合崗位條件,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定向“三個項目”招聘崗位的對象須為參加我省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且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
自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與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18-3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2020年9月22日;
6.外地報考人員若報考限定生源地或戶籍所在地的崗位,需于2020年9月22日前辦結戶口遷移手續;
7.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學生;
3.現役軍人;
4.失信被執行人;
5.2016年以來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被認定在各級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時填報虛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員;
6.2020年9月22日前未辦結辭職手續的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四、報名程序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
此次公開招聘不接受現場、短信或來電報名。報考人員登錄大理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按以下流程進行報名:
登錄大理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注冊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照的電子照片→填寫報名信息→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提交審核→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打印準考證。
大理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dali.gov.cn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須主動申報個人健康狀況,在手機上申領本人的“云南健康碼”,筆試及后續考錄環節均須持健康碼進場。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須配合考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碼”為綠碼人員,可按要求正常參加考試;“云南健康碼”為黃碼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云南健康碼”為紅碼非境外入滇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2次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一個月內有高風險、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可在解除14天隔離觀察后,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報考人員應做好自我防護,考試前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尤其應避免跨省流動導致健康碼異常,為正常參與后續招聘流程帶來不便。對瞞報、謊報人員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二)報名時間安排
1.提交報名申請時間
2020年9月22日9:00 至 9月26日18:00
2.資格初審時間
2020年9月23日9:00 至 9月27日18:00
3.網上繳費時間
2020年9月24日9:00 至 9月28日24:00
4.準考證打印時間
2020年10月20日9:00 至 10月24日10:30
(三)報名資格初審
報名資格初審由大理州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采用計算機審核與人工審核相結合的方式:計算機根據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判定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計算機依據報考人員所填信息進行審核,但不對信息真實性進行驗證;計算機無法判定時提交人工審核(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填寫為“未納入專業目錄中專業”“相近專業”或“具備崗位要求的相關資質”等),人工審核在24小時內完成;逾期未審核的報考人員,可直接與大理州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在此提醒報考人員,根據提交報考申請時限及資格初審時間安排,及時提交報考申請。通過報名階段的資格初審僅意味著報考人員在網上所提交的報名信息符合報考崗位所設置的形式要件,招聘單位還將組織對擬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并要求報考人員提交相關報考崗位所需的證明材料。是否完全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條件,以招聘單位的資格復審結果為準,請報考人員務必準確無誤地提交相關報名信息。
報名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再允許任何修改。請報考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將相關信息核對無誤。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如報考人員發現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盜用進行惡意報名,可在報名期間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科提交書面申請,其申請被批準后,可重新報名。
(四)網上繳費和準考證打印
1.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合格后,需于2020年9月28日24:00前完成繳費。相關費用按照云南省發改委、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報考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50元/科,由云南省人事考試院收取。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屆時不參加筆試考試的,一律不予退費。
2.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和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減免考試費用。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報考人員,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需提供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減免考試費用人員需由本人或委托人在規定的繳費期間內提交證明至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3.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須于2020年10月24日10:30前,登錄大理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打印準考證。
(五)招聘計劃裁減
受開考比例限制的崗位,每個崗位的繳費人數與計劃招聘數比例應等于或高于3:1才能開考,未達到3:1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招聘計劃取消和裁減公告于2020年10月10日左右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布。因取消招聘計劃的,退還報考人員報名費,清賬完畢后從原繳費渠道退還。
(六)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報名、考試、資格審核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時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報考人員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報考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五、招聘程序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20年10月24日
0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兩場考試連續進行,中途不休息。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30日內,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本次筆試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0年版)。根據不同類別的評價需求確定試卷的測評內容,主要測查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類型為綜合管理類(A類)。
筆試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筆試總分加5分;根據《大理州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辦法》規定,大理州駐軍部隊軍人隨軍家屬筆試總分加5分。報考人員的加分信息在資格復審時予以確認。
(二)面試(實作)和綜合評定
1.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成績公布后,由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有效筆試成績總平均分的80%確定最低控制分數線。
2.確定面試(實作)人員。在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每個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人數按2:1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實作)人員名單。若進入面試人員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則根據缺額數,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自行放棄面試人員需向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交書面申請)。
3.資格復審。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在規定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的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根據缺額數,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招聘崗位所需要的畢業證、學位證;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職稱(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等級證書;身份證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加分證明等崗位所需證明材料的原件。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資格復審時還需提供服務單位、服務主管機構審核并簽章的《定向招聘報考人員情況審核表》。
烈士子女在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籍證明;大理州駐軍部隊軍人隨軍家屬需提供《軍人隨軍家屬申請報告表》。
4.面試(實作)組織。面試(實作)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測評暫行辦法》和《大理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暫行辦法》組織實施,州級崗位由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縣市(鄉鎮)崗位的面試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面試(實作)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專業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和職業能力等,滿分為100分。面試(實作)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等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實作)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過程。根據《大理州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辦法》規定,大理州駐軍部隊軍人隨軍家屬面試成績加1分。
(三)體檢
根據云組通〔2012〕45號文件要求,在面試(實作)合格人員中由筆試成績占50%和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加權合成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含加分)÷筆試卷面總分×100]×50%+面試總成績(含加分)×50%
在計算成績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并按保留兩位小數的計算結果代入綜合成績的計算表達式中,綜合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具有“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情形的人員優先確定為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然后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的情形: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大理州駐軍部隊軍人隨軍家屬。
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級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分別組織進入體檢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得參與后續環節。并在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考察
考察主要對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作為擬聘用人員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大理州十二縣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分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按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黨政機關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進入擬聘程序,經單位和組織人事部門同意,辦理調配手續。
(六)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州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六、招聘紀律
(一)報考人員、工作人員和招聘單位須自覺遵守回避規定、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如有違反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規定進行處理。
(二)此次招聘工作由大理州紀委監委派駐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
七、重要提示
(一)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大理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大理人社微信公眾號向社會發布。因查看其它渠道所獲取的錯誤信息造成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招聘考試專業目錄參照《2020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目錄》(附件2)執行。
(三)所學專業為“小學教育、初等教育、人文教育、師范教育、綜合理科教育、數理基礎科學、綜合文科教育、文史教育、政史教育、史政教育、政治歷史教育、歷史政治教育、藝術教育、課程與教學論、學科教學、學科課程與教學論、音樂舞蹈教育、音樂與舞蹈、音樂與舞蹈學、藝術碩士”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方向需符合報考崗位從事的教學學科要求。
(四)因報名系統無法同時采集多個教師資格證專業類型,且報名資格初審由計算機審核,對教師資格證有要求的崗位,教師資格證專業類型:“體育”和“體育與健康”,“英語”和“外語”,“思想政治”和“思想品德”視同為同一專業。
(五)報考人員應確保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特別是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凡因報考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并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取消報考資格等一切后果。
(六)全面貫徹云南省人社廳等7部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云人社發〔2020〕27號)精神,對要求具有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法律職業資格、護士執業資格、漁業船員資格、執業獸醫資格、演出經紀人員資格、專利代理師7項職業資格的崗位,執行“先上崗,后考證”階段性政策,并按照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按照合同約定解除聘用。
(七)筆試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可以向大理州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筆試成績查疑。
(八)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對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九)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鄭重提醒: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公開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報考人員務必認真學習《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務必誠信參考,否則成績無效,并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庫,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聯系方式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科
0872—2316316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872—2316321
崗位設置咨詢電話:
咨詢電話詳見后續發布的《大理州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監督電話:
大理州紀委監委派駐大理州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
0872-2428265
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電話(區號0872):
大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536810 (傳真:2536810)
漾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7525658 (傳真:7524469)
祥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132632 (傳真:3121180)
賓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7147346 (傳真:7141037)
彌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8384371 (傳真:8161352)
南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8742910 (傳真:8742902)
巍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6120473 (傳真:6122593)
云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5522428 (傳真:5522428)
永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6525708 (傳真:6520037)
洱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5127050 (傳真:5127962)
劍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521879 (傳真:4525933)
鶴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129776 (傳真:4121299)
州級招聘部門聯系電話:
中共大理州委宣傳部:0872-2319598
大理廣播電視臺:0872-2147229
大理州民政局:0872-2209318
大理州衛生健康委員會:0872-2316480
大理州財政局:0872-2316268
大理州教育體育局:0872-2319394
大理州廣播電視局:0872-2236015
大理州洱海管理局:0872-2315856
大理州退役軍人事務局:0872-2167776
大理州審計局:0872-2318829
附件:附件1:大理州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指南
附件4:定向招聘報考人員情況審核表
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14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