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東清遠市氣象部門招聘地方氣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人公告
來源: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09-15 09:03:25
2020年清遠市氣象部門公開招聘地方氣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精神,我市各級氣象部門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地方氣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020年清遠市氣象部門公開招聘地方氣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5.應屆畢業生(含暫緩就業人員)須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6.35 周歲(含)以下即1984年10月9日后出生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在公開招聘(錄)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按事業單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享受所聘崗位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實行電子郵件網上報名,在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掃描電子版發送到指定電子郵箱QY3381831@163.com,郵件主題為“姓名+應聘崗位代碼”。報名郵箱成功接收考生報名郵件會自動回復“你的報考郵件收悉,請等待審核。”,如無此回復,請務必重新發送郵件直至報名郵箱接收成功。否則,耽誤報名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報名時間: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2日。
(三)現場資格審核:請報考者帶齊報名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審核時間、地點根據新冠肺炎疫情情況另行通知)。
市氣象局工作人員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發放準考證(發放時間另行通知)。
(四)報名材料:考生報名需提供以下資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用工合同、社保記錄等,應屆畢業生無需提供)、國有單位的在職人員報考還需要提交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需有經辦人簽名及聯系電話)、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張。(所有證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五)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考人員要保證所填報及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提供的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
2.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還須在資格審核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有單位的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書面證明。
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須與招考崗位專業一致。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四、考試
(一)考試時間、地點
1.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方式和范圍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筆試內容包括公共科目知識和專業科目知識,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專業水平、綜合素質等。
(1)筆試:總分為100分,開考比例不作限制,采取閉卷方式進行,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筆試內容不指定參考用書。
(2)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內容為結構化面試,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面試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報到或中途撤離考場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處理。
(3)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4)考試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評分仍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
(三)考試成績公布
1.筆試結束后在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清遠市氣象局官網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3.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清遠市氣象局官網公布。
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將相關材料報送到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八、有關說明
(一)應聘者在報名表所填寫聯系地址和電話必須真實,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如因地址不詳或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未能按時接到招聘工作的有關通知而耽誤其本人參加面試、體檢、聘用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應聘者如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辦理好相關手續的,視同放棄聘用資格。
(二)應聘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入場。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或體檢。
(三)“報考崗位要求”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按足年計算,時間界限計算至報名截止之日。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原所在工作單位有服務年限要求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四)關于遞補調劑的說明。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根據實際情況,可在同崗位考試合格者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五)本公告由廣東省清遠市氣象局負責解釋。
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63-3381831,監督電話:0763-3366960。
廣東省清遠市氣象局
2020年9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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