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東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第三批)招聘10人公告
來源: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09-17 15:10:21
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2020年(第三批)公開招聘公告
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是由李嘉誠先生捐建、我國著名精神醫學家伍正誼教授主持創辦的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于一體的三級精神衛生機構,以高度人文關懷理念為核心的“建筑園林化、管理開放化、生活家庭化、治療綜合化”的醫院管理模式,被國內專家譽為我國“二十一世紀精神病院發展模式的雛形”,開創的“醫院-社區-家庭”社區康復模式被中殘聯譽為“汕頭模式”,該服務模式現已覆蓋我市五區一縣。
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成立于1987年10月,現占地面積42.3畝,開放床位數426張,臨床科室齊全,包括普通精神科、老年科、兒少科、睡眠科、康復科、心身科、情感障礙科、早期干預科等,配套心理咨詢中心、睡眠醫學中心、兒童青少年成長中心、疲勞醫學中心,技術力量雄厚,擁有一批醫德高尚、技術精湛的專家、教授;作為廣東省特色專科,具有解決精神科急、重、難病例的診治能力;秉承“一切為了病人”的理念為患者提供優質的醫療、護理服務。作為廣東省唯一省屬附屬精神科專科醫院,我們具有臨床教學科研資源的優勢,擁有汕大醫學院——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學醫學院生物精神病學聯合實驗室平臺、廣東省精神科醫生培訓中心。為了最大程度推進優質資源的共享,我院發起和牽頭組建“粵東精神衛生專科聯盟”;致力于醫聯體建設和發展,現已托管潮州分院(潮州市精神衛生中心)、普寧仁德腦科醫院、暖陽陽心理咨詢中心、潮陽怡德腦科醫院、韶關南雄市天德醫院;承辦汕頭市心理援助熱線和組建汕頭市突發事件心理危機干預團隊,擔負進一步完善汕頭市心理體系建設等任務。
一、招聘對象
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護理專業人員(具體招聘崗位與要求詳見附件1: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2020年(第三批)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試用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2.歷年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規定不得報考事業單位的人員;?
3.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人員。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近兩年內在廣東省公務員招錄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近五年內在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
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應聘者必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使領館開具有關證明材料。
應聘者需提交的應聘資料如下(報名文件控制在5M內):
1.個人簡歷;
2.相關證書掃描件電子版;
3.《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2020年應聘人員信息采集表》(詳見附件2)。
發送至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人事科電子郵箱:rsk@stumhc.cn,郵件主題命名為:應聘崗位+學歷+姓名+畢業院校,報名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8日, 本次報名日期截止后,如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空缺崗位將由本中心自行重新發布公告繼續招聘,時間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二)資格審核
1.資格審核由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人事科負責;
2.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關信息與證件必須一致。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善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按照《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相關細則處理。
四、考試
考試時間地點在本中心網頁或郵件另行公布。
護士采取考試加考核。考試包括筆試(含實操)和面試,其中筆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內容為崗位專業知識及實際操作考核;面試為問答式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內容為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等。考核滿分10分,內容為學歷、專長、工作經歷等。總成績按照“筆試×40%+面試×50%+考核成績”進行統計,從高到低按照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入圍人員名單。
以上崗位筆試、面試分數低于合格分數線不予聘用。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排名。
五、體檢
(一)依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二)體檢工作及標準
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執行的標準:《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具體體檢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三)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費用由本人自負。
六、考察、擬聘公示
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執行,對體檢及考察合格的考生擬聘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遞補事宜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在總成績中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截止至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八、聘用
(一)按照我中心汕精衛【2018】55號文件規定,符合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碩士研究生學歷人員聘用為我中心事業編制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享受相應待遇。
(二)不符合進入我中心事業編制條件的人員,按我中心聘用制人員的有關規定聘用,人事檔案可寄存在汕頭市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中心。
九、聯系方式
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人事科聯系電話:0754-82904574
郵 箱:rsk@stumhc.cn
聯系人:卓老師
地 址:汕頭市泰山北路萬吉片區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
郵 編:515065
官 網:http://www.stumhc.cn/
十、相關說明
本次考試由我中心組織實施。考試成績公布、體檢、考察、擬聘公示等信息均在我中心官網公布,詳見我中心官網“人才招聘”一欄。
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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