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臺巨鹿縣引進縣外在編在崗教師公告
巨鹿縣關于引進縣外在編在崗教師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巨鹿縣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深入推進“人才強縣”戰略,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使巨鹿籍在河北省內巨鹿縣域外(以下簡稱“省內縣外”)工作的在編在崗教師能為家鄉教育發展做貢獻,經縣委縣政府批準,公開引進一批巨鹿籍在省內縣外工作的中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范圍
1.巨鹿籍在省內縣外工作的在編在崗中小學一線任課教師。
2.巨鹿縣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配偶、子女在省內縣外工作的在編在崗中小學一線任課教師。
3.巨鹿籍人員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省內縣外工作的在編在崗中小學一線任課教師。
二、引進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
1.全日制本科學歷,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5年9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或副高級以上職稱可放寬至40周歲(1980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2.具有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
3.入編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等次及以上,有任職最低服務年限的應達到最低服務年限。
4.符合擬任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崗位調整。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有吸毒經歷的。
7.因身體健康原因不能勝任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人員其他情形的。
三、引進程序
1.2020年10月1日前,引進范圍內人員有意愿回巨鹿工作的,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持本人身份證、全日制學歷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在編證明、所在單位出具的任教年級及學科的在崗證明以及相關人員的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調動證明材料,到巨鹿縣教育局人事股辦理申請登記手續。
2.面試。對申請登記的中小學教師統一進行面試,面試采用試講方式,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設定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綜合考察環節。
3.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回巨鹿工作的省內縣外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報巨鹿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后,根據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調配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四、崗位安排
堅持身份相符、人崗相適、空編安置、充實基層的原則,縣域外工作的在編在崗教師引進巨鹿縣后,參照引進人員原任教學段學科和巨鹿縣學校學科需求,由教育局安排到相應空編的學校工作。引進人員需在教師崗位最低服務五年。
本公告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巨鹿縣教育局0319-4326038
巨鹿縣人社局0319-4323311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