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醫科大學赴內地高校招聘50人公告
新疆醫科大學2020年秋季赴內地高校引進人才招聘公告
為認真貫徹自治區人才強區戰略,根據自治區人社廳《關于開展第八屆大中城市聯合招聘高校畢業生專場活動的通知》(新人社函〔2020〕60號)文件精神,我校將于2020年9月26日至11月15日,赴內地院校開展2020年秋季引進人才招聘工作。
一、招聘地點及時間
(一)河南科技大學
時間:2020年9月26日(周六)09:00-15:00
地點:河南科技大學開元校區西田徑場(河南省洛陽市開元大道263號)
(二)吉林大學
時間:2020年9月28日(周一)10:00-12:00
地點:吉林大學白求恩醫學部(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新民大街828號)
(三)沈陽醫學院
時間:2020年9月30日(周三)09:00-11:00
(四)沈陽藥科大學
時間:2020年9月30日(周三)13:00-15:00
(五)南京站
時間:2020年10月17日-18日
地點:另行通知
(六)西安站
時間:11月上旬
地點:另行通知
二、招聘對象
招聘站點所在城市及周邊高校應歷屆畢業生,符合招聘條件的,均可應聘。
三、招聘崗位
詳見附件1
四、招聘原則
新疆醫科大學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確保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五、待遇
被我校錄用的考生,納入事業編制后,即可簽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待遇按照基本津貼為每人每月4000元(不含基本工資及其他待遇)執行。博士學歷或副高及以上職稱高層次人才待遇見新疆醫科大學官方網站。
六、發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醫科大學網站(http://www.xjmu.edu.cn)發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及招聘程序。
七、招聘崗位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身心健康;
(五)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執業資格和工作能力;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應聘教師崗位者必須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且第一學歷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學士學位;其它崗位應聘者應具備招聘崗位所公布的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且第一學歷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學士學位;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需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認證;高考為民考民的考生還需提供MHK四級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證書。
(八)應聘者本科、碩士、博士階段所學專業需一致或相近;應聘醫學類崗位的人員本科所學專業必須具有相關醫學背景。
(九)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和要求。
(十)應聘者年齡需符合相應崗位要求的年齡,30歲及以下指1989年9月25日以后出生的人員,其它年齡要求以此類推。
(十一)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高校在讀博士、碩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國家統招博士、碩士的人員不在此次招聘范圍內。
2.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已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單位不同意與應聘人員解除人事關系(聘用合同關系)的。
4.參加“5%人才儲備編制”、“特崗教師”等招聘考試,已簽訂服務協議未滿服務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八、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按自治區人社廳《關于創新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新人社發〔2017〕81號),采取考核方式公開招聘。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進行現場交流,經用人單位招聘小組現場組織面試,應聘人員符合用人單位崗位條件且與用人單位達成意向的,雙方簽訂《新疆醫科大學就業協議書》,并在我校規定時間完成后續考核環節。
(二)報名
應聘人員按照自身情況和意愿從引進人才招聘崗位需求中自主選取崗位應聘。應聘人員須嚴格按照發布的崗位條件及要求報名,凡不符合崗位條件以及弄虛作假的,取消資格,責任自負。考生報名時需提供紙質版報名材料,并按順序排列:
1.《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貼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證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須確保真實準確)(附件2)。
2.《新疆醫科大學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政治審核表》(附件3)。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提供該生在校期間思想政治表現材料,并加蓋學校公章;歷屆畢業生如已參加工作,由原工作單位或社區出具政治審核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暫無工作單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區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治審核材料。
3.已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須提供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4.本科、碩士、博士階段的畢業證、學位證,驗原件,留復印件。同時還需提供相應學歷、學位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詢打印)、學位認證報告(由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詢打印)。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還需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國家教育部留學認證,驗原件,留復印件(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提供)。
6.高考為民考民的考生需提供MHK四級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證書,驗原件,留復印件。
7.考生本人身份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8.電子版《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報考人員花名冊》(附件4)。
9.電子版藍底免冠證件照。
10.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是指應屆高校畢業生和在國家規定的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轉入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的高校畢業生。報考該類崗位考生需提供紙質版《關于擇業期內工作情況的說明》(附件7)。
11.崗位要求的執業資格證等其它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三)咨詢電話
0991-2110072(李老師、樊老師)
(四)注意事項
1.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詳實,凡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及聘用資格。
2.每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其中崗位學歷要求為博士的崗位,按自治區人社廳《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41號)文件精神,采用綠色通道。
3.專業參照目錄:碩士及以上學歷崗位參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代碼冊(附件5);本科學歷崗位參照2017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6)。
九、資格審查
按相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相關材料、任職資格基本條件進行審查并進行政治審核。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可進入到后續考核環節。
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一切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報考人員所填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十、考試
(一)采取考核方式的崗位
按照自治區人社廳《關于創新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新人社發〔2017〕81號)文件規定:
崗位代碼以A或B開頭的崗位,考核分為:面試、試工(含試講)兩個環節,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面試成績占50%,試工(含試講)成績占50%。
(二)具體考核環節
1.面試
成績滿分100分,總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成績在新疆醫科大學官網(http://www.xjmu.edu.cn)進行公告。具體組織形式、時間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2.試工(含試講)
試工(含試講)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試工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試工具體時間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試工結束后,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崗位及人數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結果在新疆醫科大學網站公告。
(三)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質。心理測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作為對應聘人員綜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測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面試×50%+試工(含試講)×50%
總成績相同者,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總成績最高者進入體檢環節。
十一、體檢
新疆醫科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新疆醫科大學組織實施。新疆醫科大學將在新疆醫科大學網站提前三天公布體檢人選、集中地點、體檢時間及注意事項。
新疆醫科大學組織確定體檢人選在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由受檢者自理。未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體檢不合格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申請復查的,由新疆醫科大學另選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查,有明確結論的只能進行一次復查,復查結果為最終結果。
十二、考察
(一)學校將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審查考核。著重考核應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
(二)應聘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凡2020年應屆畢業生以錄用時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為準,或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如有證書造假者,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
(三)對于出現《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41號)第六十條所述情形的,將取消應聘資格。
(四)考察結束后,考察合格人員進入公示環節。
十三、確定擬聘人員
新疆醫科大學將按照崗位用人計劃和要求確定擬錄用人員。
十四、公示
擬聘人員確定后,學校將在新疆醫科大學網站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十五、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到新疆醫科大學人事處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為6-12個月,原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的試用期為6個月,應屆畢業生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六、招聘監督
新疆醫科大學紀檢監察室全程監督此次招聘。
監督人:張老師
監督電話:0991-2110029
十七、其他事項
(一)招聘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將及時在新疆醫科大學網站公告。
(二)報考人員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并及時關注新疆醫科大學網站發布的考試相關公告,以防錯過相關考試時間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新疆醫科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
附件1:新疆醫科大學2020年秋季赴內地高校引進人才崗位設置一覽表(編制內)
附件2: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附件6: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