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畢節威寧縣事業單位招聘170人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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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寧自治縣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結合我縣脫貧攻堅工作和事業單位人才緊缺的實際,經自治縣委編委2020年第一次會議和2020年7月9日自治縣第六次政府常務會議同意,2020年9月22日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審議決定,并報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威寧自治縣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0名,現制定《威寧自治縣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一)堅持因事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實行公開招聘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根據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50名,具體崗位、專業及要求見《威寧自治縣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要求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及要求一覽表”)。招聘專業參照《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參考專業目錄(試行)》設置。
《崗位及要求一覽表》中一個招聘崗位涉及多個鄉(鎮、街道)職位的,體檢結束后,由報考本崗位的體檢合格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選擇聘用鄉(鎮、街道),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先選,筆試、面試成績相同的,抽簽決定。
選崗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政治態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應聘崗位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6.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其它具體資格和條件。
7.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2年10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4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威寧縣所轄鄉鎮任職的村(居、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居、農村社區)主任、副主任,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非在職)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9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8.其他條件詳見《崗位及要求一覽表》。
(二)招聘對象
1.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定向招聘“威寧自治縣所轄鄉鎮任職的村lt;居、農村社區gt;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lt;居、農村社區gt;主任、副主任報考”的學歷放寬到高中)。
2.定向招聘“威寧自治縣建檔立卡貧困戶高校畢業生”限截至2020年9月30日已在威寧自治縣相關部門建檔立卡的貧困戶或已完成搬遷的易地扶貧搬遷戶高校畢業生報考。
3.定向招聘“威寧自治縣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限截至2020年9月30日累計服務滿2年及以上且服務期內考核合格的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威寧自治縣基層項目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生源地或兵源地為威寧自治縣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報考。
4.定向招聘“威寧自治縣所轄鄉鎮任職的村(居、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居、農村社區)主任、副主任”的限目前仍在職且連續任職滿3年及以上村(居、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居、農村社區)主任、副主任報考。
5.定向招聘“威寧自治縣戶籍(生源地)”的崗位,限截止2020年9月30日前戶籍在威寧自治縣或原為威寧自治縣戶籍,通過國家高等教育入學考試到縣外學習、工作的人員報考。
6.定向招聘“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崗位,限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及2018年、2019年畢業但尚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報考。
7.定向招聘“威寧自治縣戶籍(生源地),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崗位,要符合定向招聘“威寧自治縣戶籍(生源地)”和“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兩項要求。
8.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17〕27號)精神,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證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可以對應報考學歷條件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或本科學歷不限專業的崗位。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2.截至2020年9月30日“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的。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被開除公職或辭退(解聘)未滿5年的。
7.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8.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10.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的人員。
12.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或經有關政府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
13.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或條件的人員。
14.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四、信息發布、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于2020年9月30日在畢節市人民政府網、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或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0月11日9:00—10月13日16:0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報名,按以下程序報名:
(1)提交報名申請。報考人員于2020年10月11日9:00—10月13日16: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pta.guizhou.cn和http://219.151.4.99,進入“網上報名”頁面,選擇“威寧自治縣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入口”提交報考申請,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申請提交被接受后,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2)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信息并成功上傳照片或因審核未過重新修改報名信息后,都須進行提交報名申請操作。點擊“提交報名申請”鍵后,報考人員將不能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若不點擊“提交報名申請”鍵,審核單位將無法審核報名信息,導致報名失敗。
報考人員必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中所規定的招聘條件和《崗位及要求一覽表》中的各項要求,確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之后再進行填報;否則,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應聘人員提供的應聘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應聘人員惡意擾亂公開招聘工作秩序或者偽造學歷學位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并作嚴肅處理。
報考人員提交報考申請并確認成功后須隨時關注查看詳細信息中的審核狀態,通過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3)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報考人員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三)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時間:2020年10月11日9:00—2020年10月15日12:00。
2.資格初審要求。資格初審由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信息須為本人真實情況,若有虛假、遺漏、錯誤,責任自負),對照《招聘簡章》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資格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經資格初審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隨時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或應聘資格。
3.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其他信息有誤的,須本人向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申請,經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由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統一修改。
4.2020年10月13日16: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20年10月14日16: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崗位不得修改),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10月15日12: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考生應留下準確聯系電話,并保持電話通暢。
5.本次招聘中,各崗位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數比例需達到3:1方可開考(艱苦邊遠地區鄉鎮lt;不含街道辦事處gt;招考職位不受此開考比例限制,具體詳見《崗位及要求一覽表》)。對崗位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數比例未達到3:1的職位,按規定對該崗位招聘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的情況在“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公布。崗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進行調整。崗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向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申請,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參加考試;因崗位招聘計劃取消且本人自愿放棄報考或無符合報考條件的,由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理退費。提交書面改報申請的時間為2020年10月16日9:00至14:00。
6.網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報名費,網上繳費時間為2020年10月11日10:00—10月15日17:00。在規定時間內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7.網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的考生于2020年11月2日9:00—2020年11月6日17: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并統一考試科目(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分值為150分)
考試時間:2020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調整筆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將在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筆試缺考、筆試成績無效或筆試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資格復審
在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崗位進入資格復審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招聘簡章》、報考人員網上打印的《報名表》和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資格復審考生須持資料:
1.相關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證書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等報考崗位要求的有關資格條件證明材料。
2.“威寧縣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持“基層項目服務證書”或縣級對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項目服務身份證明及服務期內的考核結果(或證明);退役大學生士兵持退伍證。
3.報考定向招聘村(居、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的,還須提供所在鄉(鎮、街道)黨委書記親自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的任職文件并經威寧自治縣委組織部審核的書面證明一份;村(居、農村社區)主任、副主任的,還須提供所在鄉(鎮、街道)黨委書記親自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的任職文件并經威寧自治縣民政局審核的書面證明一份。
4.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在崗人員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中lt;小gt;學教師、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人員須提供縣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5.定向招聘“威寧自治縣建檔立卡貧困戶高校畢業生”崗位的,需所在鄉(鎮、街道)扶貧工作部門、縣扶貧辦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
6.報考威寧自治縣融媒體中心04崗位人員還須提供相關的工作經歷證明一份及相關證明材料。
按照《招聘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負責資格復審的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和條件進行復審,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經復審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該崗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遞補人員)。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或復審遞補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遞補復審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按資格復審合格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3:1(含3:1)內確定崗位面試對象。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面試人員名單另行通知。因考生未閱讀通知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或遞補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七、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及總成績
1.面試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本次公開招聘的所有崗位都須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面試的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崗位的面試人員,其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未參加面試、未完成面試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威寧自治縣融媒體中心01、02、03、04、05崗位進入面試人員須作專業技能測試。
此次專業技能測試由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考評團隊,采取封閉測試的方式進行。
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總成績計算
威寧自治縣融媒體中心01、02、03、04、05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1.5×40%+面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其他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1.5×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八、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報考同一崗位考生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組織面試以新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以及貴州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由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若本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本人可向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申請一次復檢,經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并指定到其他醫院進行復檢。復檢結果由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體檢考生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復檢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場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注明情況,視為體檢考生認可復檢結果,復檢結果交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原體檢醫院出具最終體檢結論。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能遞補。體檢后考生主動放棄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體檢費和復檢費由考生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由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考察政審工作應成立考察政審組,由兩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認真查閱考生檔案,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做出政審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進必審”的原則,貫徹黨管人才原則,堅持政治標準和學術標準相統一,將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行等作為事業單位人員的首要考察內容。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定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政審中,經審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一是有《招聘簡章》規定“以下人員不得報考”所列情況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審對象是婚姻登記嚴重失信、國內貿易流通領域嚴重違法失信、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失信、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科研領域失信等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三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應聘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的。
十、公示、聘用
(一)公示
經筆試、現場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辦理審批及聘用手續。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根據相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因考生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聘用人員全部納入事業編制,由自治縣財政統一撥付工資,聘用人員的社會保險事項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聘用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經聘用,最低服務期限三年(含試用期),三年服務期限未滿者不得調離聘用單位。
十一、組織機構及工作要求
(一)公開招聘工作在威寧自治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簡稱“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紀委監委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考生和相關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確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現違紀違規情況,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三)應聘人員應聘期間須服從工作人員關于防疫工作的安排,做好個人防疫防護。
(四)本次招聘工作相關通知、公示、公告等信息將在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因考生本人未及時查閱的,責任自負。
(五)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報名咨詢電話:0857-6232557(威寧自治縣人社局考試錄用調配股)
監督電話:0857-6650969(自治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
十二、未定事宜,由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本《招聘簡章》由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1:威寧自治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要求一覽表.xls
2:威寧自治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xls
威寧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