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服務中心招聘168人公告
資料推薦:1、2020事業單位系統班全新上線(綜合+職測)
天津市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37號)規定,為了及時補充我中心工作人員,確保人員素質,保證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開展,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一)招聘單位名稱:天津市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二)單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區華天道8號海泰信息廣場A座
(三)單位性質及主要職能:市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服務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能為“根據有關規定,圍繞落實中央和我市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部署要求,承擔農村社會事業發展中有關公益性工作,促進社會事業向農村覆蓋”。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詳見《招聘計劃表》。
三、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應屆畢業生是指2020年高校畢業生,以及2018年、2019年畢業將戶口、檔案保留在原學校或托管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的人員。
2018年、2019年、2020年畢業的能夠提供報到證或派遣證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
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對待。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應在30周歲及以下(1989年10月9日以后出生),招聘條件另有規定的除外;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本人畢業證書標注的專業為準。其中以輔修專業報考的,需同時取得報考崗位所需專業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
8.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9.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受過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人員;
4.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非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得報考,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8.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被依法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9.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公告發布
招聘信息將于2020年10月9日在天津市農業農村委員會官網人才招聘版塊(http://nync.tj.gov.cn/zwgk_13546/rsxx/)發布,考務工作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負責,考務工作要求詳見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天津人事考試版塊。
五、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考生網上報名時間:10月17日9:00至10月21日16:00
(二)報名網址:天津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公共服務平臺(http://rsks.hrss.tj.gov.cn)
(三)網上資格審查時間:10月17日9:00至10月22日16:00
(四)網上繳費時間:10月17日9:00至10月23日16:00
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之比不能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者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未開考崗位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為10月25日9:00至16:00。
六、考試
參加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組織的招聘考試。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11月4日9:00開始。
(一)筆試
筆試時間:11月7日或8日(具體時間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為公共科目考試,包括《職業能力測驗》和《綜合知識》兩科(滿分各為100分)。
11月24日,考評中心在報名網站公布筆試成績,招聘單位在本單位顯著位置張貼筆試成績及相關信息。
(二)資格復審:11月25日至12月1日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前,進入面試的人選需持符合報考資格的相關證書原件、所在單位或學校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畢業生報名推薦表)、報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如下:
1.報名表一份;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3.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一份;
4.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復印件一份(2020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加蓋院系公章)原件、復印件一份);
5.由現工作單位或學校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6.存檔部門開具的存檔證明一份;
7.學信網(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和學位網查詢的學位查詢結果一份。
持有香港、澳門、臺灣和國外院校畢業證書的人員,需具有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
(三)繳納面試考務費
12月8日9:00至12月11日16:00
進入面試的考生網上繳納面試考務費,網上下載準考證。
(四)面試
面試時間:12月12日至12月13日,面試內容為結構化面談,面試及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及格線的,不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12月23日,在報名網站公布總成績,招聘單位在本單位張榜公布總成績及相關信息。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總成績=筆試成績÷2(即換算為100分制)×50%+面試成績×50%。
進入面試人員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和未按照規定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報考人員應按照筆試、面試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二代),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在筆試、面試過程中,報考人員缺少任一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結束后,以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之比為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名單。
七、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和醫院另行通知)。體檢的項目、標準,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出臺之前,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的體檢標準,國家有明確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內容應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應當廣泛聽取意見,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經考察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單位研究后,擇優確定擬聘人選,擬聘用人員將在天津市農業農村委員會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報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后,辦理聘用手續。
以上各環節由于各種原因而出現進入下一招聘環節人選空缺的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在招聘各環節工作中出現總成績相同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下一招聘環節人選。如仍出現并列情況,則按照筆試科目《職業能力測驗》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下一招聘環節人選。
九、咨詢電話、舉報或投訴電話
咨 詢 電 話:022-28301738
咨 詢 時 間: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舉報或投訴電話:022-28301942
天津市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