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骨科醫院招聘工作人員13人公告
來源: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10-10 10:47:46
合肥市骨科醫院使用周轉池編制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省、市相關規定,現就合肥市骨科醫院2020年度使用周轉池編制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合肥市骨科醫院公開招聘13位工作人員,具招聘體崗位及條件見《2020年度合肥市骨科醫院使用周轉池編制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一)招聘對象為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以及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和要求中“年齡”“35周歲以下”為“1984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三)崗位條件和要求中“專業”主要依據國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等專業(學科)指導目錄設置。
考生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專業為準,不可以憑專業(學業)證書、結業證書、輔修證書、畢業證書上的輔修專業報考。畢業證書上專業后面帶括號,只能代表所學內容有所涉及,不能認定為專業(教育部公布的“專業指導目錄”中自帶括號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號以外的專業名稱報考相符合的崗位。
考生須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填報,如考生所學專業在教育部公布的專業(學科)指導目錄中未出現,且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為“XX類”或“一級學科”及類似情形的,可由培養單位提供該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并證明其相關性。
崗位條件和要求“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學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碩士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學歷且取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如要求提供學位的招聘崗位,學位與學歷的專業須一致。
香港、澳門大學學歷,須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國外學歷,要經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上述人員同時須符合公告規定及崗位要求的報考資格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實行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招聘程序為:現場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成績合成、體檢考察、確定擬聘人員、公示、報批核準、聘用。
(一)現場報名
1、報考人員在合肥市骨科醫院辦公室(巢湖市巢湖北路58號)現場報名。統一報名時間為2020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逾期不再報名。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聘資格。
2、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未達到以上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如符合其他崗位條件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時間為2020年10月26日上午9點至下午4點,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可在報名結束后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3、報名結束后,考生于2020年10月30日從合肥市骨科醫院辦公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考試科目為《衛生基礎知識》,內容主要包括生物學、人體解剖學、生理學、藥理學、病理學和診斷學的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公布為準。
3、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合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合肥市骨科醫院網站公布成績。依據筆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從高分到低分按相應比例(詳見崗位表)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同分人員均進入面試環節。
4、筆試設定最低分為50分,未達分數線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三)資格復審
面試入圍人員在面試前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合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及其他材料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持香港、澳門大學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持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證書。
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所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等額有效遞補一次。若出現筆試成績并列,同分人員均進入面試環節。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繳納面試費用并領取面試通知書。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以網站公告為準。
(四)面試
1、面試工作由合肥市衛健委組織,按規定在合肥市衛健委、合肥市骨科醫院網站公布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的面試實施方案(公告),并公布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及其筆試成績、名次,同時應載明:招聘崗位及數量、程序與規則、考試的內容、方式和時間、地點以及招聘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監督電話等事項。
2、面試成績當場公布,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設定最低分數線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本考場實際參加面試考生的面試成績平均分。
(五)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6:4合成確定,在合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合肥市骨科醫院網站公布。上述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合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
1、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
2、體檢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負責紀檢工作的人員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考生對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市骨科醫院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擬聘用對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崗位考生中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體檢、考察按人社部門統一的時間要求,實行等額有效遞補方式,等額有效遞補累計一次,統一遞補公告發布之后,不再遞補。
(七)確定擬聘人員
合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根據招聘公告規定的要求和應聘者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經集體研究后,擇優確定擬聘人員。
(八)公示、報批
1、擬聘人員統一在合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合肥市骨科醫院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間及期滿后擬聘用人員主動放棄崗位或被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錄用,報經市衛計委和市人社部門批準,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2、報批: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規定,由市衛計委將有關報批材料報市人社部門審核,市人社部門對審核通過人員辦理批復手續。
3、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及相關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聘用手續、待遇
市骨科醫院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編制內聘用,執行國家有關事業單位統一的人事編制管理政策。
四、其它
(一)在體檢環節因孕待檢人員,應在產后國家規定的產假結束之日前向市骨科醫院提出補檢書面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遞補。
(二)筆試費用45元/科,面試費用80元/人。
(三)聯系電話:合肥市骨科醫院,0551-82318984
合肥市衛健委,0551-65879967
(四)查詢網站:
合肥市衛健委網站(http://hfwjw.hefei.gov.cn/)
合肥市骨科醫院網站(http://www.hfsgkyy.com/)
監督電話:13856510283
本招聘公告由合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合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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