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長春地區兩級法院招聘文職人員93人公告
2020年長春地區兩級法院公開招聘文職人員公告
根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試行)》、《全省法院文職人員補充招聘工作方案》等有關規定,結合長春地區兩級法院工作實際,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職人員9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用人方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聘用的文職人員與各用人法院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經費由省財政全額保障。
二、文職人員主要職責
文職人員主要從事審判輔助性和事務性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
(二)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三)案件審理的記錄工作;
(四)完成其他事務性工作。
三、招聘方式
本次長春地區兩級法院文員招聘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方式進行。
四、招聘計劃
各院具體招聘人數、資格條件等見附件1《2020年長春地區兩級法院公開招聘文職人員職位及條件一覽表》。
五、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1985年9月30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5.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大專學歷,專業不限;
6.報考榆樹、農安、德惠、公主嶺法院的,原則上為當地戶籍;
7.掌握書記員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8.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9.符合法律法規和招聘職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各職位的具體報考條件以附件1中規定的條件為準,除特殊說明外,報考條件中要求的各項資質截止時間均為2020年9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4.曾在公務員招錄、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因嚴重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的;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受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6.配偶、父母在吉林省內從事律師職業的(“律師職業”,是指擔任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設立人,或者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者以律師身份為訴訟案件當事人提供其他有償法律服務);
7.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文職人員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實行網上預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2.網上預報名:報名時間為2020年10月19日8:00至2020年10月21日16:30(共3個工作日)。每人限報一個法院,通過電子郵件形式將本人應聘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本人身份證、相關學歷證書、相關技能證書和獲獎證書等證明資料電子版,發送至所報考法院的電子郵箱(見附件1)。所報考法院將對每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應聘報名登記表所填手機號碼以電話方式通知符合資格初審人員進行現場報名確認。(注:1.請在電子郵箱里添加兩份附件,附件一為應聘報名登記表,文件名為“文員招聘+姓名”;附件二為所有證明資料合集的word文檔,文件名為“文員招聘個人材料+姓名”。2.附件二要求通過拍照、掃描等方式將證明資料以圖片形式插入word文檔。3.請在附件一應聘報名登記表相應位置插入本人電子版照片,照片應為本人近6個月內彩色免冠正面證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4.發送郵件時,請確認所發送郵件是否成功發送,若發送后出現“接收郵箱已滿”類似提示,請間隔兩小時后再次發送并確認發送成功。)
3.現場資格審查及確認。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應攜帶報名所需身份證、相關學歷證書、相關技能證書及獲獎證書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填好的應聘報名登記表1份,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3張近期同版2寸紅底免冠照片到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北門立案訴訟服務中心(地址:長春市南關區超達大路3999號)進行資格審查并繳納考務費60元。逾期未到現場資格審查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法院。
4.《準考證》領取。領取時間請查閱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并到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西門安檢室對面的抽簽室領取準考證。該證在整個考試流程中予以使用,沒有攜帶《準考證》的,不得參加筆試、速錄技能測試和面試。
5.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均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面試前,對擬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考生應按照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相關技能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屆時將在通知面試時告知資格復審具體事宜。
現場報名時,考生要仔細閱讀《2020年長春地區兩級法院公開招聘文職人員誠信承諾書》(見附件3)和《2020年長春地區兩級法院公開招聘文職人員考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見附件4)并簽字,自愿嚴格遵守各項承諾和要求。
(二)筆試
1.筆試地點在吉林省長春市,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占總成績的40%,筆試主要考察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文字理解、判斷推理等綜合知識和能力,采取閉卷方式,滿分100分。
2.防疫相關要求
(1)異地參考考生完成報名繳費后,應立即通過吉林省12320衛生熱線(0431-12320)了解考區所在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須進行隔離觀察的,要提前到達長春按要求隔離觀察,并于筆試前出具解除隔離證明。按疫情防控要求,須進行隔離觀察的,不能出具解除隔離證明的,不能參加考試。
(2)考生應在筆試前15天通過微信添加“吉事辦”小程序申領“吉祥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技術咨詢電話:0431-12342)、下載打印《2020年長春地區兩級法院公開招聘文職人員考試行程軌跡、體溫監測記錄單》(見附件5)每日記錄。考試當天,需掃描“吉祥碼”、查看“通信大數據行程卡”、2次測溫并到考場上交1份《2020年長春地區兩級法院公開招聘文職人員考試行程軌跡、體溫監測記錄單》。“吉祥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的考生,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方可進入考點。“吉祥碼”或“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非綠碼的考生,須于考試當天提供考試前兩天內在吉林省檢測機構檢測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出具檢測陰性證明的,不能參加考試。
(3)考試當天,“吉祥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經現場測量體溫異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的考生,須于考試當天提供吉林省內三級甲等醫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診斷意見,可到正常考場參加考試。不能提供診斷意見,但經現場確認可以參加考試的,須按規定到指定考場參加考試;不能提供診斷意見,且經現場確認不得參加考試的,須服從防疫工作安排。
(4)考生應自備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醫用口罩,除身份確認需摘除口罩以外,應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5)考生在現場報名確認時須認真閱讀并簽署《2020年長春地區兩級法院公開招聘文職人員考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行為應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情節嚴重的,取消考試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考生須承諾嚴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則,需承擔一切后果。
(三)速錄技能測試
速錄技能測試地點在吉林省長春市,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速錄技能測試占總成績的30%,主要考察考生計算機文字錄入能力,采取上機考試的形式(有專業速錄工具的自備)。滿分100分。防疫要求同筆試防疫相關要求。
筆試和速錄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筆試和速錄測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照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筆試和速錄技能測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下一環節。若在筆試、速錄技能測試等環節,發現偽造有關證件、材料或主要報考信息不實,不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取消面試資格。
(四)面試
面試占總成績的30%,主要測試文職人員崗位所需要的自我認識、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臨機應變等方面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方式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現場公布。面試考試地點在吉林省長春市,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防疫要求同筆試防疫相關要求。
若在面試環節,發現偽造有關證件、材料或主要報考信息不實,不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取消體檢資格,并在本職位符合條件人員中按照筆試和速錄技能測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擬聘用人員的確定
總成績按照筆試、速錄技能測試、面試成績4:3:3的比例折算后計算產生,總分為100分,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總成績相同,分別以面試、速錄技能測試、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筆試、速錄技能測試、面試全部考試結束后,將在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網http://cc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六)體檢、心理測試和考察
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和考生總成績排序,在總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心理測試人選(總成績相同,分別以面試、速錄技能測試、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及心理測試合格人員,啟動考察程序。體檢、心理測試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和心理測試費用自理,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及心理測試合格人員,由用人法院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程序進行考察。政審考察主要對通過體檢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其現實表現情況。
因體檢、考察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在同一招聘崗位的人員中,可按照該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若總成績相同,分別以面試、速錄技能測試、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1.經過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后,將在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網http://cc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間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經核查不影響聘用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八)遞補
在市法院組織下一次文員招聘公告發布之日前各院文員出現流失的,按照本次進入面試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延遞補。
(九)簽訂勞動合同
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新聘用的文職人員依法與各院簽訂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符合擔任文職人員條件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七、工資、福利待遇
1.聘用制文職人員所需經費由吉林省財政統一保障。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文職人員提供相應待遇,工資數額及標準按國家相關規定及有關部門批準的方案執行。
2.按照相關規定,聘用制文職人員在合同期內享受相關福利待遇,如出差補貼、用餐補助等福利,享有國家規定的休假權利。
八、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官方網站為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網,有關公開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各院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受理時間為工作日每天8:00—16:30。
九、其他事宜
1.在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應聘的,需提供本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考生必須認真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3.本次招聘各崗位均不設最低開考比例。
4.本次文職人員招聘的筆試、速錄技能測試和面試,不指定復習資料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報名繳費后不能變更報考信息,不予退費。
6.招聘工作期間,考生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本公告如有變動事項,以發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8.招聘工作由我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431-88558729
附件1:《2020年長春地區兩級法院公開招聘文職人員職位及條件一覽表》
附件2:《2020年長春地區兩級法院文職人員應聘報名登記表》
附件3:《2020年長春地區兩級法院公開招聘文職人員誠信承諾書》
附件4:《2020年長春地區兩級法院公開招聘文職人員考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
附件5:《2020年長春地區兩級法院公開招聘文職人員考試行程軌跡、體溫監測記錄單》
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