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黃岡蘄春縣民政局招聘8人公告
為加強鄉鎮民政隊伍建設,滿足多元化用人需求,促進社會公益性事業的發展,根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期民政工作的意見》(鄂發[2010]7號)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實施意見》(鄂發[2017]30號)文件精神的規定,經縣政府同意,由縣人社局、縣民政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名鄉鎮民政“以錢養事”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崗位計劃:
鄉鎮民政“以錢養事”公益性工作崗位 8個,工作地點鄉鎮人民政府民政辦。
二、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招聘對象為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基本條件如下:
(一)具有中國國籍,享有政治權利的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民政工作;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作風踏實,熱愛基層工作,愿意投身到基層到一線從事為民服務工作,吃苦耐勞,樂于奉獻;
(四)年齡原則上在18周歲以上(2002年10月1日以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六)能熟練操作電腦,會打印文檔、制表格;
(七)熱愛、熟悉、從事民政工作者優先。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勞動教養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
3、現役軍人、應屆的在校學生;
4、已就業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5、違反綜合治理條例的;
6、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能受理應聘的。
三、招聘步驟和程序
整個招聘工作按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考核、體檢、聘用等步驟和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10月9日
2、報名截止時間:2020年10月16日
3、報名地點:蘄春縣民政局人事股(民政局四樓)
4、報名要求: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現場報名,并按要求提供以下相關資料。
①所有報考人員均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近期有效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學信網自行打印)、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4張,填寫報名表。
②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如考生報名實際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或弄虛作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③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要隨意變更,以便于聯系。
(二)筆試
1、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 :電話通知
2、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及應用公文寫作,卷面100分,其中綜合基礎知識60分,應用公文寫作40分。綜合基礎知識包括時事政治、國家法律法規、電腦基礎知識、文化基礎知識、民政政策業務等。
3、筆試時間: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4、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體檢
根據考試、考核結果,按招聘崗位計劃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縣民政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考核
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聘用,如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另行舉行面試。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同時對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缺額,從參加該崗位考試的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聘用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按“以錢養事”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簽訂聘用合同(合同周期為一年),每年年底進行個人工作實績考核后續簽下年度聘用合同。新聘人員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不服從分配,取消聘用資格。
(六)社會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報名咨詢電話:0713-3875109蘄春縣民政局人事股。
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蘄春縣民政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