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招聘69人簡章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2020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簡介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成立于1947年,醫院現有職工4557人,開放床位2701張,占地面積8.6萬平方米,醫院現有高級專業技術人員990名。歷經70多年的建設發展,現已成為集醫療、科研、教學、預防、保健、急救為一體的全區規模最大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醫院擁有2個國家臨床重點建設專科、1個全國衛生系統醫學工程重點學科、11個自治區臨床醫學領先學科和16個自治區臨床醫學重點學科。近年來,先后榮獲全國百姓放心示范醫院、全國衛生系統先進集體,全國“百佳醫院”、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全國醫院文化工作先進單位,全國模范職工之家,自治區五一勞動獎狀,首府百姓最滿意品牌醫院(連續七年)等50多項國家級和自治區級榮譽。
二、招聘計劃
2020年醫院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9人(列入事業編制)。其中,招聘“蒙漢兼通”人員10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大學生退役士兵(這三類人員以下統稱“項目人員”)崗位14人。“高校畢業生崗”(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38人(包括10個蒙漢兼通崗位人員),具體崗位詳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2020年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見附件,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一)“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劃;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二)“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城鎮社區、蘇木(鄉鎮),主要從事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及社區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三)“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四)“蒙漢兼通人員”是指:會說會寫并熟練運用蒙古語言文字和漢語言文字的人員。
(五)“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是指: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高中階段以蒙古語授課為主,且高考時使用蒙古語文試題答卷,錄取為區內外普通高等學校蒙古語授課專業、民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的畢業生。
(六)“高校畢業生”是指: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含2020年應屆畢業生,下同);
2. 在內蒙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規定時限內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二)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 應聘人員學歷要求必須是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起點畢業生,且學歷、學位雙證齊全,(《招聘崗位表》中對學歷另做要求的,以《招聘崗位表》為準)。雙學位人員以第一學位為準,第二學位只做參考;部分特殊職位,學歷條件可適當放寬);
5.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0月13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時間要求:碩士及以下人員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博士為2020年12月31日,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20年12月31日前(不含“先上崗、再考證”的崗位);
9.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應聘者須在報名開始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或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凡是到報名開始日,“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證的,從畢業時間算起)超過3年或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的,不能再應聘“項目人員”崗位,只能應聘其他崗位。
10.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2020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招聘簡章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網址http://www.impta.com)統一發布,報名網址為:http://112.125.25.53/NMGyy2020/。
2.報名時間
(1)“項目人員”、“蒙漢兼通”和“高校畢業生”人員崗位,報名時間:2020年10月13日9:00- 10月16日17:00,資格初審時間截至到2020年10月17日17:00,交費時間截止:2020年10月18日17:00。報名交費截止后若“項目人員”、“蒙漢兼通”、“高校畢業生”崗位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改為普通崗位,允許其他人員報名。
(2)普通崗位報名時間:2020年10月19日9:00-10月22日17:00;資格初審時間截止到:2020年10月23日17:00;交費時間:截止到2020年10月24日12:00。
3.應聘人員需按照要求認真填寫網上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用身份證(或護照)要與參加考試時所用證件一致。
4.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專業即可)、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從事的主要工作即可),否則,不予審查通過。應聘者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
5.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及繳費
1.資格初審工作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人力資源管理處負責。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隨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將不能再修改。
2.初審通過的人員通過報名網站進行交費,考試費用由第三方機構按照自治區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成功。在交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視為放棄報考。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可免交報考費,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9年的畢業生減半收取,這兩類應聘者報考費的減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進行。應聘者在筆試結束后15天內,從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報考費申請表》,并持本人身份證和畢業證到內蒙古勞動力市場305室(新華大街53號)進行審核確認辦理退費手續。對應聘人員減免的費用,通過存交費渠道將所交費用自動退到報考人員交費的帳戶里。
農村牧區特困家庭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材料審核通過后可免交報考費。這兩類應聘人員需在報名時選擇“特困或低保家庭”并上傳所在地旗縣(市、區)扶貧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或所在地旗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低保證及應聘人員身份證信息(提供材料全部以圖片形式上傳)提交報名系統進行審核,審核結束時未提交材料的考生一律不予審核通過,審核通過的考生可免交報考費。
3.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須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20年10月 26日至10月31日。
4.《招聘崗位表》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負責解釋。
(三)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應聘繳費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碩士、“蒙漢兼通”崗位為2:1,本科崗位為3:1。
2.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由第三方考試機構組織進行。蒙醫科崗位筆試只考一科為《蒙醫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其他崗位考試科目為兩科,分別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每科滿分為150分。
3.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漢文試卷的人員,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的人員,必須用蒙古文作答。
應聘“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筆試必須選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筆試時間為:2020年11月1日(具體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5. 兩科筆試總成績加權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1.5)×50%+(《綜合應用能力》成績÷1.5)×50%。一科筆試總成績加權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蒙醫專業知識》成績。
6.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加權計算后的筆試總成績上加2.5分。
7. 筆試結束后,醫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設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8. 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和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及醫院官網公布。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人力資源管理處組織實施。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有關要求,提前7天在報名網站及醫院官網公告。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須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資格復審通知書》,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報考碩士研究生崗位的應聘人員其碩士研究生畢業答辯論文內容是否與所報專業相符,是否符合應聘崗位招聘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五)面試
1.面試工作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組織實施。(具體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為10分鐘。
2.應聘人員憑《面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或護照)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凡是在開考前未報到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醫院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4.面試命題工作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負責。命題須按照有關規定入闈命制。試題命制、印刷、接轉、保管和啟用等環節必須符合保密規定,整個過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紀檢監察人員全程監督。
5、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當場向應聘人員和面試評委組公布。
(六)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筆試兩科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一科(蒙醫科)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將在報名網站進行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由醫院組織加試(加試形式根據實際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并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應聘人員所簽訂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自動解除。
1.體檢。在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進行。體檢工作在面試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完成。
應聘者需要進行復檢的,醫院在接到體檢機構通知后,7日內及時通知應聘者進行復檢。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組織實施。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行。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經醫院黨委研究確定,取消聘用資格。應聘者被取消聘用資格的,醫院將正式通知應聘者并告知其應有的申訴權利。考察工作在體檢工作結束后一個月內完成。
(八)公示與聘用
1.醫院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醫院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收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對于反映應聘者有關問題的舉報信、電話以及有關部門轉辦的舉報信,要認真登記,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最終核實結果反饋舉報人和轉辦單位。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結束后,醫院將聘用報告和擬聘人員花名冊按管理權限分別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3.應聘人員在本次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4. 公示無異議的聘用人員,醫院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對要求取得護士執業資格的崗位,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高校畢業生在取得職業資格之前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尚未取得護士執業資格的護理、助產專業高校畢業生先上崗的,可以先從事醫療護理員工作,但不得從事診療技術規范規定的護理活動。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未盡事宜,按照《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只進行1次。
(二)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者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三)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內蒙古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政策執行。
(四)本簡章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負責解釋。
六、咨詢電話和監督電話
1.咨詢電話:0471—3283245
2.考務咨詢:0471-6606313
3.監督電話:0471-3283621(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
0471-6924898(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0471-6944911(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