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遼寧鞍山師范學院招聘社會治理急需緊缺人才2人公告
2020年鞍山師范學院公開招聘社會治理急需緊缺人才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遼人發[2007]1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治理高端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具有相關專業博士學位的博士研究生或長期從事社會治理方面工作且具有豐富實踐工作經驗的社會治理高端人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1、學歷條件
(1)具有社會治理相關專業理論基礎的社會治理教師要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2)長期從事社會治理方面工作,具有豐富實踐工作經驗的社會治理實踐型教師要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及以上;
2、年齡條件
一般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即1974年10月13日(含)至2002年10月13日(含)期間出生),特殊人才年齡可以放寬,但距退休不滿一個聘期(聘期為4年)的不可以報名。
3、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詳見《2020年鞍山師范學院公開招聘社會治理急需緊缺人才崗位信息表》(見附件1)。
三、招聘崗位
詳見《2020年鞍山師范學院公開招聘社會治理急需緊缺人才崗位信息表》。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錄用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在鞍山師范學院官網上統一發布,不再對應聘人員另行通知,請密切關注網站信息。若招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等一切與本次公開招聘相關的工作,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二)報名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應聘者到鞍山師范學院官方網站下載并填寫《2020年鞍山師范學院公開招聘社會治理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將報名表發送至報名郵箱。
2、報名時間: 2020年10月13到10月19日。
3、網上報名郵箱:assfxyzp@163.com
4、報名須知
(1)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報名者填報信息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考核或應聘資格。
(2)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核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應聘者自報名至聘用(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4)已參加工作的應聘者需征得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后方可報名,并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問題,出現糾紛由應聘者自負。
(三)現場資格審查
我校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應聘者報名資格進行現場審查確認。主要審查應聘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以及招聘崗位所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應聘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應聘者考核和應聘資格。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及相關事宜將在鞍山師范學院官網上予以公布。未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核
考核由學校組織專家重點考核應聘者的專業素養和教學科研業務能力,考核采用模擬上課和專業答辯等方式,考核考核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五)體檢
1、確定體檢人員。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員名單在鞍山師范學院官方網站上公布。
2、體檢標準。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因體檢不合格或應聘者放棄出現的崗位空缺,按考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從考核合格人員中遞補,遞補僅限一次。
(六)考察
主要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考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從考核合格人員中遞補。
(七)公示
擬聘用人選確定后,在鞍山師范學院官網上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1、聘用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供聘用所需材料,到我校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不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2、公示有異議并查有實據的應聘者:不予聘用。
3、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非初次就業的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應聘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其他
在招聘期間,如不按規定參加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報名咨詢電話:0412-2960868
紀律監督電話:0412-2962668
附件1:2020年鞍山師范學院公開招聘社會治理急需緊缺人才崗位信息表
附件2:2020年鞍山師范學院公開招聘社會治理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
鞍山師范學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