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唐山學院博士研究生招聘35人公告
唐山學院2020年第四批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以及相關文件精神,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博士研究生,均為事業編制,現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人數
唐山學院2020年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博士研究生35名,具體崗位詳見《唐山學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網絡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
二、選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選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專業、年齡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應聘人員畢業時間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之前。
(二)崗位條件
崗位條件詳見《唐山學院2020年公開選聘博士研究生崗位信息表》(附件)。凡涉及到年齡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試用期和服務期內的公務員、非應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類高校在讀學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三、選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2020年10月13日-19日,在唐山學院官網(http://www.tsc.edu.cn)及唐山事業單位招聘網(www.tssydwzpw.com)發布選聘信息。
(二)報名
2020年10月14日-20日,請將本人簡歷及人才應聘報名表投遞至電子郵箱:tscrsc@163.com,郵件名稱為“姓名-所學專業-畢業院校”。
報名聯系人:孫老師
聯系電話:0315-2792216
(三)資格審查
由需求單位成立審核小組,根據選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審核,并從專業角度對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與學校選聘崗位的符合度進行把關,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進入測評環節。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聘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四)教學能力和專業能力測評
1.測評方式。教學能力測評以試講的形式進行,試講內容由測評組指定,采用線上模式,時間一般不少于30分鐘。專業能力測評主要對應聘人員進行科研能力、專業水平、工作潛質等多方面的測評。
2.測評組成員各自進行獨立評判,對應聘人員做出綜合評價并簽署是否同意引進的意見,各測評組成員持贊成引進票比例達到80%及以上時方可選聘相應應聘人員。
3.需求單位選聘工作小組負責對應聘人員學術背景情況、思想政治、品德、教學和科研能力等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考查,并提交考察報告
4.選聘過程中,根據需要學校對應聘人員進行心理健康狀況測評。
(五)體檢
測評結束后,按審定的擬聘對象確定體檢人選。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測評名次在同一崗位順次遞補。
(六)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選進行考核。考核分為兩種情況:
1.對應屆畢業生的考核:查閱檔案、與擬聘人員所在學校了解情況,與擬聘用人員面談。
2.對其他人員的考核:考核內容、程序、方式在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處指導下按照《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調配辦法》(冀辦發〔2014〕40)有關考察的要求執行。
考核不合格人選,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測評名次順次遞補,對遞補人選要進行考核。
(七)公示
考核結果和擬聘用人員信息報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并在唐山學院官網(www.tsc.edu.cn)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錄用手續
選聘工作各環節具體時間安排可查詢唐山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rsc.tsc.edu.cn)。同時應聘人員隨時保持電話暢通,以便工作人員能夠及時聯系,接收電話通知。
四、引進待遇
高層次人才(杰出博士、優秀博士、學科/術帶頭人等)實行“一事一議”,由雙方協商確定引進待遇。普通博士執行以下待遇: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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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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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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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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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安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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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的博士、博士后人才一般給予30萬安家費,緊缺或急需專業優秀人才安家費最高可增至50萬元,在此基礎上,唐山市政府再給予15萬元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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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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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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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工資外,博士研究生每月發放博士津貼1500元,博士津貼發放期限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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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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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渡性住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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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給予引進博士報銷每月1000元的租房費,期限為12個月,時間申請批準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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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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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聘副教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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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的博士自起薪之日起兩年內,校聘為副教授,校內的獎勵績效工資可執行副教授標準,教學科研業績按副教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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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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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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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類博士研究生可申請科研基金10萬元;社科類博士研究生可申請科研基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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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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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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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備電腦、打印機等設備,學校在專用科研設備購置和實驗室建設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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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學校人事處負責解釋,學校紀檢部門對選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唐山學院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