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0人公告
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2020年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等有關規定,經請示梅河口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補招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就招聘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此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男性50名。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由財政部門核撥經費,繳納相關保險。市公安局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聘用人員崗位由市公安局統一分配。
(一)招聘崗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
(二)招聘人數:男性50名。
(三)用工性質:梅河口市公安局輔警。
三、招聘條件
(一)除具備《吉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應具備以下條件:
1、不限戶籍。
2、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2002年10月1日至1984年10月1日之間出生)。
3、大專以上學歷。
4、男性,身高1.70(含)米以上,視力4.8(含)以上;身體健康,無家族傳染性疾病、其他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無視覺、聽覺、味覺障礙;體貌端正,熟練使用普通話,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及溝通能力;無紋身刺青,無明顯疤痕;無口吃、重聽、色盲,無心理、精神、思維、肢體活動障礙等疾病和傳染病、精神病史;實際體重超過標準體重20%的不予聘用。標準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5、組織紀律性強,聽從指揮,服從分配。
6、符合條件的退伍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和政法類院校畢業生、烈士和因公犧牲的民警的配偶及子女、有在梅河口公安局工作經歷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違紀違規被國家機關或者企事業單位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直系親屬和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處以死刑或因危害國家安全被判刑的;
5、本人參加過邪教組織或其他非法組織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本人直系親屬和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參加邪教組織的;
8、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10月20日至10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梅河口市公安局控告申訴室(公安局出入境大廳南側)。
3、報名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退伍證(以上需原件及1份復印件)以及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先進個人等各類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本人6個月以內小2寸正面白底彩色免冠照片4張。
4、報名程序。登陸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或梅河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自行下載并填寫《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持《報名表》及相關材料現場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5、報名費用。每人收取60元報名費(請攜帶60元現金整,不支持微信、支付寶等其他支付方式)。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和體能測試的方式進行。按照筆試、體能測試分數之和,男女單獨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最終成績為體能測試成績×10%+筆試成績×90%。
(三)加分項目:
1、退伍軍人加3分。
2、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及先進個人加2分。
以上加分事項只取最高值,不重復加分。
(四)測試和考試
1、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試題范圍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2、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總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測試項目為10米×4折返跑(40分)、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60分)。
3、根據筆試、體能測試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的10%+筆試成績的9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政審人員。如總成績相同,具有優先聘用情形的參加體檢和政審。
(五)體檢和政審
1、體檢由市公安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時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費用自理。
2、由市公安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參照人民警察政審標準,政審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銀行征信等情況。
3、如不服從組織分配者,不予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1、經體檢和政審合格的,確定擬聘用人選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
2、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反映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依法簽訂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關系。
3、如體檢或政審有不合格者或出現空崗,男、女崗位按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五、管理及待遇
1、輔警日常管理由市公安局負責、市公安局與輔警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每三年一簽。
2、輔警工資待遇2600元/月,市財政局負責繳納養老等相關保險。市公安局與輔警解除勞動關系后,工資待遇和各項保險也同時終止。
3、輔警違反公安機關紀律要求的,參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或者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開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防疫相關要求及其他事項
(一)防疫相關要求
1、省外考生須在本公告發布后,如有境外、高風險、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的,需向梅河口市疾控中心(0435-509 7700)報告,并提供核酸檢測證明。
2、考生須在本公告發布后,及時登錄“吉事辦”小程序,注冊并完善相關信息獲取個人“吉祥碼”,考試當天出示,顯示“非綠色”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3、進入考場前須掃“疫情防控行程卡”,顯示14天內有出入境、高風險、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不得進入考場。
4、考生在返(來)梅、往返考場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須配戴好口罩,與他人保持安全距離,全程做好自我防護,確保個人安全。
5、考生須填寫承諾書,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行為應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情節嚴重的,取消考試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記錄,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考生須承諾嚴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則,自愿承擔一切后果。
(二)其他事項
1、資格審查在報名期間一并進行,并貫穿招聘全過程,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發現取消報名資格。報名時要對考生身高、體重進行測量,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報考資格。
2、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報報名信息,對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3、報考人員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因聯系電話不暢通造成后果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本實施方案由梅河口市公安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梅河口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