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西欽州靈山縣事業單位定向招聘駐欽部隊隨軍家屬公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我區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職業優待保障工作的通知》(桂政辦發〔2019〕107號)和《欽州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欽政發〔2016〕28號)等文件精神,為適應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經報靈山縣人民政府批準,2020年靈山縣武利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等3個單位計劃面向駐欽部隊隨軍家屬定向招聘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已在欽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欽州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備案的駐欽部隊軍人隨軍家屬、消防救援人員家屬;
(六)年齡為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9年10月19日-2002年10月19日期間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2020年10月19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讀普通高校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因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理,且未滿處理期的人員;
4.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試用期內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公務員;被辭聘未滿5年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被各有關機關列為失信人員,且還在記錄期內的;
6.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7.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8.按《關于加強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的實施意見》(桂高法會〔2018〕13號)文件規定,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被執行人;
9.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八)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均須在2020年10月19日前(含19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務年限、處分年限等所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20年10月19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當時不能提供證件的,經與靈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協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階段提供,但證件的生效日期必須在2020年10月19日之前。
二、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網上查詢筆試成績。報考人員統一登錄http://exam.gxrc.ex1.http.80.qinzhou.ssl.6aas.cn/User/UserLogin.aspx平臺進行網上報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10月19日9:00—10月23日17:00。
報名前,報考人員要對照《2020年靈山縣事業單位定向招聘駐欽部隊隨軍家屬崗位及條件表》(附件1)條件相符的崗位進行填報。
本次考試報考崗位在網上報名平臺統一表述為“靈山縣定向招聘駐欽部隊隨軍家屬崗位”,考生統一報考,經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后,再按要求和程序對定向招聘的具體崗位進行選崗。定向招聘的具體崗位名單見附件1。
報考者請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操作說明(附件2),填寫個人相關信息資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報名信息確認后將無法進行任何修改。
報考者要誠信報考,提交的所有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因網上報名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填寫報名信息,而造成網上資格審查不通過等后果,由報考者自行承擔責任。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相關規定處理。
(二)網上資格審查
網上資格審查時間:2020年10月19日9:00—10月24日23:00。
網上資格審查工作由靈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與考生報名同步進行,在報名時間截止后一天內完成。網上資格審查時,要嚴格依據本公告規定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和報考者在網上填報的信息,及時在網上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并在網上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審查意見。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向報考者說明理由。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靈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解釋。
在網上資格審查期間,要求報考者誠信報考,報考者暫不須提供紙質報考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資格審核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條件或不符合崗位條件仍報名的,在任何環節被審核發現的,都將取消聘用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考生繳費
考生繳費時間:2020年10月25日9:00- 10月27日17:00。
通過網上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網上繳交考試費,若未按期繳交考試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報考費標準:按桂價費〔2010〕269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繳交考試費100元(50元/科,共兩科)。
(四)開考比例
筆試不設開考比例,劃定合格分數線。
(五)網上打印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2020年11月16日9:00—11月21日9:00。
完成網上報名程序且成功報名的報考者,需自行從報名平臺下載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電子版(建議保存至個人電腦備用),并于規定時間內打印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打印內容應為報名系統自動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無效。
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是報考的重要憑證,準考證為報考者參加事業單位筆試、面試的重要憑證,報考者務必及時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時打印或保管不當等原因,造成無法提供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的,相關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三、考試
(一)筆試
1.筆試工作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2.筆試時間
2020年11月21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筆試地點
考試的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有關要求
筆試兩個科目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題本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放,第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試的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所有發放的資料。
(二)筆試總成績和照顧加分
少數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證、戶口簿上記載為準。照顧加分計入筆試總成績。
(三)筆試成績查詢
2020年12月上旬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四)面試
1.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根據筆試總成績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未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能進入后續的程序。
2.確定面試人選
根據筆試總成績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均確定為面試人選。有缺考、違紀情況的,不能入圍面試。
面試人選名單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20年12月中旬在欽州人才網和靈山縣人民政府網站隨面試公告發布。面試公告發布后,如有面試人選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3.面試方式及合格分數線
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
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后續的選崗程序。
4.組織實施
2021年1月10日前,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桂人社發〔2012〕79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結構化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以面試公告為準。結構化面試工作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1)實行驗證制度。結構化面試實行嚴格驗證制度。凡進入結構化面試的人員須按規定攜帶身份證、準考證,經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考場。因提供的證件與應試人員不相符的,取消報考者的資格,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也同時作廢,所有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2)實行嚴格監督制度。邀請紀檢監察對結構化面試的全過程進行嚴格監督。
(3)成績公布。結構化面試結束后書面公布當天全部考生的成績。
四、選崗
面試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按40%筆試總成績+60%面試的總成績,以及定向招聘人數,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靈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人選,并組織依次對定向招聘的具體崗位和條件進行選崗。總成績相同時,結構化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
五、考核、體檢
(一)組織實施。按照選崗結果,考核、體檢工作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部署,具體工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二)人選公布。按照選崗結果,確定定向招聘具體崗位的考核、體檢人選。確定的考核人選統一在欽州人才網和靈山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三)考核。考核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的有關規定進行。考核時,要采取多種形式,著重考察報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修養、業務能力、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同時要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報考者應按報考崗位的要求提供相關紙質材料,由招聘單位復審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經復審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報考者的資格。
考核結束后要形成書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須考核小組成員簽名,招聘單位蓋章。考核分合格與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核中出現考核不合格者或是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可從面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四)體檢
體檢工作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考核結束后,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符合規定條件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自負。體檢工作按照桂人社規〔2019〕11號文件要求執行。
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對經體檢醫院確定為懷孕的報考者,暫不安排體檢,待孕期結束后再及時組織進行體檢。
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對有當日當場復檢要求的體檢項目,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對其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體檢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擬聘人選,體檢中出現身體不合格者或是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可從面試合格的人選中按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確定考核、體檢人選。
六、公示、聘用
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對考核、體檢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欽州人才網和靈山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經批準聘用后,新聘用人員原則上要在15天內到招聘單位報到。凡經聘用者,按有關程序辦理入編、定崗等手續。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公示后,報考人員公示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可以在面試合格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遞補考核、體檢人選。
定向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聘用人員的試用期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人員為初次就業的,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應為3年以上,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安置隨軍家屬是欽州市落實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政策的具體舉措,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安全、公正、按時完成定向招聘工作任務。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者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處理;對違反規定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須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嚴肅公開招聘工作紀律。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執行回避制度。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八、有關說明
(一)報考者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欽州人才網和靈山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的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二)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桂辦發〔2018〕51號)文件規定,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分別按相當于大專、本科學歷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三)選崗后,報考人員自愿放棄考核、體檢,公示后逾期不報到、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的,視為已安置,不得再作為未就業人員享受待遇和參加今后欽州市事業單位定向招聘考試。
(四)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桂人社發〔2011〕155號、桂人社函〔2020〕23號等文件執行。
(五)聯系方式:
1.咨詢電話:0777-6427822
2.監督電話:0777-6523994
附件:
1.2020年靈山縣事業單位定向招聘駐欽部隊隨軍家屬崗位及條件表
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靈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0年10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