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婦幼保健院招聘6人公告
根據2020年公開招聘工作安排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株辦電〔2020〕12號)要求,特制訂防疫人員考核工作方案。
一、組織與實施
成立醫院防疫一線醫務人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如下:(見附件)
由醫院人事教育科牽頭組織,具體負責招聘各項工作,監審科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且符合《崗位表》中的年齡要求(年齡計算,如:30歲以下指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以此類推。
(二)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1.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本次招聘,專業認定參照《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所學專業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
2.本方案所稱全日制畢業生指納入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并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的畢業生,此類人員錄取時須提供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
3.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計算,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31日;
4.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的,在現場報名時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原件(2020屆畢業生畢業證和資格證原件必須在2020年10月31日前提供,否則取消聘用)。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全日制在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0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7.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共3個,招聘計劃6名。采取考核的方式招聘本單位新冠肺炎防疫一線醫務人員。(詳見附件)
五、發布信息
此次招聘各環節信息通過株洲市婦幼保健院官網(ttp://www.hnzzfy.com/)公開發布。
六、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
時間:2020年10月28日-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點:株洲市蘆淞區車站路128號株洲市婦幼保健院行政樓二樓人事教育科
(二)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參加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報名資料及要求
1.登錄株洲市婦幼保健院官網下載《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填寫并打印(建議用電子照片打印);
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3.教育部學歷查詢網站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還需提供勞動(聘任)合同或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等佐證材料;
5.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近期藍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張。
7.考生須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崗位條件,慎重選擇招聘崗位,須對自己提供的資料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隨時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四)考試時間、地點
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株洲市婦幼保健院
應聘人員參加考試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七、考試
(一)開考比例
新冠肺炎防疫一線醫務人員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
(二)考試方式
新冠肺炎防疫一線醫護人員采取筆試+技能操作+綜合評審的方式進行。
1、筆試:滿分為100分。
2、業務技能考核:滿分為100分,取考核組評委的平均分作為該應聘人員的業務技能考核分數(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當場評分、統分、核分并公布成績。
3、綜合評審:根據新冠肺炎防疫一線醫護人員的防疫時長、工作年限、科室評價進行綜合評審,滿分為100分。由評審專家委員會的平均分作為該應聘人員的綜合評審考核分數(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4、成績合成:
總成績=筆試成績×30%+業務技能考核成績×40%+綜合評審×30%
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其余各項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的排前;總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按業務技能考核成績高的排前。
八、體檢和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的成績排名,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不予聘用。對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一)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
(二)公示。對擬聘用人員在株洲市婦幼保健院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
(三)聘用。公示期滿,對于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十、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株洲市婦幼保健院官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十一、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婦幼保健院負責解釋,招聘工作由株洲市婦幼保健院監審科全程參與監督。
(一)咨詢:
株洲市婦幼保健院人事教育科:0731-28205694
舉報監督:
株洲市婦幼保健院監審科:0731-28100401(紀律監督)
株洲市衛生健康委員會:0731-28682180(監督指導)
附件:
2020年株洲市婦幼保健院疫情防控一線人員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株洲市婦幼保健院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