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錫林郭勒錫林浩特市招聘政務服務合同制工作人員41人簡章
錫林浩特市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務服務合同制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提高全市政務服務水平,優化營商環境,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務服務合同制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政務服務合同制工作人員41名,其中政務服務大廳政務服務合同制工作人員15名(包括蒙漢兼通7名),房產局政務服務窗口合同制工作人員16名(包括蒙漢兼通2名),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大廳登記服務崗位合同制工作人員10名(包括蒙漢兼通3名)。
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附表。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政務服務事業,誠實守信,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二)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應聘人員須具備錫林浩特市戶籍,(落戶錫林浩特市時間在2020年10月19日及以前)。對于入學時將戶籍遷到就讀學校集體戶,畢業后兩年內未將戶口及時遷回的報名人員,可以父母戶籍為準。配偶為錫林浩特市戶籍報考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四)報考人員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各崗位報考專業條件和學歷條件詳見附表。
(五)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及現役軍人和其他在校學生;
2.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人員;
4.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弄虛作假行為,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資格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錄用的人員。
三、招聘人員身份和管理
(一)本次招聘人員不辦理人事錄用手續,不占編不轉正,不具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二)公示無異議后,由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期限為3年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后自動終止勞動合同。
(三)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間被用人單位證明不符合崗位工作要求的,用人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由用人單位對招聘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在合同期內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按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報酬待遇
崗位報酬包括基本工資和績效報酬兩部分,基本工資按月固定發放,績效報酬根據績效考核結果靈活分配。其中,基本工資2300元/月,績效報酬1200元/月。按照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政策和標準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通過錫林浩特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錫林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平臺、錫林浩特市政務服務局微信公眾平臺、錫林浩特市房地產管理局微信公眾平臺、錫林浩特市自然資源局微信公眾平臺統一向社會發布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
(1)報名工作由市政務服務局、市房產局、市自然資源局分別負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登記表》從發布招考公告網站上下載。報名和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報名地址:錫林郭勒盟政務服務大廳一樓綜合受理窗口16號、17號、18號窗口。
報名時間:2020年10月21日—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休息。
(2)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需按照《報名登記表》要求認真填寫報名信息。報名前,報名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選擇適合自己的招聘崗位,并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報名時,報名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②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教育部學歷驗證報告,驗證期應在現場審核確認結束前有效。
③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對于入學時將戶籍遷到就讀學校集體戶,畢業后兩年內未將戶口及時遷回的報名人員,提供相關證明和父母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對配偶為錫林浩特市戶籍報考人員提供結婚證和配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④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張;
⑤符合報考條件的市內外簽有勞動合同的人員,征得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⑥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方式要在整個招聘過程保持暢通,以便于重要事項的通知。
(3)報考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高中、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必須嚴格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和工作單位,故意隱瞞工作經歷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報名登記表》統一用漢語填寫。
(4)報考人員報名與參加筆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5)報考人員須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招聘資格。
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崗位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進行報考。報考人員對報考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可撥打《簡章》中公布的招聘崗位條件咨詢電話。
2. 資格審核
(1)資格審查工作由市政務服務局、市房產局和市自然資源局共同負責,與報名工作同期進行。資格審查合格的,視為報名成功。
(2)領取準考證時間: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領取地點:錫林郭勒盟政務服務大廳一樓綜合受理窗口16號、17號、18號窗口,請報名成功的考生及時關注錫林浩特市政府網站、錫林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平臺、錫林浩特市政務服務局微信公眾平臺、錫林浩特市房地產管理局微信公眾平臺的公告、錫林浩特市自然資源局微信公眾平臺。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3:1,即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崗位數。
(2)筆試內容包括綜合知識和申論兩部分,其中綜合知識占50%,申論占50%。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培訓班。
(3)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考場按照標準化設置。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筆試需要提供蒙文試卷的考生須在報名表指定位置注明(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筆試和面試必須選擇一項考試用蒙古語作答,另一項用漢語作答。訂制蒙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蒙文答卷,選擇漢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漢文作答)同一試卷出現兩種以上文字的,以及不按選定語言文字答題和未使用規定用筆答題的,按零分處理。答題用筆為黑色碳素筆。
(4)筆試結束后,對參加考試的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民族加分。
(5)筆試時間:2020年10月31日,筆試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2.面試
(1)筆試總成績公示后按照招聘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2:1的比例確定的人員進入面試。同一崗位因筆試成績相同超過2:1比例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通知書》上注明面試的時間、地點、需要攜帶的證件及面試須知等。《面試通知書》需現場領取,領取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逾期不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舉止儀表和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組織計劃能力,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3)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四)總成績計算
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加權計算參加考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40% +面試成績×60%。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均四舍五入。如出現總成績并列的,順序保留下一位小數。
(五)體檢和考核
1.總成績公布后,根據報考人員報考崗位,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與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數。擬進入體檢范圍人員最后一名出現總成績并列情況的,對并列人員按照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如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取加分前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如該成績相同的,通過加試方式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由市政務服務合同制工作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體檢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4.體檢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要在指定的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照該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5.考核工作由市政務服務合同制工作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考核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資格。由此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照該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及公示
1.根據考試、體檢結果,在核實報考人員原始學歷檔案之后,確定擬聘用人員。
2.將擬聘用人員情況在錫林浩特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錫林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平臺、錫林浩特市政務服務局微信公眾平臺、錫林浩特市房地產管理局微信公眾平臺、錫林浩特市自然資源局微信公眾平臺上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應當及時調查核實,并由市政務服務合同制工作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經研究,取消擬招聘人員招聘資格后產生的崗位空缺,不進行補充招聘。
(七)報到
1.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由市政務服務合同制工作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分配到用人單位。按招聘簡章規定,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指定用人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報考人員考試期間的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一)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報考人員須通過全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客戶端“蒙速辦”APP、“蒙健康”APP申領“健康碼”,并于考試當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碼”為綠碼、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者方可進入。“健康碼”非綠碼的人員,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但無干咳、發熱(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癥狀(以下稱相關癥狀)的人員,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或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健康碼”非綠碼的人員,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且有相關癥狀的人員,須在自治區內定點醫院進行診治,并提供考前7天內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健康碼”為綠碼但出現相關癥狀的人員,應當主動到定點醫院檢測排查。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無法提供相關健康證明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三)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向招聘單位報告。除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四)考試期間,報考人員應自備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確認、面試答題環節以外,須全程佩帶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五)報考人員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日之前14天內,考生應盡量避免在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行、居住;盡量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中高風險區域人員接觸;盡量避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人群密集的場所聚集。
(六)報考人員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試現場管理。經現場醫務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的報考人員,應配合安排隔離或就診。
(七)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紀律和監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根據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必須回避。
(二)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聘用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關系。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招聘咨詢電話:0479—8108471(市政務服務局) 0479—8223242(市房產局)
0479—8115203(市自然資源局)
舉報電話:0479—8285125(市政務服務局)
0479—6988003(市房產局)
0479—8115201(市自然資源局)
0479—8110258(市紀委監委)
錫林浩特市公開招聘政務服務合同制
工作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