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錫林郭勒正鑲白旗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18人簡章
正鑲白旗公開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國家、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規定和《錫林郭勒盟政府系統事業單位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方案》精神,為確保正鑲白旗公開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正鑲白旗2所醫療衛生機構共招聘18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其中:正鑲白旗醫院招聘17人,正鑲白旗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招聘1人。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2。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護理崗位要求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截至報名開始日符合35周歲及以下)。其他崗位要求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截至報名開始日符合40周歲及以下)。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即截至報名開始日符合45周歲及以下);
6.學歷條件詳見崗位表。醫師崗位對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學歷條件可放寬至中專和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自考、成人、電大、函授、網絡教育等)。藥劑師崗位對取得藥師資格或藥劑師資格的人員,學歷條件可放寬至中專和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自考、成人、電大、函授、網絡教育等)。按照教研廳函〔2019〕1號文件精神,對2017年起入學,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且具有學位、學歷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對待。
7.具有錫林郭勒盟戶籍(具體落戶截止時間以報名開始日為準,含高考入學前為錫林郭勒盟戶籍)。對具有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和全日制研究生學歷人員不限戶籍,對在錫林郭勒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項目人員”不限戶籍。
8.根據人社部等7部委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有關規定,對本次招聘護理崗位不要求應聘人員具有執業護士資格證。本次招聘被聘用到護理崗位的人員,尚未取得執業護士資格證的,可以先從事醫療護理員工作,但不得從事診療技術規范規定的護理活動。招聘單位須在聘用合同中約定1年的試用期,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未取得執業護士資格證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試用期內和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在讀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2021年及以后的畢業生)。
4.錫林郭勒盟2019年度事業單位剛性引進的人才。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7.報考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崗位類別
本次招聘分“項目人員崗位”和“普通崗位”兩個類別。
“項目人員”是指:服務期滿(最低服務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統稱“項目人員”),“項目人員”須同時滿足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劃;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城鎮社區、蘇木(鄉鎮),主要從事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及社區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
1.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同時進行資格審核。
報名地點:正鑲白旗人社局三樓人才交流中心。
2.報名時需攜帶的證件或證明如下: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數碼彩照3張;《正鑲白旗公開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一式兩份);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護照(三證之一)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戶口在盟外的錫林郭勒盟生源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原戶籍注銷頁(或復印件)或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項目人員崗位”的考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服務項目旗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須提供自治區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以及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應聘人員故意隱瞞工作經歷,不提交所在單位或企業同意應聘證明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3.報名安排
第一階段開展“項目人員崗位”報名工作。“項目人員崗位”要求應聘人員必須為報名開始日之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或退役。凡是到報名開始日,“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證的,從畢業時間算起)超過3年或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的,不能再應聘“項目人員崗位”,只能應聘“普通崗位”。對無人報名或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數的“項目人員崗位”,調劑到“普通崗位”招聘。
報名及資格審核時間: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調劑崗位公布時間:2020年10月24日。
第二階段開展“普通崗位”報名工作。對無人報名或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數的“普通崗位”,減少或取消相應招聘計劃數。
報名及資格審核時間: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取消或減少招聘計劃公布時間:2020年10月29日。
4.每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填寫《正鑲白旗公開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相關信息。在填寫個人簡歷時,應聘人員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就讀起止年月,所讀學校、院系、專業);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
5.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對照個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溫馨提示:報考人員應保持所留聯系方式通訊工具的暢通,確保能夠及時進行聯系,通知相關事項,如因考生電話關機或停機等導致無法聯系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對報名符合條件人數等于或少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通過實踐技能操作方式進行考察,實踐技能操作分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次,實踐技能操作合格的應聘人員直接進入體檢環節,不合格的即取消應聘資格,同時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對報名符合條件人數多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通過筆試方式擇優聘用。
對實踐技能操作方式進行考察的應聘人員,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三)筆試
1.報名及資格審核工作結束后,在正鑲白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xbq.gov.cn/)、正鑲白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號上公布各崗位報名符合條件人數,并明確各崗位招聘方式(實踐技能操作或筆試)。
2.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
領取時間: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領取地點:正鑲白旗人社局三樓人才交流中心。
3.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為2020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
本次招聘筆試考點設在正鑲白旗明安圖鎮,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憑有效期內本人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四證之一,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證件一致)和準考證并攜帶黑色鋼筆(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等文具參加筆試。
4.筆試滿分100分,蒙醫醫師崗位只提供蒙古文試卷,應聘人員須用蒙古文作答,其他崗位只提供漢文試卷,應聘人員須用漢文作答。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5.筆試科目分7個類型,其中:護理崗位筆試科目為《護理學專業知識測試》;信息科技術員筆試科目為《信息技術專業知識測試》;中西醫結合醫師和中醫醫師崗位筆試科目為《中醫專業知識測試》;蒙醫醫師崗位筆試科目為《蒙醫專業知識測試》;藥劑師崗位筆試科目為《藥劑專業知識測試》;影像醫師崗位筆試科目為《醫學影像專業知識測試》;其他崗位筆試科目為《臨床醫學專業知識測試》。
6.政策加分。對于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7.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專業知識測試》成績+政策加分
8.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及時予以公布。
9.本次招聘筆試后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最多進行3次。
(四)體檢
1.實踐技能操作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環節。
2.對采取筆試方式招聘的崗位,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同一崗位進入體檢環節人員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對并列人員按優先條件決定取舍,若條件同等,采取加試(實踐技能操作或筆試)方式,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護理和信息科技術員崗位優先順序按全日制學歷層次高低確定;藥劑師崗位優先順序依次為:藥師資格證或藥劑師資格證、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其他崗位優先順序依次為:執業醫師資格證、全日制研究生、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全日制本科生。
3.體檢工作由正鑲白旗衛健委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進行。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應聘人員需要進行復檢的,應在接到體檢機構通知后及時進行復檢。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五)考察
體檢通過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實施。應組成考察組對報考人員進行認真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公示與聘用
1.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滿后,正鑲白旗人社局將擬聘用人員名單以書面形式報盟人社局,同時報送擬聘用人員考察材料(含資格審核材料)。經盟人社局審核后,印發正式聘用文件。
3.擬聘人員在本次招聘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招聘(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且未滿試用期或在公務員考錄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4.擬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5.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在服務期限內,不得調離、辭職或以借調名義離開聘用單位,否則按違約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和列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聘用地區同類崗位工資標準執行。
五、報考人員考試(或考察)期間的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正鑲白旗衛健委負責開展具體工作。
(一)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報考人員須通過全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客戶端“蒙速辦”APP、“蒙健康”APP申領“健康碼”,并于考試(或考察)當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碼”為綠碼、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者方可進入。“健康碼”非綠碼的人員,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但無干咳、發熱(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癥狀(以下稱相關癥狀)的人員,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或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或考察)。“健康碼”非綠碼的人員,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且有相關癥狀的人員,須在自治區內定點醫院進行診治,并提供考前7天內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或考察)。“健康碼”為綠碼但出現相關癥狀的人員,應當主動到定點醫院檢測排查。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無法提供相關健康證明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或考察)。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或考察)。
(三)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向正鑲白旗衛健委報告。除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參加考試(或考察)。
(四)考試(或考察)期間,報考人員應自備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確認、實踐技能操作環節以外,須全程佩帶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五)報考人員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或考察)日之前14天內,考生應盡量避免在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行、居住;盡量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中高風險區域人員接觸;盡量避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人群密集的場所聚集。
(六)報考人員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試(或考察)現場管理。經現場醫務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的報考人員,應配合安排隔離或就診。
(七)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紀律和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旗紀委監委派駐旗衛健委紀檢監察組、旗紀委監委派駐旗司法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
(二)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對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七、其他事項
(一)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建立報考人員誠信檔案。
(二)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發現應聘人員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聘用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復習范圍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四)咨詢電話和舉報電話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0479—6511982 (正鑲白旗衛生健康委員會)
0479—6520753(正鑲白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舉報電話:
0479—6511852(正鑲白旗紀律監察委員會)
附件1.正鑲白旗公開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項目人員崗位)
附件2.正鑲白旗公開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普通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