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市公安局第六批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581人公告
來源:深圳市公安局
2020-10-23 08:20:30
深圳市公安局第六批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2581人,報名時間為2020年10月26日10:00至11月2日17:00,筆試時間為2020年11月22日,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公安素質測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筆試復習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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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第六批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警務輔助人員條例》有關規定,深圳市公安局決定組織開展第六批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58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專科畢業以上人員。2021年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其他報考人員均須在報名首日(即2020年10月26日)前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二、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二)年齡要求。
應聘輔警應當年滿20周歲(即2000年10月26日前出生),職位表中有最高年齡要求的,以各職位的具體要求為準。其中,最高年齡為30周歲,是指1989年10月27日至2000年10月26日期間出生;最高年齡為35周歲,是指1984年10月27日至2000年10月26日期間出生;最高年齡為45周歲,是指1974年10月27日至2000年10月26日期間出生。
(三)學歷要求。
1.應聘執法勤務類職位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應聘一般勤務類職位應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退役士官和士兵可以為高中以上學歷,但應在入職后最長四年內取得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否則聘用期滿后不予續聘。
(四)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擬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曾被追究過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違法違紀等原因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定被解除合同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依照國家規定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報考辦法
(一)查詢職位。本次共招聘1068名執法勤務類警務輔助人員和1513名一般勤務類警務輔助人員。具體職位表及資格條件詳見《深圳市公安局第六批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執法勤務類)》(附件1)、《深圳市公安局第六批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一般勤務類)》(附件2)。
(二)報考方法及時間。
1.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受理現場報名。應聘人員可通過深圳市公安局網站(http://ga.sz.gov.cn/)或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深圳市考試院專欄(http://hrss.sz.gov.cn/szksy/)上的相關鏈接登錄深圳市人事考試考生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考生服務系統),網址為(https://hrsstext.sz.gov.cn/ess/login/)進行網上報名。具體報名程序和方法詳見《深圳市人事考試考生服務系統注冊指南》(附件3)、《考生服務系統網上報名操作說明》(附件4)。
2.報名時間。2020年10月26日10:00至11月2日17:00,報名成功后打印報名表。
3.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可在2020年11月18日10:00至11月20日17:00期間,以本人實名注冊的用戶登錄考生服務系統打印準考證。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根據本人條件,嚴格按照職位表中各職位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條件與職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應聘資格,后果由本人自負。
2.本次招聘部分職位面向2016年4月22日之前入職深圳市公安局,至今仍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務輔助崗位工作的臨聘人員進行招聘,請應聘人員認真閱讀《深圳市公安局第六批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中每個職位的應聘條件以及《深圳市公安局第六批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應聘指南》(附件5)、《專業參考目錄及代碼》(附件6)相關內容,選擇符合本人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
3.深圳市公安局在職警務輔助人員不得應聘。
4.應聘人員應確保報考信息真實、準確。如發現虛假信息的,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的,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5.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且必須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6.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流程和時限完成各環節操作,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職位選報并確認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應聘人員填報的聯系電話、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本人。
7.應聘人員在招聘任一環節有違規違紀問題的,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情節嚴重的,或者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崗工作的,5年內不得應聘深圳市警務輔助人員。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日期、時間及地點。
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公安素質測試》兩科,均為客觀題。考試大綱詳見《深圳市公安局第六批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考試大綱》(附件7)。
日期:2020年11月22日(星期日)。
時間:
8:30-10: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0:45-12:15 《公安素質測試》。
地點:本次筆試在深圳市設置考場,考場實行隨機分配,筆試考場規則及具體安排詳見準考證。參加考試人員須持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考生應當嚴格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嚴肅處理。考場紀律和要求詳見《考場規則》(附件8)。
(二)筆試成績及合格線。
1.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每門科目滿分為100分。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40%+《公安素質測試》成績×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2.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深圳市公安局統一公布。
3.筆試成績將于2020年12月22日17:00后在深圳市公安局網站公布,參考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登錄查詢成績。
五、資格審核
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排名順序,按照職位擬聘人數1:4比例進入資格審核。資格審核主要審核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
資格審核采用網上審核的方式進行,考生對照公告要求以及報考職位具體要求,備齊審核材料,尚未畢業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報名登記表、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薦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函)及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其他人員須提供報名登記表、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應聘職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及學歷驗證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在規定時間內上傳至指定系統接受審核。
考生上傳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清晰,提供的材料不齊全或弄虛作假的,審核不合格。資格審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資格審核相關安排另行公布,請考生保持關注深圳市公安局網站的通知。
六、心理素質測評和體能測評
(一)心理素質測評。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心理素質測評,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心理素質測評由考生現場通過計算機操作答題的方式進行,考生答題完畢提交結果后,系統自動給出測評結果。心理素質測評采用達標制,測評不達標的,不予進入體能測評。
(二)體能測評。心理素質測評達標的考生,參加體能測評,測評結果當場公布。
體能測評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測評標準詳見《深圳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試行)》(附件9)。參加體能測評項目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達標,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心理素質測評和體能測評的相關安排另行公布,請考生保持關注深圳市公安局網站的通知。
七、面試
(一)面試名額。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名確定入圍面試人選。設職位招聘名額為Y,面試名額為R,對執法勤務類職位,R=3Y;對一般勤務類職位,當Y≤5時,R=3Y;當Y>5時,R=2Y。
(二)面試安排。面試人員須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時間、地點、入圍人員名單及相關規則另行公布。
(三)面試成績。
1.執法勤務類職位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實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2.一般勤務類職位面試采取達標制,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作為是否達標依據,不計入總成績。達標合格線由深圳市公安局劃定。
(四)考試總成績。
1.執法勤務類職位,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公安素質測試》成績、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績確定名次。
2.一般勤務類職位,面試成績僅作為考生是否達標的依據,不計入總成績,考生在所報考的職位進行筆試成績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依次按《公安素質測試》成績、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績確定名次。
八、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總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排名確定入圍體檢人選。對執法勤務類職位,按職位擬聘人數1:1.3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對一般勤務類職位,按職位擬聘人數1:1.2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安排另行公布,請考生保持關注深圳市公安局網站的通知,體檢標準詳見《深圳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檢標準(試行)》(附件10)。
(二)政治考察。體檢合格的考生,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排名,按職位擬聘人數1:1比例確定入圍政治考察人選,由深圳市公安局對其進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的主要內容:考察對象的政治面貌、畢業院校及所學專業,現實表現、獎懲情況、個人信用記錄、應聘資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員的現實表現等情況。
家庭成員是指本人的配偶、年滿16周歲的子女、父母(監護人、直接撫養人)、成年未婚兄弟姐妹。
(三)公示。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深圳市公安局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如出現體檢、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資格的,相應職位可以依次進行遞補。公示中發現問題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政治考察人選,由深圳市公安局研究決定。
九、聘用
對公示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審核后,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十、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在報名前應提前了解并嚴格遵守深圳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詳見《深圳市公安局第六批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考生疫情防控須知》(附件11),提交真實、有效的防疫材料,不得隱瞞、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影響疫情防控的信息。考生報名成功后即視為簽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如違反相關規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面試等環節考生疫情防控須知將另行公布。
因疫情影響導致招聘工作有所調整的,將在深圳市公安局網站發布公告,請考生留意公告內容。
十一、其他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和職位表、應聘指南等全部附件,在填寫報名系統信息時,務必確認本人工作經歷、年齡、學歷等條件符合職位表中所報考職位的條件要求。
(二)準考證是考生參加本次招聘考試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心理素質測評、體能測評、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三)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深圳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四)本公告及應聘相關要求的附件同時在深圳市公安局網站(http://ga.sz.gov.cn/)、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深圳市考試院專欄(http://hrss.sz.gov.cn/szksy/)發布。本公告由深圳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22日
相關附件:
附件6:專業參考目錄及代碼.xls
附件8:考場規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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