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肅平涼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研究生12人公告
根據《平涼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暫行)》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決定面向2020年按規定進行了報到注冊的研究生,公開招聘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平涼生源或戶籍、2020屆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研究生 (含非全日制研究生);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及技能條件,詳見《2020年平涼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研究生崗位列表》(附件1)。其中,應聘人員研究生畢業證上標注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方向)應當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方向)一致;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7.下列人員不得報名應聘: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公務員錄用考試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機關認定有作弊行為、仍在禁考期內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地點。2020年11月2至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具體報名地點、政策咨詢電話詳見《崗位列表》。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不得重復報名,重復報名者取消報名資格。
2.報名材料。應聘人員持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全日制研究生須提供就業報到證;就業報到證有具體就業單位的,還應出具與報到證派遣單位一致的解約函),其他招聘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張。
3.資格審查。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填寫《2020年平涼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研究生報名登記表》(附件2)。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報考崗位招聘條件,并對其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考核
研究生公開招聘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進行,分為面試和復審兩個環節。
(一)面試。面試前,主管單位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面試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實行結構化面試、現場答辯,綜合測評應聘人員的理論水平、專業知識、崗位適應能力、工作技能和邏輯思維、言語表達能力等。面試考官組由7人組成,面試計分采用百分制,面試成績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其他5位考官分數的平均值,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應聘人員簽字確認。
面試測評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之比),達不到3∶1的劃定面試合格線,合格線為80分。面試測評結束后,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及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進入復審人選,當招聘計劃名額末位成績出現并列時,采取加試的辦法確定復審人選。面試缺考、面試成績達不到劃定的合格線者,取消其進入復審環節的資格。
面試工作應于11月12日前全部結束。
(二)復審。主管單位對應聘人員的就業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學籍檔案等進行復審,復審內容包括:上述證件是否真實完備,檔案是否密封完好,檔案內是否有不良記錄及學歷學位材料是否齊全等。復審結束后,對復審合格人員填寫《復審情況匯總表》,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依據面試成績排序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
四、體檢和公示
(一)體檢。各招聘崗位依據本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復審結果和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招聘單位負責體檢組織工作,和體檢醫院簽訂責任書,抽調紀檢人員全程監督。體檢中依據標準可明確認定屬于規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確定為體檢不合格人員;若出現的問題不能直接認定,可就該項目再復檢一次,復檢即為終檢。
體檢中因有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該崗位面試成績、復審結果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二)公示。主管部門按照面試測評、復審及體檢結果等額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在主管部門及平涼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經主管部門核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招聘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五、備案及聘用
公示期滿后,主管部門應于11月底前將招聘結果報市人社局備案。對備案核準的人員,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落實相關待遇。
六、注意事項
1.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應聘人員參加面試應全程佩戴口罩,并積極配合和服從考試防疫相關檢查監測,對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人員,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2.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正、透明,對此次研究生公開招聘工作全程邀請紀檢部門進行監督,監督電話見《崗位列表》。
附件:
2.2020年平涼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xls
平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