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東中山市委宣傳部招聘事業單位人員18人公告
來源:中山網
2020-10-27 08:50:28
中共中山市委宣傳部2020年第二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
中山日報社是隸屬于中共中山市委宣傳部管理的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18名。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中山市有關文件精神,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備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港澳人員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報考“定向招聘鎮村基層專業服務人員”崗位的,應為我省當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人員或在我市鎮區機關事業單位、村(社區)兩委工作滿2年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四)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五)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六)應聘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
(七)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中共中山市委宣傳部2020年第二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0年11月9日至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中山市東區中山五路1號中山日報社13樓人力資源部;
4.交通路線
(1)乘坐B1,B16,B17路公共汽車至中山日報站下車,步行2分鐘到達中山日報社。
(2)乘坐001路,12路,023路,K10路,090路,208路公共汽車至紫馬嶺公園站下車,步行8分鐘到達中山日報社。
(3)乘坐001路,003路,013路,023路,050路,B11路,B20公共汽車至盛景園站下車,步行2分鐘到達中山日報社。
(4)聯系電話:0760-88881063 聯系人:梁小姐、林小姐
(5)監督投訴電話:0760-88312727(中共中山市委宣傳部)
(二)報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規定時間內在規定地點現場報名。如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憑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委托書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進行報名。
2.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原則上要求一致,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所學專業代碼參見《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學校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凡屬于“三支一扶”畢業生、大學生村官報考非定向招聘鎮村基層專業服務人員崗位享受政策加分,上述政策條件加分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報名期限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5.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6.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1)填寫清楚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雙面打印一式一份,并貼彩色證件照片);
(2)居民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3)崗位要求專業技術資格證、工作經歷的,需提供相應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或勞動合同等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需本人簽名、日期并注明“與原件相符”);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標準彩色照片2張(背面寫上姓名)。
7.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應聘者必須符合崗位資格條件并能按要求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凡在審查過程中發現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者,即取消考試資格;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發放準考證
1.現場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的,于通知時間內(另行通過登記的手機號碼以電話和短信的形式通知)到原報名點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
2.如本人不能到現場領取準考證的,可委托他人領取,委托他人領取的,憑委托人身份證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委托書領取。
3.凡未按時領取準考證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4.準考證作為參加考試環節的憑證,遺失不補。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筆試科目不指定考試用書。
(2)筆試時間為2020年11月24日,10:00-12:00。
(3)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hrss.zs.gov.cn/)、中山網(http://www.zsnews.cn/)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
(1)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數量,按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如果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2)通過結構化面試形式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測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
(3)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hrss.zs.gov.cn/)、中山網(http://www.zsnews.cn/)網站上公布。
(4)中山日報社成立面試評委小組,統一時間進行考評,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5)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五、體檢
(一)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二)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在第一次體檢時間起三個月內,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超過三個月的不再安排遞補。
六、考察
(一)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選,由中山日報社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其考察。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棄考察資格的,在第一次考察時間起三個月內,可依次遞補人選,超過三個月的不再安排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hrss.zs.gov.cn/)、中山網(http:// www.zsnews.cn/)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在政策許可范圍內辦理相關手續,由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考生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配合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
1.參加本次招聘考試考生需自行下載打印《疫情期間考試承諾書》(附件4)并簽名確認,于進入考室時交給現場監考人員。
2.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提供核酸檢測報告(陰性)的,不得進入考場。考務工作人員將收取考生本人的核酸檢測報告原件,如需留底的請考生自行復印。
3.考生需在粵省事健康申報功能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況、來粵方式等情況。進入筆試考場前,考生應主動出示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綠碼,接受體溫檢測,并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如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不得進入現場;
4.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筆試。
(二)有下列情形的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應聘同一崗位的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遞補考核人選: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
2.公示結果影響聘用者;
3.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委宣傳部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材料不通過者;
4.確定擬聘人選后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者;
5.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三)考生無故放棄體檢、考核或聘用資格的,3年內不得報考中山日報社。
(四)本次招聘中涉及的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附件5)執行。
本公告由中共中山市委宣傳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60-88881063(中山日報社,梁小姐、林小姐)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監督電話:0760-88312727(市委宣傳部辦公室)。
中共中山市委宣傳部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4:疫情期間考試承諾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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