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溫州瑞安市醫療服務集團及醫療衛生單位赴高校招聘152人公告
來源: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0-10-28 09:57:33
2020年瑞安市醫療服務集團及醫療衛生單位赴高校招聘優秀畢業生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人才,大力引進優秀人才,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3〕197號)、中共溫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開展高校畢業生招引“510計劃”攻堅行動 助力“百萬人才聚溫州”的方案>的通知》(溫委人〔2020〕2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由瑞安市衛生健康局聯合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團赴高校舉行專場招聘會,招聘優秀畢業生15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要求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職業道德,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等要求,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一)“雙一流”(國家“一流大學”建設高校、“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對應的一流學科)高校畢業生;
(二)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生;
(三)大學期間曾獲得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或獲得一次校級二等及以上獎學金或兩次校級三等獎學金(每學年限計一次)、或綜合成績排名為其所讀學校同專業前30%的本科畢業生;
(四)除002、003、004、005崗位外,博士研究生報考不受招聘崗位及崗位招聘計劃數的限制。
二、招聘崗位
(一)招聘崗位詳見《2020年瑞安市醫療服務集團及醫療衛生單位赴高校招聘優秀畢業生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崗位的部分專業(有代碼的專業)資格審查按照《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年)(附件4)、《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11年)(附件5)、《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附件6)進行審查。國(境)外高校畢業的專業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近似的,由報名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等證明資料,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本著“相近、相似”和“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進行專業條件審核,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從寬認定。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第一場報名時間:2020年10月31日9:00-12:00。
2.第一場報名地點:溫州醫科大學南大門。
3.第一場招聘后,招聘崗位計劃數如未足額完成,則視情況赴其他高校繼續設點招聘,時間及地點另行提前3天在瑞安衛生健康局網、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告。
4.報名材料:
(1)如實填寫的《2020年瑞安市醫療服務集團及醫療衛生單位赴高校招聘優秀畢業生報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以原籍條件報名的考生,須提供有遷出原籍所在地范圍記錄的戶口簿原件及掃描件。
(3)歷屆生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歸來的報名人員,須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學信網上下載打印)。
2021屆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可提供本人學生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4)“大學英語等級證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榮譽證書、獎學金證書、學校(學院)出具的綜合成績排名證明材料以及其他榮譽證書、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張。
(二)資格審核、預選
1.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進行預選。
2.預選根據報名人員的學歷層次、榮譽等級和次數、獎學金等級和次數、綜合成績排名等,按不超過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考試(考核)人員,以電話(短信)形式通知入圍考試(考核)人員。
(三)考試(考核)
1.第一場考試(考核)日期定于2020年11月1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試(考核)辦法:采用面試或面談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入圍體檢。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試(考核)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入圍體檢人員須于當日簽訂就業意向書,未簽人員視為放棄入圍體檢資格,可根據考試(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無遞補人員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
簽訂就業意向書的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另行公告)。體檢工作參照人力社保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入圍考察人員。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等文件執行。2021屆畢業生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否則按考察不合格處理。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體檢公告發布后,體檢、考察不合格者或因各種原因放棄的,其空缺名額不予遞補同時解除就業意向書。體檢公告發布后放棄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瑞安市衛生健康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由招聘單位辦理聘用手續,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四、其他告知事項
(一)根據《印發<關于開展高校畢業生招引“510計劃”攻堅行動 助力“百萬人才聚溫州”的方案>的通知》(溫委人〔2020〕2號)精神,本次聘用人員屬于新全職來瑞工作的35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世界大學排名前200位大學(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為準)或國內“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生的,分別給予總額6萬元、4萬元、3萬元就業補貼,分2年發放。
(二)本次聘用人員符合《印發<瑞安市引進和培育高層次醫療衛生人才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瑞政辦〔2019〕65號)(附件7)精神的,可以按規定享受。
(三)考生須如實填寫《2020年瑞安市醫療服務集團及醫療衛生單位赴高校招聘優秀畢業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諾表》(見附件3,自行下載打印填寫),招聘過程中考生須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要求、自備口罩,如有異常情況(包括且不限于到過或來自疫情重點地區和接觸過疫情重點人員),須主動向瑞安市衛生健康局報告(0577-58906070)。
9月27日以后青島市等疫情重點地區來溫返溫人員,須持有抵溫前7日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能夠出示包含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的健康碼“綠碼”,方能參加本次招聘活動。
(四)原與瑞安市衛生健康局簽訂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協議,在校期間解除協議未滿五年或在基層衛生院服務期內解除協議未滿三年的人員不得報考。
(五)瑞安市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六)除已特別注明外,本次招聘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的各類證書證明(件)的取得時間及戶籍落戶時間,統一截止到2020年10月30日。
(七)資格審核將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或擾亂報名秩序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且兩年內不得參加瑞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八)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九)未盡事宜,由瑞安市衛生健康局、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瑞安市衛生健康局組織人事科招聘咨詢電話:0577-58906070
網址:
瑞安市衛生健康局: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336624/index.html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336617/index.html
附件: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瑞安市衛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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