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東淄博張店區招聘基層社會治理專職網格員896人公告
2020年淄博張店區招聘基層社會治理專職網格員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896人,報名時間為2020年11月4日9:00—11月6日12:00,筆試時間另行公告,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復習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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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進入:報名入口(2020年11月4日—11月6日)
2020年張店區公開招聘基層社會治理專職網格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和規范網格化服務管理,建設一支業務能力強、專業水平高、履職到位的專職網格員隊伍,加快推進全區社會治理現代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基層社會治理專職網格員,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基層社會治理專職網格員896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各項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身體健康,責任心強,熱愛群眾工作,熱心為居民服務,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三)熱情謙和,善于溝通,熟悉計算機辦公軟件及常規操作,熟練使用智能手機,具備一定的管理、組織協調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具有張店區戶籍、張店區生源及從張店區入伍人員(含四寶山街道、南定鎮、傅家鎮、灃水鎮、中埠鎮);
(五)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4年10月28日后出生);
(六)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七)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同意;
(八)學歷證書等相關材料須在2020年10月28日前取得,工作經歷及其他未明確的時間計算截止日期均為2020年10月28日。
三、不得應聘的情形
(一)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違法生育未經處理、處理未完結或處理完結未滿5年的;
(二)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三)正被司法調查的涉嫌違法犯罪人員;
(四)黨員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不滿2年,受留黨察看處分期滿恢復黨員權利未滿2年,受開除黨籍處分不滿5年的;
(五)現役軍人;
(六)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
(七)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八)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學生;
(九)具有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四、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的方式進行。
報名網址:張店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務信息公開-區級部門單位信息公開-張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創業板塊(http://www.zhangdian.gov.cn/col/col7089/index.html)
報名時間:2020年11月4日9:00—11月6日12:00。
審核時間:2020年11月4日9:00—11月6日16:00。
(一)網上報名。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內容,按規定的報名時間(以報名系統時間為準)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全面、詳實地填寫、提交相關個人應聘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電子版照片(要求純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過50K)。因信息填報不夠及時、全面、準確而導致未通過審核的,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須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身份證及信息必須一致。
應聘人員在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信息經初審通過后,不能更改。在審核時間內,初審不通過的應聘人員,可根據情況修改完善信息后,繼續填報。
應聘人員應該仔細閱讀《2020年張店區公開招聘基層社會治理專職網格員誠信承諾書》(附件1),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該真實、準確、完整。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變造證件、證明或其他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網上初審。網上初審,是根據應聘人員網上填寫的信息進行初步審核。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本次招聘指定專人負責網上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網上初審,同時做好相關咨詢工作。
五、考試和資格審查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時間:根據疫情防控需要研究確定,并及時予以公告,請廣大考生注意關注網站信息。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分值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筆試結束后,按照招聘計劃1: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前資格審查范圍人員。進入面試前資格審查范圍的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
(二)資格審查
筆試后,進入面試前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由本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為報名表(報名系統自動生成)、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入伍證、誠信承諾書、學歷證書等,具體要求見面試前資格審查公告。單位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等材料可在體檢公告發布后3個工作日內提供,未按時提交的視為放棄。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審核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進入面試前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面試前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面試
本次招聘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溝通和語言表達、應變能力等。具體要求詳見面試公告。
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均為異地考官。
應聘人員因為人數較多在不同面試室進行面試,面試分數需按有關規定進行修正,具體修正辦法詳見《面試成績修正辦法》(附件2)。面試成績以修正后的成績為準。
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
(四)成績計算與排名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并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
面試成績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加試確定,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確定是否進入體檢、考察范圍。體檢按1:1的比例進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棄權。體檢時,對于已經懷孕的應聘人員,可延期進行胸透等檢查項目。
復檢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26號)文件規定執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將盡快安排考生復檢”。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工作在中共張店區委政法委、張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由各鎮、街道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可采取調閱檔案,調查戶籍、犯罪情況、個人征信等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招聘條件、提供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七、選崗
考察工作結束后,進行公開選崗。選崗前,公布各鎮、街道招聘計劃,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進行。
八、遞補
體檢、考察、選崗等環節出現的崗位空缺,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工作只進行兩次。
九、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全部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周期兩年,最低服務年限兩年。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內難以勝任工作要求的不予聘用。每年對表現情況進行綜合考核,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續聘。各鎮、街道負責專職網格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獎懲。
十、工作崗位、崗位職責和薪酬待遇
工作崗位:張店區房鎮鎮、馬尚街道、車站街道、和平街道、公園街道、科苑街道、體育場街道、湖田街道所轄社區(村居)基礎網格。
崗位職責:一是基礎信息采集;二是重點人員協管;三是治安防范協管;四是安全隱患排查;五是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六是社會治理協管;七是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八是落實黨委、政府或上級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交辦的其他事項。
薪酬待遇:專職網格員薪酬待遇,試用期間按照基本工資標準發放。試用期滿后,按照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5萬元(含基本工資、績效工資、五險一金、工作手機、工作服裝)標準執行。
十一、監督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中共張店區委政法委、張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組織實施,招聘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
監督電話:區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 0533-2270362
十二、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訊暢通。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信息將在張店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應聘人員應注意及時登錄網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在應聘過程中,不服從招聘部門正常工作安排、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取消其本次考試、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考試、資格審查、體檢等環節,請應聘人員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并承諾履行新冠肺炎疫情應報盡報義務,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本公告由中共張店區委政法委、張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中共張店區委政法委 0533-3148719
張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33-3148986
附件1:2020年張店區公開招聘基層社會治理專職網格員誠信承諾書.doc
中共張店區委政法委員會
張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