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忻州定襄縣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8人公告
來源:定襄縣人民政府
2020-10-30 15:20:51
定襄縣2020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貫徹落實縣委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精神,加大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關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0〕30號)等文件規定和要求,根據忻州市委組織部、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我縣引進高層次人才增人計劃和引進單位編制和崗位情況,經研究擬為定襄中學引進8名高層次人才,現予公告。
一、引進單位及名額
定襄中學為正處級全額事業單位,引進名額8名。具體名額、崗位、專業要求等詳見《定襄縣2020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進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2.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按需設崗、按崗引進的原則;
4.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三、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學歷和年齡要求:具有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本科學歷和學位,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9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9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2.資格證要求:應具有所報崗位對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要求為二級乙等及以上。2020年高校畢業生,2018年、2019年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凡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暫未取得資格證者,用人單位和工作人員要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中明確在試用期內必須取得資格證,否則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錄、招聘紀律的人員;
3.試用期內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5.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職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引進要求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9.忻州市范圍內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及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
10.報考之后,聘用之前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11.具有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不得報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以上引進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公告發布之日為截止日期。
四、實施程序
(一)發布公告
本次引進信息通過山西省人社廳網站(http://rst.shanxi.gov.cn)、忻州市組工網(http://www.xzzgw.gov.cn/)、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rsj.sxxz.gov.cn/rsks)、定襄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dingxiang.gov.cn/)發布。
(二)組織報名
1.報名要求:報名人員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不得兼報,不得改報。按照報名條件認真填寫《定襄縣2020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所填寫畢業學校、時間、專業要與畢業證內容一致。報名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要真實、準確。異地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字的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公章。本次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2.報名時間:從發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5日18:00。
3.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將填好的報名表以及最高學歷證書、最高學位證書掃描件發到指定郵箱,初審合格后,電話通知現場提交審核資料,報名人員務必保證預留電話暢通。
中共定襄縣委人才辦郵箱:dxxwrcb@163.com
(三)現場審查
報名人員現場審查時持以下證件材料到中共定襄縣委人才辦(縣委大院縣委組織部二樓中):近期一寸正面紅底證件照6張(同底電子版照片),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打印);異地在職人員報名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留學歸國人員需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確定初步人選
本次人才引進工作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對經資格審查符合要求的人員,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專業能力、現實表現等進行全面考核,確定初步人選。同一崗位報名人數比例達1:5及以上的需增加筆試環節,比例不達1:5的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1.筆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擬引進崗位名額1:4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筆試成績60分為基本合格線,不達60分者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若最低合格線及以上人數比例不達1:4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同一崗位設置人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筆試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委托專業考試機構組織,形式為閉卷,時間為120分鐘,總分100分。
參加筆試人員攜帶《筆試考試準考證》、身份證參加筆試(身份證要與報名時所用姓名和身份證號一致),缺少證件者或證件內容不一致者不得參加筆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2.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組組織實施,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等在定襄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參加面試人員必須按照面試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攜帶《面試通知書》、身份證參加面試(身份證要與報名時所用姓名和身份證號一致),缺少證件者或證件內容不一致者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成立7人評委小組,評委聘請通過組織程序從異地產生。面試采取講課方式進行,按所報崗位自備課題面對評委講課10分鐘。面試結束后現場公示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參加筆試的人選,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后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核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序;直接進入面試的人選,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序。考生面試成績應當達到70分以上,低于7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3.組織考察考核
根據考試成績,經定襄縣委人才工作領導組研究決定后,按1:1的比例研究確定考察考核人選。考察考核主要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法紀表現、獎懲及擬任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進行近距離了解。
(1)審核考察考核人選檔案。
(2)考察了解:征求考察人選所在社區意見,走訪親戚朋友、家訪等進行談話了解;外地在職人員,到所在單位與領導班子成員、本科室同志談話了解人選表現情況。參照年度考核、表彰獎勵、工作業績等情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存在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突出考察人選的政治品質、道德品行、綜合素質和廉潔自律情況。征求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意見,進行民主測評。
(3)與考察考核人選進行談話了解。
(4)征求相關部門意見。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察考核資格:發現在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發現有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規定、違反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發現個人真實信息或檔案信息不符合人才引進資格條件的;發現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
(五)體檢
根據考察考核結果,按照擬引進崗位名額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并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部分崗位體檢標準有明確要求的,按照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考察考核和體檢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因引進人員體檢、考察環節自動放棄而形成的空缺名額, 根據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崗位引進名額1:1的比例依次遞補考察考核、體檢人選。
(六)公示
綜合考試和考察考核結果,經縣委人才工作領導組研究確定后,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組在原發布公告的媒體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辦理聘任手續。公示期間有舉報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取消后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七)聘用和管理
引進人才一律實行聘用制,納入事業編制管理,組織人事、編制管理部門負責辦理人事、工資、入編、聘用手續。引進后聘用至事業單位工作(最低服務年限六年),參照國務院《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管理。聘用人員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需向用人單位承擔違約責任。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引進人員應誠信報考。對進入公示及其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引進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定解除,并協商同意調出,否則不予聘用。
真誠歡迎符合條件的優秀人才關注、參與,我們將竭誠提供服務,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引才咨詢電話:0350--6037717 13453044498
監督電話:0350--6022241
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定襄縣委人才工作領導組研究決定。
附件:
中共定襄縣委人才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