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福建廈門海滄區社區工作者招聘69人公告
來源:海滄區人民政府
2020-10-30 15:50:38
2020年下半年廈門市海滄區社區工作者招聘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海滄區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根據各街道、各村(居)實際情況,經研究,統一招聘海滄區社區工作者69名,其中面向應屆畢業生招聘35名。現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記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熱心村(居)工作,愿意履行村(居)工作職責的;
4、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2002年11月6日至1985年11月6日期間出生);
5、具有廈門市海滄區戶籍,具備招聘崗位設置的資格條件。
(二)不得報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學業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
2、現役軍人;
3、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4、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簡章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崗位(詳情見附件1):
本次招聘只設置城鄉社區網格員崗位,具體如下:
1、海滄街道16名,其中應屆畢業生崗位8名;
2、新陽街道11名,其中應屆畢業生崗位6名;
3、嵩嶼街道22名,其中應屆畢業生崗位11名;
4、東孚街道20名,其中應屆畢業生崗位10名。
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也可報考非應屆畢業生崗位。
三、筆試與面試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請根據招聘崗位到各街道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通過資格審查后不得更改報考崗位,并以審查通過的報考崗位參加考試。
(一)報名時間:2020年11月2日至11月6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報名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大專及以上相關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必須在驗證有效期內)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填寫《2020年海滄區招聘社區工作者報名表》(請自行在本簡章附件2下載),一式兩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報名表各貼1張,另1張背面書寫姓名)。
4、全日制普通教育2020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歷(位)證書,研究生學歷應屆畢業生須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學歷(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5、持境內學歷報考的(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報名時提供“學信網”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持境外學歷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屬于國內院校與境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6、2018屆、2019屆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報考本次招聘中涉及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需下載《個人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3)并由本人簽名確認提交給招聘單位。
考生本人因故無法參加報名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受托人須帶齊所有材料、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參加報名。
(三)報名地點:
1、報考海滄街道社區工作者的人員請前往海滄區海滄新大街29號(海滄街道辦事處2樓聯動中心會議室)報名,聯系電話:6898121。
2、報考新陽街道社區工作者的人員請前往海滄區新陽街道霞陽南路9號新陽大廈副樓一樓(新陽街道聯動中心)報名,聯系電話6882530、6882532。
3、報考嵩嶼街道社區工作者的人員請前往海滄區嵩嶼路116號(嵩嶼街道辦事處3樓305室)報名,聯系電話:6887036。
4、報考東孚街道社區工作者的人員請前往海滄區東孚街道天竺一里209號(東孚街道便民服務中心1樓)報名。聯系電話:6312531、6312625。
(四)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若各招聘單位的應屆生崗位因報名人數與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則相應減少應屆生崗位的開考崗位數,減少的開考崗位數可由海滄區社區工作者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調劑給非應屆生的崗位予以開考。
具體崗位調整情況屆時將通過海滄區政府網(http://www.haicang.gov.cn)進行公告。
(五)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分為100分(不設合格線),筆試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社區工作及相關政策法規、社會學、行政管理、法律常識等考生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筆試結束后,應聘人員可登陸海滄區政府網(http://www.haicang.gov.cn)查詢筆試成績及名次。
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由各街道另行通知)。所有考生簽領準考證時,須提交本人《海滄區社區工作者招聘考試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詳見附件4)并接受“八閩健康碼”核驗。
2、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線為70分,未達到合格線不予錄取。從報考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由面試考官當場進行打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將通過海滄區政府網(http://www.haicang.gov.cn)予以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
3、綜合總分為100分,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點后2位。對于綜合總分相同者,按以下順序進一步確定名次排列:
(1)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列;
(2)若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相同,可由考生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簽名同意自行采取簡易方式確定最終進入體檢環節人選。
4、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過海滄區政府網(http://www.haicang.gov.cn)發布,請報名人員及時登錄網站或到報名點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5、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將嚴格按照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部署,嚴密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務必遵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行程規劃,以免錯失考試資格。在參加本次招聘考試的現場環節時,考生應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八閩健康碼(請提前下載安裝閩政通APP)和接受體溫檢測,并保持適當距離不擁擠,體溫檢測37.3℃及以上者,根據實際情況按有關防疫要求處理。不配合考試現場防疫要求者或未能按時參加考試相關環節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資格。
截至本指南發布之日,廈門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對入廈人員要求如下:
(1)境內考生防疫要求
其中來自境內低風險等級地區的考生需持有八閩健康碼“綠碼”,在測溫正常且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可參加考試。
具有境內中高風險等級地區旅居史的考生,入廈后需接受醫學觀察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高風險地區來廈考生,需接受14天集中醫學觀察并按規定進行核酸檢測,中風險地區來廈考生,需接受14天居家或集中醫學觀察,并按規定進行核酸檢測。醫學觀察期滿且核酸檢驗結果合格的方可參加考試。
(2)境外考生防疫要求
境外入廈人員須經集中隔離觀察14天后,再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7天,并在隔離觀察期間接受相應的核酸和抗體檢測。醫學觀察期滿且檢測均合格后解除醫學觀察,方可參加考試。
疫情防控要求貫穿本次招聘全程,疫情防控政策根據形勢發展可能有變化,請撥打咨詢專線0592-3279055獲知相關政策信息,以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最新工作部署為準。瞞報、謊報、不履行相關承諾人員將承擔法律責任。
四、體檢與考核
(一)根據綜合總分由高到低排名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
(二)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1寸證件彩照由街道組織到區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根據通知按時參加并配合體檢,否則,視為放棄資格。
(三)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海滄區社區工作者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獲得批準后從具有資質條件的醫院名單(不含首次體檢醫院)中抽取復檢醫院。復檢只有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到其它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體檢費用由個人自理。
(四)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文件的要求,具體檢測方法由體檢醫院結合實際確定。
(五)體檢合格者列入考核對象,考核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生應提供戶籍所在地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無違反計生證明等材料。
2018屆、2019屆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還需提供報到證和畢業以來未繳納醫社保的相關證明。
五、公示、選崗與聘用
(一)公示。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海滄區政府網(http://www.haicang.gov.cn)公示欄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進入選崗環節。
(二)選崗。應屆生崗位與非應屆生崗位的擬聘用人員統一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選擇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工作期間應服從街道的安排與調劑。選崗時間和地點由各招聘單位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以免貽誤。
(三)遞補。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或報考人員放棄資格等,原則上可從報考單位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四)出缺補錄。本次考試綜合成績按有關規定予以保留一年,從實際面試日期開始計算。當崗位出現空缺時,由海滄區社區工作者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從該批次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綜合總分排名依次補錄。
(五)聘用。擬聘用人員按《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用工手續并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現行海滄區在職社區工作者城鄉社區網格員崗位的有關標準執行。
六、其它事項
(一)年齡、戶籍、資格證書的資歷要求,計算到報名截止日2020年11月6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計,如:最高年齡要求35周歲(含)及以下是指1985年11月6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員。
(二)筆試加分條件:
1、現役軍人配偶以及入伍時戶籍地在海滄區退伍軍人的筆試分各加3分;入伍時戶籍地在海滄區進藏退伍軍人的筆試分加5分;榮立1次三等功(含1次三等功)以上的,筆試分加3分。
2、持有社會工作師(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筆試分加5分,持有助理社會工作師(初級)職業資格證書的筆試分加3分。
3、獲得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筆試分分別加5分和3分;
4、報考時在海滄區城鄉社區工作站作為頂崗工作人員參與社區工作,且在社區工作時間達三個月以上的(即2020年8月6日以前進入社區工作),筆試分加2分。
以上加分累計不超出5分。具備以上加分條件的還須攜帶以下證明材料:
(1)現役軍人配偶須持有團以上部隊政治機關的證明(或介紹信)、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進藏兵及其他退伍軍人須持有退伍軍人證原件及復印件。
(3)社會工作師及助理社會工作師須出具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從事頂崗工作人員工作的,須持有工作關系所在街道出具的工作證明,并加蓋街道公章。
(三)參照今年國家、福建省有關文件政策,本次招聘中涉及的應屆畢業生包含如下對象:
1、2020屆畢業生。通過參加全國統一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達到錄取要求入學或國家承認的其他方式入學、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入學時將檔案關系轉到就讀學校,并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普通高等學校(教育)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生。
2、截至報名截止日,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18屆、2019屆畢業生。2018屆、2019屆畢業生按照第1點2020屆畢業生進行類推界定。
3、持境外學歷報考者,2020屆和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18屆、2019屆畢業生。
4、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者,放寬到非全日制普教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18屆、2019屆、2020屆畢業生。
(四)嚴格落實回避政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五)有關招聘工作在區民政局和街道的監督下進行,監督舉報電話:0592-6586715(區民政局);0592-6085830(海滄街道);0592-6889366(新陽街道);0592- 6809230(嵩嶼街道);0592-6312171(東孚街道)。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和復習材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本招聘簡章僅適用于本次海滄區社區工作者考試,未盡事宜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必要時另行補充通知。
附件:
海滄區社區工作者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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