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寧市北部空間綠色發展服務中心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咸寧市北部空間綠色發展服務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滿足事業和工作需要,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人崗相適,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人原則。
二、招聘崗位、數量(共2名)
咸寧市北部空間綠色發展服務中心辦公室綜合管理崗位2名(主要從事辦公室文字綜合類工作)。
三、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及符合崗位條件的其他社會各類人員。
㈠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見《2020年咸寧市北部空間綠色發展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公開招聘考試: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有關規定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㈠報名時間:10月30日至11月11日17:00,逾期報名視為無效。
㈡報名方式:網絡報名。將本人報名表及相關證件掃描件發送至郵箱:47109352@qq.com。
㈢聯系方式:湖北省咸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電話0715-8311002,聯系人:周艾興,18671557797;陳雋勛,13807243997。
㈣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
2.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2020年咸寧市北部空間綠色發展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要對照《崗位表》的條件要求,填寫和提供材料,并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報考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違規違紀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網絡報名人員需按以下順序掃描形成一個PDF文件:①《報名登記表》(附件2:《2020年咸寧市北部空間綠色發展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②二代身份證;③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其中,2020屆高校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④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報考前應征得單位同意,并提交書面證明材料。
4.相關時間節點的確定:①年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20年10月1日,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即為199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②畢業時間以畢業證填寫的時間為準。2020年8月1日以后畢業的學生,一般不作為2020屆畢業生報考,碩士、博士研究生除外。
5.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崗位表》中規定的材料外,還應于面試前向資格復審組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屆時不能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五、考試方法
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報名人數和崗位計劃人數須達到3:1及以上的比例方可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需要取消、核減或保留的,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報市人社局備案并在“咸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咸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門戶網站上公告。
根據崗位要求,其考試方法如下:
㈠筆試
1.公開招聘筆試實行閉卷考試,筆試分數為100分,主要測試報考者的公文寫作、辦公室文字綜合類寫作能力。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等以電話、信息通知繳費領取準考證時,準考證上時間為準。請各位報名考生保證聯系暢通,如有2次聯系不通情況,由報名考生本人承當一切后果責任。
2.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報名繳費確認人數和崗位計劃人數須達到3:1的比例方可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需要取消、核減、保留或延長報名時間的,由市住建局研究決定,報市人社局備案,在市人社局、市住建局網站予以公布。
3.考生應提前關注考試當天天氣、考點附近交通狀況等,做好出行和飲食規劃。因防疫需要,入場檢查時間較長,請考生盡量提前到達考點。
㈡資格復審
1.根據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按入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如出現分數并列則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入圍面試人員達不到3:1的,由市住建局研究決定取消、核減或保留崗位,報市人社局備案。
2.資格復審時間:待定
3.資格復審地點:待定
4.資格審核需提供的資料:考生郵箱報名時上傳的全部資料必須提交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
5.對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審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所缺人數按筆試成績崗位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6.棄權面試的考生需本人確認并出具書面聲明備查,考生在外地提供書面聲明有困難的,可以先將聲明傳真或掃描電子檔發送至招聘單位。經主管部門確認后,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電話聯系不上的考生,可通過發短信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回復,仍無回復的視為考生棄權,聯系考生情況應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證實并記錄在案。
㈢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入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面試主要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公文寫作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
2.面試前在市人社局、市住建局網站發布面試公告,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
3.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精確至小數點后兩位)。
4.考試并列優先原則
考生總成績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加權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考生成績相同的,按以下優先順序進入體檢考察:
①退役軍人優先;
②應屆畢業生優先;
③學歷高者優先。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生兩輪考試總成績崗位排名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市住建局負責組織。
㈠體檢
1.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組織實施。
2.市住建局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合格的再行辦理相關手續。
4.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㈡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如有需要可以對應聘人員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情況進行延伸考察。
2.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3.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㈢遞補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棄權出現的名額空缺,因工作需要,可按該崗位考生總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遞補,遞補人員只在參加面試的人員中產生。
七、公示及聘用
㈠公示
1.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體檢、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在市人社局、市住建局網站予以公示。
2.公示期內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公示無異議的,或者有舉報投訴經查證不實的擬聘人員,公示結束后,依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㈡聘用
新招聘的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省和市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八、違紀處理
公開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執行。
九、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考試舉辦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招聘考試的,要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的才能進場。不服從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故意隱瞞新冠肺炎真實病情或病原接觸史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十、其他事項
㈠本次公開招聘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㈡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研究決定。
本公告由咸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解釋。
附件:
1.2020年咸寧市北部空間綠色發展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2020年咸寧市北部空間綠色發展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咸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