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事業單位面向昌都籍畢業生招聘72人公告
為拓寬昌都籍高校畢業生赴區外就業渠道,天津市面向昌都提供了72個事業崗位,用于專項招錄昌都籍高校畢業生,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和范圍
1.符合招聘條件具有昌都戶籍的應往屆大專及以上高校畢業生。
2.《職位表》中要求的年齡統一界定為:25周歲以下為1994年10月30日(以公告發布第1天為準,下同)及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為1989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為1984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按照國辦發〔2020〕6號、人社廳發〔2020〕27號、津就組字〔2020〕1號等文件規定,《職位表》中應屆畢業生含畢業2年內將戶口、檔案保留在原學校或托管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的人員。
4.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行政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列為聯合懲戒對象被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5)參加了各項就業招考且已被錄取的畢業生;
(6)通過投親靠友等方式在2017年10月30日后將戶籍遷入昌都市且生源地不是昌都的市外畢業生,或在招考公告發布之日后因婚姻關系將戶籍遷入市內的市外畢業生不得參加本次招考。
6.其他條件詳見《2020年天津面向昌都籍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崗位性質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三、崗位待遇
按照天津市事業崗位待遇標準執行。
四、報名時間
2020年10月31日至11月11日(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五、報名方式和地點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如本人不能現場報名,可委托他人攜帶報名資料委托報名。
報名地點:昌都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三樓人力資源市場(茶馬南路15號)。
報考人員從本公告附件中下載《2020年天津市面向昌都籍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和資格審核表》并如實填寫報名表上相關信息。報名需提供報名表(一式兩份)、本人戶口本(原件、復印件)、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復印件)、學位證、部分崗位要求的各類資格證、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近期免冠一寸藍底彩色照片3張。
六、資格審核
招聘崗位專業分類參照教育部印發的專業指導目錄執行,與實際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得低于1:3。考生所報崗位如因報名人數未達到最低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由昌都市人社局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通過資格審核進入筆試人員名單,統一在“藏東人社”、“昌都黨建”、“昌都發布”等微信公眾號和昌都市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rsj.changdu.gov.cn)、昌都電視臺予以公布。
七、筆試、面試等后續工作
具體時間及相關工作安排在發布本公告的微信公眾號和網站、電視臺另行公告。
八、報考注意事項
(一)每名報考人員僅限報考1個招聘崗位;
(二)招聘崗位學歷、專業等具體要求詳見《職位表》;
(三)考生在報名時須誠信報考,如實填報相關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不誠信報考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考生須根據崗位要求和自身情況認真嚴肅選擇報考崗位,經審核通過后不得更改;
(五)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報名,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的報名問題,由考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資格審核合格者,確定為筆試人員,統一在發布該公告的微信公眾號和網站、電視臺予以公示。
附件:1.2020年天津面向昌都籍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2.2020年天津市面向昌都籍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和資格審核表
昌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