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東威海市公安局警務服務中心招聘15人簡章
2020年威海市公安局警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規定,根據留置看護工作需要,現將2020年威海市公安局警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11月10日至2002年11月10日期間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6;
5.具有在公安機關連續從事警務輔助工作2年及以上(截止2020年11月10日)的在崗警務輔助人員;
6.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備應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1)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2)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調查的;(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8)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規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關系或退回勞務派遣單位的;(9)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10)有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崗位
威海市公安局警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崗位條件、招聘人數等具體要求,見《2020年威海市公安局警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三、報名、資格審查和繳費
報名時間:2020年11月10日09:00—11月12日16:00
查詢時間:2020年11月10日11:00—11月13日17:00
繳費時間:2020年11月10日11:00—11月14日16:00
報名、查詢、繳費網站:威海民生智慧警務網站(http://gaj.weihai.gov.cn/)。
具體辦法:
(一)崗位查詢。應聘人員在報名前,請仔細閱讀本招聘簡章、《崗位計劃表》及有關政策規定,確認符合擬應聘崗位的條件后再進行網上報名。對應聘崗位條件中的學歷、資格條件、工作經歷等信息需要咨詢時,應聘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可在崗位計劃表中查詢。
(二)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陸報名網站,如實填報個人報名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上傳的照片應保證清晰可辨。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考試資格的,查實后由市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三)單位初審。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對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及時確定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少內容,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四)現場審查。考生在提交報考信息后請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待網上出現“還沒有終審!初審意見:初審通過!”的提示后,于2020年11月10日11:00—11月13日17:00到威海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威海市環翠區重慶街111號)進行現場審查。審查時,考生需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正反面復印);《威海市公安局警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內含《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等學歷認證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個人信用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出具的警務輔助人員在崗及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招聘單位依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人員網上復審通過。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提供虛假材料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五)網上查詢和繳費。應聘人員現場審查后,可在查詢截止之日前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復審結果。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考務費每人40元。
繳費成功的應聘人員可于2020年11月19日9:00—11月21日9:00登陸報名網站打印筆試準考證,筆試地點和有關注意事項在筆試準考證注明。
報名、資格審查結束后,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取消、核減的招聘計劃予以公布。
四、筆試
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筆試答題時間150分鐘。
筆試時間:2020年11月21日9:00—11:30。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結束后,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五、面試
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的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招聘崗位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進入面試的實有人數確定,筆試成績并列的,均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予以公布。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在威海民生智慧警務網站公布。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在打印面試通知單時繳納。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六、體能測評
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選,進入體能測評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也出現并列的,加試確定人選。體能測評主要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測評項目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縱跳摸高”。體能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不計入應聘人員總成績。
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受測者須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的有關規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評。在參加體能測評前,須簽訂本人身體狀況確認書。對本人或對他人的體能測評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本測評項目測評情況發生的30分鐘內提出申訴或舉報。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定的,取消體能測評資格。
體能測評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
對取消、放棄體能測評以及體能測評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也出現并列的,加試確定人選。
七、考察政審
對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考察可采取查閱檔案、查驗證明、實地考察和談話等多種方式進行,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工作小組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審核檔案時,如檔案重要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且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檔案中存在涂改造假問題情節較重的,終止考察程序。
對體能測評合格人員的家庭成員和近親屬進行政審。
八、體檢
對考察政審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所有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對取消、放棄考察政審(體檢)資格造成的空缺,可根據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也出現并列的,加試確定人選。對考察政審(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九、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政審、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間有異議的,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崗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經簽訂,雙方應嚴格履行。
十、其他
1.嚴肅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2.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本簡章、《崗位計劃表》,準確理解相關政策與要求。在公開招聘期間,應及時登陸威海民生智慧警務網站,了解報名網站發布的相關信息。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3.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本簡章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0631-5192241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631-5226661
請在工作時間段(工作日8:30-12:00,13:30-17:30)撥打以上電話。
附件1.2020年威海市公安局警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威海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