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四平伊通縣招聘專職黨務工作者和管理人員10人公告
關于招聘專職黨務工作者和管理人員的公告
按照《關于吉林省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指導服務中心建設指導意見》(吉組通字[2017]35號)和《關于四平市各級非公黨建指導服務中心建設指導意見》(四非公委發[2017]5號)的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全縣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充分發揮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指導服務中心作用,進一步實現黨的工作全覆蓋,伊通滿族自治縣委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伊通經濟開發區黨工委特委托吉林省佰鋮人力資源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黨務工作者和日常管理人員,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一)崗位
非公黨務工作者和管理人員
(二)數量
1.伊通滿族自治縣委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指導服務中心專職黨務工作者5人;
2.伊通經濟開發區黨建指導服務中心專職黨務工作者3人;
3.伊通滿族自治縣委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指導服務中心日常管理人員2人。
二、招聘條件
(一)學歷
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二)年齡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3日期間出生);
(三)報考黨務工作者崗位需中共黨員,報考日常管理崗位人員需伊通戶籍并在伊通縣域內居住;
(四)政治素質好,熱愛基層黨建工作,有較強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在同等條件下,具有黨務工作經歷者優先;
(五)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文字寫作能力、計算機操作能力及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化素養;
(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七)與其他單位沒有勞動關系;
(八)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招錄工作中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內的;
4.有吸毒、賭博、道德敗壞等不良惡習;
5.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被錄用的其他情形的;
6.本人及直系親屬曾參與邪教或其他非法組織和無理纏訪鬧訪等;
7.其他原因不適合從事專職黨務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招聘人員的工作職責
(一)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與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聯系,指導區域內的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開展黨日活動,發展壯大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中心日常管理人員負責非公黨建指導服務中心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重點關注尚未建立黨組織的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積極創造條件指導幫助其建立黨組織,努力開創黨的建設和經濟發展相互促進、共同提升的良好局面。
(三)指導規范區域內的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在組織關系接轉、黨費收繳、黨員教育、組織生活等方面的基礎性工作。
(四)注重發展培養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中要求進步的優秀員工,及時吸收其加入黨組織,指導規范區域內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發展黨員的相關工作。
(五)加強與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溝通,了解掌握經營動態,支持合法經營,積極幫助解決經營發展中遇到的難題,維護職工合法利益。
(六)完成上級黨組織賦予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本次招聘錄用人員須服從統一分配。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相關資料
(一)報名時間
2020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節假日休息)。
(二)報名地點及電話
伊通縣政務大廳2樓D廳2號窗口(電話:0434-4602222)。
(三)所需材料
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學信網學歷認證及其復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張,報名費60元。
特別提示:報名時需提供近期行程碼,并佩戴口罩。
五、招聘程序
(一) 發布公告
在伊通政府網站等相關新聞媒體發布公告。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對報名者予以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筆試程序。
(三)筆試
采取文化考試的方式進行,閉卷考試,滿分100分。考生需持準考證及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如出現筆試并列分數,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四)面試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計劃數與面試人選1:3比例依次確定擬面試人選,實際面試人選達不到1:3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計算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擬聘人員按照面試成績,從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崗位1:1比例確定,成績相同的,進行下一輪面試。
(五)政審
由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參照招錄公務員政審標準執行,政審資料交至用工單位。
(六)體檢
由用工單位組織統一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聘用
經體檢通過的人員,在政府網站公示7天,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證核實,取消其錄用資格。對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擬錄用人選資格,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補錄。
六、招聘人員管理及相關待遇
(一)招聘人員的管理及考核工作由伊通滿族自治縣委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伊通經濟開發區黨工委負責。用工協議的簽訂方式為二年一簽,期滿后自然終止。經用人單位和被聘用人員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用工協議。
(二)招聘人員的薪酬待遇。按照四非公委發[2017]5號文件要求,所招聘人員薪酬待遇參照伊通滿族自治縣社區兩委成員標準執行,薪酬平均標準參照伊通滿族自治縣上年度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人員平均工資水平核定,同時按照國家和省市等有關規定,落實相關政策待遇。
(三)招聘人員的開支渠道。所招聘人員的薪酬待遇均由縣級財政負擔。
七、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報信息,對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二)報考人員須保持申報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因聯系電話不暢造成后果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四)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以準考證為準)。考試詳情請及時登錄伊通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www.yitong.gov.cn查詢。
中共伊通滿族自治縣委組織部 吉林省佰鋮人力資源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