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泰和縣林業局下屬事業單位選調3人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我縣林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經縣干部調動領導小組研究同意,面向全縣鄉鎮事業單位公開選調3名林業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
共3名,其中:泰和縣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2名,泰和縣林業調查設計隊1名。
二、選調報考范圍
全縣鄉鎮科級以下全額撥款在編在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報考資格及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立場堅定;
2.工作責任心強,身體健康,熱愛林業工作事業,奉獻意識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3.從事基層工作連續滿3周年以上(截止時間為2020年11月1日);
4.泰和縣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學歷專業要求:①執法崗:大專及以上,法律專業;②綜合崗:大專及以上,專業不限;泰和縣林業調查設計隊學歷專業要求:大專及以上,專業為林業(學)類。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從事基層林業工作10年以上的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近3年(2017、2018、2019)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7.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公安、信訪部門記錄參加和組織過退役軍人非法上訪、鬧訪、纏訪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處于受處分、處罰影響期間或者期未滿的;
4.近兩年內在江西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或仍在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選調方法和程序
1.發布公告。在泰和縣人民政府網等媒體上發布公開選調信息。
2.組織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20年11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11月6日(上午8:00—12:00),報名地點:泰和縣林業局人事股(地址:泰和縣林業局)。報考人員需填寫《泰和縣林業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一份;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張;報名人員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打印的學歷在線驗證報告;主管部門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證明;工作經歷證明。
11月6日下午4:00-5:00縣行政中心16樓1609室領取準考證。
3.資格審查。報名時當場進行資格初步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選調人數與報考人數之比應達到1:3方可開考,如達不到比例則相應核減選調計劃數。
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凡發現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并記入選調人員失信記錄庫,3年內不得參加縣直單位公開選調。
4.組織考試。考試采取筆試方式,筆試滿分100分。
筆試內容范圍為:公共基礎知識及林業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等。筆試時間11月8日,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5.體檢和考察。筆試結束后按照總成績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由人社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資格。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出現的職位空缺,依次遞補一次。考察按照有關規定進行。
6.公示。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在泰和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7.辦理相關手續。擬選調人員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紀委監委部門全程監督。
(二)本公告由泰和縣林業局下屬事業單位考試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考試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聯系人及咨詢電話:
縣林業局人事股:0796-8638521
縣人社局人事股:0796-8638831(監督舉報電話)
泰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