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四川攀枝花東區招聘中小學教師20人公告
攀枝花市東區2020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等相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批準,我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西人才網www.pxrc.com.cn、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http://www.scdongqu.gov.cn、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市場網www.pzhdqrc.com發布)。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符合崗位應聘資格條件(附件1)要求的社會在職工作者、社會未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指2020屆高校畢業生和2018、2019屆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或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及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其中,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2020年高校畢業生因受疫情影響、延遲發證的,以該生就讀學校官網發布的領取畢業證時間為準;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執(職)業資格證書和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書等。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節或不予聘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審查原件校驗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如留學期間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國內的專業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相關高校科研機構對其留學所學專業的第三方認證,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可視為專業資格條件合格。
(二)基本條件
1.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4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具有中級職稱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9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有關回避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6)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曾受過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公職等黨紀政務處分的。
(2)現役軍人。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尚處于試用期內或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截止時間公告發布當日)。
(5)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6)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7)尚未解除黨紀、政紀(務)處分的。
(8)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9)在公招考試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報考崗位及名額
見《攀枝花市東區2020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情況表》(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網絡報名時間為:2020年11月16日9:00時—11月19日17:00時,報名入口為:(http://bm.e21cn.com ),報名及資格初審程序如下: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崗位情況表”,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只能用有效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攀枝花市東區2020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信息表》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間的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報考者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報名時考生所填寫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學歷、專業、畢業時間、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真實可靠,所選考試科目、級別、職位等相關信息準確無誤,提供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等有關證件真實有效。考試時憑本人準考證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舊版臨時身份證、學生證和駕駛證等證件)參加考試。準考證信息與身份證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如因填報的各項信息有誤影響考試及考試結果的使用,由本人負責;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本次考試資格初審工作由區教體局負責。報考人員請于報名后1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核。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攀枝花市東區2020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考生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向區教體局咨詢。
(一)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20年11月16日—11月20日17:00時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的規定標準: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符合以下減免條件的報考者請于2020年11月16日9:00時—11月19日17:00時工作日內全程佩戴口罩到攀枝花市東區教育和體育局五樓人事師培股辦公室(地址:長壽路24號)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筆試考務費用的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
2.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殘疾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二)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區公招領導小組統一安排,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市場網公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考生可另行報考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費。
(三)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并繳費的考生,請于2020年11月30日9:00時— 12月4日24:00時期間登錄(http://bm.e21cn.com )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內容見《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附件2)。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100分。
筆試時間定為2020年12月5日,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負責。未按規定時間在規定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2.政策性加分。
(1)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等九部門《關于“十三五”期間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川人社發〔2016〕34號)和《關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發〔2018〕16號)及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規定,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
(2)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據《關于調整我市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市事業單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見》(攀組綜〔2013〕47號)精神,屬于我市17個民族鄉鎮(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須常住戶口3年以上),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3分;對鹽邊縣、米易縣、仁和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2分;對東區、西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1分。
定向招考少數民族崗位的考生不享受少數民族加分政策,但可享受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加分政策。
(3)對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加分。根據《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有關加分政策答復意見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號)精神,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在報考我市事業單位時,在公共科目筆試按比例折合后、與面試成績折合前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6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考試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分別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原件;少數民族考生提供戶口簿和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退伍證、畢業證、立功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上證明材料于2020年11月23日— 1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內,考生全程佩戴口罩送交攀枝花市東區教育和體育局五樓人事師培股辦公室(地址:長壽路24號),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3.筆試成績公布與查分。
筆試考試中存在缺考筆試科目或違紀的考生,不進行筆試排名。
筆試成績于筆試后及時通過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市場網公布。
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問,應于筆試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憑身份證、準考證向攀枝花市東區教育和體育局五樓人事師培股辦公室提出查分申請(全程佩戴口罩),查分結果于受理申請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市場網公布。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區教體局具體負責。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考生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持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市場網站發布):
1.《報名信息表》2份(請在報名網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高校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因疫情耽誤畢業的2020年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學校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
4.服務期未滿的國家和省項目志愿者報考的,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在各級各類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在職教師需出具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手續。
6.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因面試資格審查、缺考,導致實際開考比例低于3: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市場網公布。
2.面試通知書的領取。
進入面試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按照《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的規定標準:面試考務費80元),具體時間、地點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市場網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科目及方式。
面試科目 |
面試方式 |
面試分值 |
教師崗位(除體育、音樂、美術教師外) |
講微格課 |
100分 |
體育、音樂、美術教師崗位 |
講微格課 |
100分,講微格課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 各占50%。 |
專業技 |
4.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四)考試總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及時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市場網公布。
五、體檢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加政策性加分)高低確定名次;若筆試總成績仍然相同的,按綜合知識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綜合知識筆試成績仍然相同,則加試專業知識筆試,以加試的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形成競爭的職位的考生,其《綜合知識》筆試成績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試其他形成競爭的職位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成績(不含遞補體檢人員),則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體檢由區人社局統一組織,在指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其中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招錄職位,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報考者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等額進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區人社局和區教體局實施。考核重點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可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由區人社局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市場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審批及試用期
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其中,2020年高校畢業生須在學校官網通知時間前、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報到證,并憑證書辦理聘用相關手續。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及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擬聘(聘用)人員資格。
根據《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東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區管校用”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攀東府辦〔2015〕63號)的精神,本次公招的中小學教師納入“區管校用”的統一管理范疇,由區教師服務中心對教師進行統一的調配和管理。聘用時,同一崗位的報考者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名選擇任教學校(排名靠前者先選),統一和區教師服務中心簽訂人事聘用合同后,再派遣到本人選擇的學校工作。
新聘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按相關程序辦理轉正定級;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東區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九、紀律監督與回避
為保證我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等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監督舉報電話:
攀枝花市東區紀委監委:12388
考務政策咨詢電話(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2-2229200
攀枝花市東區教育和體育局:0812-2293736、0812-2293506
十、特別提示
1.請考生在整個招錄期間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招考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相關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參加公開招聘各項程序的,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后果。
3.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以各種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培訓)網站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4.報考者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體檢、報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5.考生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認真閱讀《關于攀枝花市東區2020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考試期間疫情防控注意事項》(附件3),知悉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并按相關要求執行。
6.視疫情發展,如遇國家或本市出臺相關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將適時予以調整,相應補充公告將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市場網公告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
7.農村戶籍考生招聘為我區事業單位人員的同時,應將其戶口從原籍地農村遷移到攀枝花市轄區,轉為城鎮居民戶口。
十一、本公告由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東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攀枝花市東區2020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情況表.xls
附件2: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doc
附件3:關于攀枝花市東區2020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考試期間疫情防控注意事項.docx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