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滁州市第二人民醫院招聘工作人員30人公告
來源:滁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11-05 11:05:19
2020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2020年滁州市第二人民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名工作人員, 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指導下,由市第二人民醫院具體組織實施。市第二人民醫院設立公開招聘工作組,負責承辦具體招聘事務,紀檢監察機關實施監督。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三、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2020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在2020年度公開招聘計劃中安排部分招聘計劃,用于專項招聘“應屆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0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四、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且符合崗位[含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要求的學歷學位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要求(詳見《崗位計劃表》)。25周歲及以下,即1994年11月 1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齡依次類推;
5.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及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計劃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7)報考招聘崗位聘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回避關系的;
(8)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信息發布
招聘崗位等信息于11月4日起在滁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http://wjw.chuzhou.gov.cn/)和滁州市第二人民醫院網站(http://www.czsey.com/)統一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為2020年11月16日—2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滁州市清流中路1401號 市第二人民醫院人事科。
咨詢電話:0550-3523328。
本次招聘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原則上由招聘單位初審,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復審。
2.應聘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的學歷、學位、資格證書等材料。屬全日制2020年應屆畢業生的,還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屬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還須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上各項報名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期滿兩年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按規定兌現加分政策。報名時須攜帶相關服務證書和材料在報名現場審核并填寫相關表格(附件3),逾期不再補辦。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3.應聘人員須下載并填寫《2020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張。
4.應聘人員按招聘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碩士研究生崗位不受此限制),對少數緊缺專業崗位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經市衛健委同意后,可按2:1開考。不足開考比例規定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報考人員一經確認報考崗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2020年11月23日工作時間到滁州市第二人民醫院人事科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6.參加報考的應聘人員務必于2020年11月26日工作時間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7.招聘崗位規定的專業要求等有關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市第二人民醫院負責解答。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對象
招聘崗位代碼為202004、202005、202006、202007、202008的考生。
(2)筆試內容
筆試科目:《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兩科;
筆試內容:《基礎知識》內容為解剖、生理、病理、藥理、診斷、免疫學、衛生法規等。《專業知識》分別為各報考專業相關知識。
考試時限每科為120分鐘,分值每科為100分。
(3)筆試工作組織
筆試工作由市第二人民醫院具體組織實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加強工作指導。
(4)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當日時間安排為:9:00-11:00《基礎知識》
14:30-16:30《專業知識》
筆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5)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合成成績為:《基礎知識》成績×40%+《專業知識》成績×60%。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市第二人民醫院網站公布。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由市第二人民醫院在其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在筆試成績合成前每科加2分。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成成績需達到5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2.面試
(1)面試對象
招聘崗位代碼為202001、202002、202003的考生。
(2)面試內容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醫學基礎知識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等。面試滿分為100分。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面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需達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聘用。
(3)面試時間、地點及程序詳見《2020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方案》。
(四)體檢和考察
按照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與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合成成績相同,以《專業知識》成績高低排序,《專業知識》成績仍相同的,采取加試形式確定;面試成績相同的,采取加試形式確定。
體檢工作由滁州市第二人民醫院統一組織,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加強工作指導。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由兩名及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組負責復查核實應聘者報名資格條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據實撰寫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對體檢或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市第二人民醫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入編(周轉池編制)等手續。
新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時到編制部門辦理編制核銷手續。
六、紀律和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要求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監督電話: 0550-3072682、0550-3523266。
本公告的相關事項由市第二人民醫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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