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農業農村局下屬事業單位面向海口籍貧困生專項招聘公告
海口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屬海口市農業農村局下屬經費預算管理全額事業單位。海口市農業農村局為切實做好此次公開招聘工作,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 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8 號)等文件精神,面向海口市戶籍貧困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范圍、招聘崗位、人數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范圍
面向海口市戶籍貧困應屆畢業生(含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
應聘人員須在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擇業期內未就業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參加考試報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實工作單位,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高校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專業技術崗1名。
(三)薪資待遇
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和溝通能力,勤奮敬業,遵紀守法;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知識和技能條件(詳見附件1);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在 35周歲以下(1984年 9月 30日以后出生);
(七)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二)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三)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四)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五)失信被執行人;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社局、海口市農業農村局官網發布,信息公布時限為2020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共7天。考生報考后應及時登陸海口市人社局、海口市農業農村局官網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網絡報名。
2.報名鏈接: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707
3.報名時間:2020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9日17:00(節假日正常報名)。
4.報名要求:
網上報名時,應聘人員所需上傳的報名材料為以下(1)至(9)項,圖片上傳要求以jpg圖片格式上傳(圖片大小不超2MB)。
(1)報名人員需完整填寫《海口市農業農村局下屬事業單位面向海口市戶籍貧困畢業生專項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下載附件2填寫并本人簽名后上傳圖片);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兩面合并成一張圖片);
(3)海口市戶籍證明(上傳戶口本本人頁);
(4)貧困畢業生建檔立卡證明;
(5)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還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6)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載打印的學歷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境外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
(7)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
(8)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
(9)《考生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手簽并掃描上傳,見附件3)。
5. 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崗位相關信息,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須一致。
(2)每個考生只允許選報一個崗位。
(3)應聘人員應按招聘要求如實提供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完整、填寫錯誤,或者提交的報名材料不真實、不齊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導致審核結果不通過的,責任自負。
(三)資格審查
招聘領導小組組織人員于報名時間截止后完成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的初審,經初審符合報考條件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組織筆試。并于面試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面試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戶口本、報名表、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貧困畢業生建檔立卡證明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招聘人員參加面試資格。
資格初審和復審合格應聘人員名單在海口市人社局、海口市農業農村局官網公布。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報考條件或所填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弄虛作假、隱瞞實情等違反招聘規定的,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各部分滿分均為100分,其中筆試和面試成績按6:4計入綜合成績。依據“四舍五入”法,綜合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
(1)筆試方式:采取閉卷的形式。
(2)筆試內容:以崗位專業知識為主,兼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時間及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4)注意事項: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
(5)成績公布:筆試成績通過海口市農業農村局官網公布。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不得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并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末位同分者,一并進入面試并參加資格復審。未達到1:3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合格人數組織面試。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名單在海口市農業農村局官網公布。
(1)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
(2)面試內容: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及自我認知程度等。
(3)面試時間及地點:以海口市農業農村局網站官網發布通知為準。
(4)注意事項:面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
(5)成績公布:面試成績通過海口市農業農村局官網公布。
出現2名(含)以上考生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五)體檢及考察
1.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示之日起3天內經本人申請復檢一次,復檢應在主管部門紀律檢查委員會人員的陪同下,另外選擇同級別綜合性醫院進行,以復查結論為準。
應聘人員經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崗位名額,按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2.考察
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的標準進行,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考察人員,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考察人選報名材料進行復審(材料復審將在面試前進行)。
應聘人員經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崗位名額,從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體檢和考察人選及結果在海口市農業農村局官網公布。
(六)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考察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報主管部門審定后通過海口市農業農村局官網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主管部門負責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報送市人社局審批。
(七)擬聘人選核準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八)聘用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招聘單位將相關材料報市人社局核準,并辦理相關手續。
被聘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海口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海口市監察委員會駐市政府辦公室紀委監察組的指導和監督,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六、聯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長濱東二街 7號 17幢南樓四層海口市農業農村局組織人事科 4042室。
聯系電話:0898-68723605、68723611
聯系人:張先生,何先生
監督電話:0898-68723597
網上報名系統咨詢電話:0898-66738761/66755313
(咨詢時間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節假日休息)
附件1:海口市農業農村局下屬事業單位面向海口市戶籍貧困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海口市農業農村局下屬事業單位面向海口市戶籍貧困畢業生專項招聘報名登記表.docx
海口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