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錫林郭勒盟面向院校招聘中學及特殊教育學校教師208人公告
錫林郭勒盟2020年度面向院校公開招聘中學及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公告(內蒙古師范大學專場)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規定和盟委編委會下達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用編計劃,經研究決定,錫林郭勒盟43所學校赴內蒙古師范大學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為切實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保證教師招聘質量,2020年11月14日(星期六)赴內蒙古師范大學參加《內蒙古師范大學2021屆畢業生冬季就業洽談會暨“教育行業”人才專場招聘會》,為錫林郭勒盟42所中學和1所特殊教育學校招聘教師208人,其中:初中教師85人(蒙古語授課教師24人、漢語授課教師61人),高中教師112人(蒙古語授課教師25人、漢語授課教師87人),職業高中專業課教師6人(蒙古語授課教師4人、漢語授課教師2人),特殊教育學校教師5人(漢語授課特殊教育教師)。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7號)要求,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指2021、2020年度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往屆畢業生(具體指2019、2018年度畢業的高校畢業生)進行專項招聘。
名詞解釋:
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在報名開始日之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是指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高中階段以蒙古語授課為主,且高考時使用蒙古語文試題答卷,錄取為區內普通高等學校蒙古語授課專業、民族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和錄取為區外普通高等學校蒙古語授課專業的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高中(含職業高中)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招聘崗位不限戶籍;初中教師招聘崗位限內蒙古自治區戶籍(2020年11月14日之前落戶)或生源。對取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和在內蒙古自治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項目人員不限戶籍。項目人員包括: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劃、特設崗位教師、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退役士兵及獲得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頒發的《貧困家庭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證書》人員。
2.熱愛教育事業,誠實守信,品行端正,身體健康,遵紀守法。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根據教研廳函〔2019〕1號文件精神,對2017年起入學,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且具有學位、學歷證書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與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2018至2020年度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須在報名開始日之前,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專業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附件1、附件2)。研究生學歷報考人員本科階段所學專業,必須與招聘崗位表要求的本科專業相一致。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2002年11月14日之前,1989年11月14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實行“先上崗,后考證”階段性措施。本次招聘報名階段不限教師資格證,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輔助性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一年試用期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9.漢授語文教師和蒙授語文教師崗位要求普通話水平為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漢授教師崗位要求普通話水平為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他蒙授教師崗位要求應聘人員具備標準蒙古語授課能力。
10.服務期未滿的特設崗位教師,在報名開始之日前辦理辭職手續的,也可報名。
11.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含試用期內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研究生(2022年及以后的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
1.報名時間:2020年11月14日上午9:00—12:00,報名地點:內蒙古師范大學賽罕校區球類館。
2.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對報考兩個以上崗位人員取消其應聘資格。報名所需材料:
(1)《應聘人員報名信息表》(附件3,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或現場填表,須準備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張);
(2)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護照(三證之一)原件及復印件;
(4)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021年應屆畢業生持加蓋學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一份(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7)按內蒙古自治區生源報考的考生,還須提供本人原戶籍注銷頁(或復印件)或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8)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4.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應自備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并自覺服從招聘場所有關疫情防控要求。
5.應聘人員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在報名現場進行,當場告知審查結果。
(三)初試。
1.對報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超過3:1(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的崗位,將組織初試(現場答辯或筆試)后,按照招聘計劃數3:1比例確定該崗位進入面試環節人選。對報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低于3:1的崗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2.根據錫署辦發〔2020〕42號文件精神,對報考三科國家統編教材的蒙漢雙語教師崗位且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直接進入面試環節。“985”工程高校及教育部直屬6所師范大學畢業生資格審查通過的,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3.初試時間、地點在內蒙古師范大學就業信息網(http://jy.imnu.edu.cn/)重要通知專欄上公布。
4.初試成績不計入面試成績,只用于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選資格。初試結果面向社會公布。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在內蒙古師范大學就業信息網(http://jy.imnu.edu.cn/)重要通知專欄上公布。
2.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順序抽簽決定。音樂、舞蹈、體育、美術崗位面試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及模擬講課(備課40分鐘、講課10分鐘,下同)方式進行,其中專業技能測試占總成績40%,模擬講課成績占總成績60%。其他崗位面試采取模擬講課方式進行。漢語授課教師崗位和蒙古語授課語文教師崗位應聘人員須用漢語面試;其他蒙古語授課教師崗位應聘人員須用蒙古語面試;英語教師崗位須用英語面試;俄語教師崗位須用俄語面試。對不按規定語言面試的,按零分處理。面試當日內,同一崗位應聘人員在同一考官組并使用同一套試題。
3.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選。對同一崗位進入體檢環節人員最后一名面試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對并列人員進行加試后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選。
4.對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方可進入體檢環節。
(五)體檢。
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由盟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國家關于公務員體檢的其他有關規定進行。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應聘人員需要進行復檢的,在接到體檢機構通知后及時安排復檢。
(六)考察。
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公示。
1.體檢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新聘用(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聘用文件為準)且未滿試用期或在公務員考錄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3.2021年應屆畢業未按時取得畢業證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擬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聘用。
1.對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及時辦理聘用手續,并列入事業編制管理。用人單位須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在最低服務期限內,不得借調或調走。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不能勝任教學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
2.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當地同類崗位工資標準執行。
四、其他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全過程,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三)本次招聘工作(不含二連浩特市招聘崗位)由錫林郭勒盟紀委監委派駐盟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和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全程監督;二連浩特市招聘工作由二連浩特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教育科技局紀檢監察組和二連浩特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全程監督。
(四)咨詢電話和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
1.錫林郭勒盟第二中學 殷老師 15047195551
2.錫林郭勒盟蒙古族中學 包老師 13947955448
3.二連浩特市教育科技局 張老師 13947929907
4.錫林浩特市教育局 趙老師 13154790066
5.阿巴嘎旗教育局 李老師 15849929716
6.蘇尼特左旗教育局 阿老師 17887617276
7.蘇尼特右旗教育局 白老師 18247940898
8.東烏珠穆沁旗教育局 斯老師 13947967124
9.西烏珠穆沁旗教育局 淑老師 15947093768
10.鑲黃旗教育局 娜老師 13947954525
11.正鑲白旗教育局 烏老師 13848496296
12.太仆寺旗教育局 李老師 13604797479
13.正藍旗教育局 蘇老師 15849922651
14.多倫縣教育局 侯老師 13514799247
15.烏拉蓋管理區教育局 劉老師 15847939808
監督電話:
0479—8221201(錫林郭勒盟紀委監委駐教育局紀檢組)
0479—8109925(錫林郭勒盟紀委監委駐人力資源和保障局紀檢組)
0479—8278199(錫林郭勒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479—7524442(二連浩特市監督電話)
錫林郭勒盟教育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