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內蒙古自治區局招聘氣象類專業應屆生95人公告
內蒙古自治區局2021年度公開招聘氣象類專業應屆高校畢業生公告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氣象部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試行)》和中國氣象局人事司批復的2021年畢業生招聘計劃,為滿足我局事業單位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我局事業單位面向部分高校公開招聘氣象類專業應屆高校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內蒙古氣象局成立于1954年,在中國氣象局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領導下工作,實行上級氣象主管機構與本級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上級氣象主管機構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承擔全區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負責全區氣象工作的組織管理。區局本級設10個職能處室,9個直屬事業單位,4個地方機構。全區設14個盟市氣象局,86個旗縣(區)局,35個獨立氣象站。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批計劃招聘氣象類專業應屆高校畢業生95人,詳見《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2021年度事業單位招聘氣象類專業崗位明細表》(附件1)。專業根據中國氣象局人事司《氣象部門人員招錄專業目錄(2021年版)》(附件2)認定。
三、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和專業條件,符合招聘計劃的要求;
3.國家統招的2021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包含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生(含擇業期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持有空白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可按應屆畢業生進行派遣,且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雙學位畢業生以第一學位為準。國(境)外留學畢業生應取得國家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有關規定,凡與聘用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和其他親屬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中國氣象局、氣象人才網、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門戶網站、部分高校發布招聘公告,在線接收簡歷。
(二)報名
1.采用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現場面試的方式進行。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需將填寫好的《內蒙古氣象局氣象類專業畢業生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3)和個人簡歷電子版(須含本人照片及基本情況、四六級證書、就業推薦表及成績單)一并發送到370996892@qq.com郵箱進行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11月25日,郵件名稱統一格式為“學校-專業-學歷-姓名-手機號-報考崗位”。
(三)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情況,結合崗位需求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電話告知參加考試。
(四)考試
采取直接面試的考試方式,現場面試時間待定,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前將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個人簡歷9份(須含本人照片及基本情況,四六級證書、就業推薦表及成績單復印件);
2.身份證、學生證及在校證明原件;
3.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原件;
4.成績單(加蓋公章)原件;
5.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
6.學校就業部門加蓋公章的就業協議書全份。
提供材料均需真實有效且缺一不可,否則取消面試資格。
(五)體檢及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自治區氣象局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由自治區氣象局組織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六)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由自治區氣象局領導班子成員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報中國氣象局批復同意后,在中國氣象局、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所有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5年。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詢電話:段老師 0471-3335229
附件1、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2021年度事業單位招聘氣象類專業崗位明細表
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