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市宿豫區教育系統2021年校園招聘教師115人公告
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教育系統2021年校園招聘教師公告
為適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正式事業編制)11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江蘇宿豫及教育概況
1996年7月,經國務院同意,批準撤銷縣級宿遷市,設立地級宿遷市,新設宿豫縣和宿城區,2004年3月,宿豫撤縣改區,現下轄10個鄉鎮、3個街道,5個園區,總面積1252.6平方公里,總人口49.87萬。宿豫素有“第一江山春好處”的美譽,懷抱洪澤湖、駱馬湖“兩盆清水”,坐擁大運河、古黃河“兩大河流”,是全國唯一具有“兩湖兩河”特定地理標識的地級市,也是“江蘇生態大公園”,先后榮獲中國人居環境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全國水生態文明城市等稱號。2019年底,徐宿淮鹽鐵路通車運營,宿遷正式進入“高鐵時代”,此外,合宿新鐵路、宿連航道、大興通用機場等項目順利推進,宿豫全方位開放格局正加速構建。近年來,宿豫著力打造工業強區、電商名城、幸福家園三大建設名片,經濟社會綜合實力穩步提升,是水秀花香的美麗之城,活力四射的激情之城,成就夢想的創業之城、低碳健康的宜居之城。
全區現有各級各類學校79所(含市管3所高中),在校學生85381人,在職教職工5915人。其中,幼兒園45所,小學14所,初中6所,九年一貫制學校9所,特殊教育學校1所,中等職業教育學校1所、高中3所。近年來,先后被評為“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區”“全國青少年足球試點區”“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區”“江蘇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先進區”“江蘇省教育現代化建設先進區”,榮獲“江蘇省文明單位”“江蘇省平安校園建設示范區”、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滿天星”訓練營等省級以上榮譽50余項。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
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部分崗位要求本科段須為師范類專業。應聘人員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
根據相關規定,2021年高校畢業生以及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在本次招聘中報考教師崗位的,可實行“先上崗、再考證”的階段性措施,可暫不提供教師資格證,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時,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各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歷等條件。相關政策規定,除本公告另有規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執行。
4.志愿在宿豫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5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
(2)曾被開除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3)受到記大過、留黨(留校)察看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4)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宿建發〔2017〕193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5)考生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考生在本次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遷市宿豫區教育局組織,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和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豫區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及高校就業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公告、崗位簡介表、考察標準、體檢標準等)。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由宿遷市宿豫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通過郵件報名的方式進行,所有報名者免收考試費用。
1.報名。考生可通過郵箱進行報名或現場報名,每人限填報一個崗位。
郵箱報名。報名時間:2020年11月12日8:30~11月20日17:00。 考生下載報名表(附件2),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在表格中插入報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80KB以下),并對照本次公告公布的崗位(附件1)進行填報。將填寫完整的報名表電子表格,修改文件包名為“招聘崗位代碼+姓名+畢業院校”,并發送至指定報名郵箱:413174282@qq.com,郵件主題為“招聘崗位代碼+姓名+畢業院校”。屆時工作人員將進行初審,并通過郵箱回復審核結果,審核不通過視為報名不成功。請考生及時到郵箱查看審核結果。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現場報名。時間為各考點資格復審的當天,考生可下載報名表或報名小程序進行報名,一并提交相關審核材料。
考生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簡介表》(附件1)中的專業、學歷、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如在資格復審中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2.資格復審。通過郵箱報名成功的考生,均須至以下四個考點參加資格復審。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及高校管理實際,具體地點、時間將提前通知。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14天申領相應考點所在省份的健康碼(如“蘇康碼”等),資格復審(面試)前,考生須接受健康碼(如“蘇康碼”等)“防疫行程卡”查驗和體溫檢測,當天“健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參加資格復審。相關防控要求將根據省、市、區疫情防控形勢及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及時調整。
初定時間及地點:
1. 南京師范大學考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為11月21日(周六)。
2. 南京曉莊學院考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為11月21日(周六)。
3.江蘇師范大學考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為11月28日(周六)。
4.淮陰師范學院考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為12月5日(周六)。
具體時間、地點如有變化,將在宿豫區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另行通知。
請考生于規定時間內攜帶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①報名表(一式兩份);②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③所在學校出具的信息完整蓋章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④所在學校院系出具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證明或《成績表》;⑤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不能提供教師資格證的考生,現場簽署試用期起1年內獲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承諾書) ⑥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21屆畢業生可暫不提供;研究生學歷報考的,還需提供本科段學歷和學位證書);⑦本人2寸照片2張。上述①—⑥項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復印件。
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所有有效材料的、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現場確認的、網上提供虛假信息的或現場確認不合格的,取消其考試資格。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資格復審現場公布。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數達不到1:3面試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招聘崗位。
(三)考試。考試由宿豫區教育局組織,考試時間、考試地點為資格復審后兩日內(詳細的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考試方式根據報名情況確定(報名成功人數超過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必要的筆試,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采取演課形式)。考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成績當場告知考生(有筆試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進行筆試的崗位,如考試總分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序在前,如面試成績均相同,則現場另行安排加試,根據加試成績排序;直接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相同的,現場另行安排加試,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四)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考察在體檢結束后組織實施,通過個別訪談、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20版)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合格人選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未按照規定時間辦理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此次招聘工作,在體檢、考察環節考生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豫區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后,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由宿豫區教育局報區人社部門備案,辦理相關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待遇,并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5年)。服務期內不得辦理調動和借用,不接轉人事檔案,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七、其他
本簡章由宿遷市宿豫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7-84468202、0527-80986508(宿遷市宿豫區教育局人事與教師工作科)
監督電話: 0527-80986517(宿遷市宿豫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八紀檢監察組)、0527-84465736(宿遷市宿豫區人社局事業科)。
附件1.《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教育系統2021年招聘崗位簡介表》.xls
附件2.《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教育系統2021年招聘教師報名表》(1).doc
宿遷市宿豫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宿遷市宿豫區教育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