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南寧市上林縣鄉鎮事業單位招聘3人公告
為進一步貫徹中央和自治區、市委關于關心關愛基層干部重要精神,激發村“兩委”干部干事創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根據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社廳《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發〔2017〕19號)、南寧市鄉村振興(“美麗南寧”鄉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20年南寧市縣(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南鄉村振興辦〔2020〕6號)精神,以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2020年計劃從上林縣符合條件的村(含農村社區)“兩委”成員中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二)群眾公認、注重實績;
(三)公平公開、擇優錄用。
二、招聘對象
面向上林縣在職的村(含農村社區)“兩委”成員。已經入圍2020年上林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體檢的村“兩委”成員不能報考。
三、招聘名額
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
四、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歲;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四)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識和工作能力;
(五)現任村(含農村社區)“兩委”成員且任職滿3年以上(2017年11月17日前任職);
(六)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9年11月17日后出生);
(七)大專及以上學歷,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分別按相當于大專、本科學歷報考;
(八)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處于黨紀處分、政務處分、組織處理所規定的影響期內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曾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或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7.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發布于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nanning.gov.cn)、上林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hanglin.gov.cn/),發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后續信息(面試人選名單、擬聘人員公示等)發布于上林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hanglin.gov.cn/)?。
(二)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周末時間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設在上林縣大豐鎮豐嶺路2號縣人社局三樓304室事業單位人事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
3.提供材料:報名時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鄉鎮黨委、人民政府相關任職文件的復印件(須經鄉鎮黨委、政府蓋章確認與原件一致),以及《2020年上林縣從村(含農村社區)“兩委”成員中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2份(需所在鄉鎮黨委、政府審核簽字蓋章確認)。
(三)資格審查。依據招考職位資格條件,由縣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審查,查驗核實有關證書、證明材料。招考職位與符合報考條件人數比例不低于1:3方可開考。
招聘崗位相關學歷、工作經歷等要求時間的計算,均截止至2020年11月16日,需在2020年11月16日前取得相應學歷證書(以畢業證上的時間為準)。
(四)組織筆試。統一組織筆試(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及考試注意事項另行書面通知)。筆試內容側重于基層工作實際,主要內容為:黨和國家在基層的方針政策,群眾工作能力,基層黨建工作、脫貧攻堅和基層治理有關知識,自治區、市、縣情等(不指定教材)。筆試分值滿分為100分,對少數民族報考者采取照顧加分政策,分值為3分。照顧加分計入筆試總成績。考生可到上林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查詢個人筆試成績及崗位排名。
(五)組織面試。面試工作按照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規則(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2﹞79號)執行,滿分為100分。按筆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報考者出現筆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有0分、缺考或違紀情況的報考者不能入圍面試。
面試人選名單將在上林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和上林縣人社局公告欄張榜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出現的空缺不予遞補。面試時間、地點另行書面通知。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六)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總成績=筆試成績(含照顧加分)+面試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考試總成績相同的,面試得分高的優先。
(七)考察
縣人社局根據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
縣人社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工作。考察著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業務能力、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同時對其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關心關愛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2020﹞13號)精神,在疫情防控一線經受考驗、表現優秀的村(農村社區)“兩委”成員,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者自愿放棄的,按相關規定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進行考察。
考察工作結束后,出具書面考察結論,根據考試、考察結果擇優按招聘崗位數1:1確定體檢人選。
(八)體檢
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執行。由縣人社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體檢經費由考生本人自行負擔。
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對有當日當場復檢要求的體檢項目,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對其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如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者自愿放棄的,可從考察合格人選中按筆試、面試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
(九)公示和聘用
經上林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從考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分別在上林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hanglin.gov.cn/)和招聘單位工作區域內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招聘單位應及時進行復查。
公示期滿,對無異議或者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縣人社局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應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六、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嚴肅公開招聘紀律。資格審查驗證工作應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報考者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執行回避制度。報考者、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七、其他
(一)本簡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級基數。
(二)報考者在報考期間,應及時從上林縣政府門戶網站了解最新情況,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特別提醒: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收取報名費和考試費,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或授權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招聘無關。
(四)聯系方式:
上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71-5229756;
監督電話:0771-5225221。?
附件:
1.2020年上林縣從村“兩委”成員中公開考試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2.2020年上林縣從村“兩委”成員中公開考試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上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