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福州市衛健系統校園招聘175人公告
來源:福州衛生人才網
2020-11-12 16:03:34
福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2021向幸福之城出發”福州市衛健系統校園招聘的公告
為優化衛生健康系統人才隊伍結構,吸引高校優秀畢業生來榕,促進我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福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市屬有關醫療衛生單位在福建醫科大學舉辦招聘活動。現將本次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2020年11月13日09:00—11月15日12:00在福州衛生人才網網上報名;
2020年11月15日09:00—12:00在福建醫科大學旗山校區田徑場資格復核;面試、簽訂就業協議另行通知。(具體面試時間地點以用人單位通知為準)。
二、招聘單位(具體以招聘會現場公布的招聘單位為準)
福州市第一醫院、福州市第二醫院、福建省福州肺科醫院、福建省福州神經精神病防治院、福州市中醫院、福建醫科大學孟超肝膽醫院、福州市皮膚病防治院、福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福州市婦幼保健院、福建省福州兒童醫院、福州市第七醫院等。
三、招聘職位
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詳見本公告附表《“2021向幸福之城出發”福州市衛健系統校園招聘崗位需求情況表》。
四、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2020年11月12日),招聘單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
(六)除博士崗位和中、高級職稱崗位外,其余碩士崗位均面向2021屆畢業生和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其他專業證書、資格證書、工作經歷、年齡、現役等相關證書及資格條件的認定均以2020年11月12日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院校2021屆畢業生畢業證、學位證及相關證書可放寬至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七)具備招聘單位規定的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考。
(八)福州市所轄縣(市)(含長樂區)衛生健康單位衛生技術人員,由于夫妻分居或家庭確有特殊困難的,須經所在單位和縣(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批準方可報名,并在報名結束前現場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五、報名辦法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2020年11月13日09:00—11月15日12:00網上報名,報考者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每人僅限報考一個崗位。
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予以處理。考生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及時取得聯系。
2.報考者須按崗位條件要求提交考生報名表、身份證、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加蓋院系及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公章)、就業協議書(完整份數)、教育部學籍驗證報告、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及其它相關資格證書和證明材料,上述材料均應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進入面試前,用人單位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現場進行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用人單位資格復核為準。資格復核截止時間由用人單位在單位官網和福州衛生人才網公布。網上報名后未進行資格復核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復核資格。
3.在職報考者應于體檢、考察時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六、面試、考核
1.面試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試當天須現場檢測體溫,查驗報考者本人動態“八閩健康碼”(閩政通APP)、考生個人健康安全承諾書,“八閩健康碼”為綠碼者方可參加考試,存在承諾書中情況之一的需提供考前7天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2.博士崗位和碩士且高級職稱崗位采取現場直接面試考核的方式。經現場報名,組織資格審核、直接面試考核,各用人單位根據考核成績擇優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員,待體檢、考察合格后,辦理聘用手續。
3.碩士崗位采取面試的方式。面試合格線設置為60分。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報考者的綜合成績直接按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進入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數的,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對于考試成績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辦法解決:若2個以上報考者面試成績都相同,加試一場,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七、體檢
根據招考人數按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依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的要求執行。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不得在招聘單位對報考者進行體檢。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無特殊原因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八、考察
用人單位對面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組織報考資格復審、考察。
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九、聘用
本次招聘簽訂就業協議人員名單由用人單位通過福州衛生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齊全后,招聘單位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標準,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辦理后續相關聘用手續。
擬聘用的人員應在聘用手續辦理完成15天內到單位報到上班,若因個人原因無法按時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棄而造成招考職位空缺的,招聘單位可從報考該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十、有關事項
1.此次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0年)等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
2.報考者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福州衛生人才網、各用人單位官方網站是用人單位與報考者的主要聯系渠道,請報考者注意登陸網站了解最新通知等信息。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均與本單位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5.招聘全過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關規定,監察部門對整個招聘工作流程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和人事科聯系電話如下:
附件:
福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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