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肅酒泉市直醫院招聘43人公告
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結合事業單位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酒泉市人民醫院和中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備案制管理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此次招聘,擬計劃招聘工作人員43名,其中:市人民醫院39名,市中醫院4名。具體計劃詳見《2020年酒泉市市直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簡稱《簡表》)。
二、招聘范圍
符合崗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具體以《簡表》明確為準。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從工作分配,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遵守事業單位工作紀律。
4. 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其他條件。
5.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 年齡要求:崗位簡表中年齡按周歲計算,如:25周歲以下為1995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為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體標準以《簡表》為準。
7.《簡表》中有戶籍限制的崗位,戶口遷入時間為招聘公告發布之日前。
8.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見《簡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酒泉市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公開招聘崗位。
5.酒泉市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職辭退未滿5年的,不得報考公開招聘崗位。
6.近年來參加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被記入誠信黑名單的人員。
7.現役軍人、非應屆的在校學生。
8.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崗位專業要求
各招聘崗位專業條件參照教育部專業分類目錄為準。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的,僅限于該專業的人員報考;專業條件設置為專業類別的,則該類別所包含的專業均為符合報考專業;因參考目錄不一致,考生所學專業與《簡表》所列目錄有出入的,在同一門類專業目錄下的以用人單位給出的標準為準,不屬于同一門類專業目錄的,不得報考(如:“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與“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雖然字面意思差不多,但不屬于同一類別,不能混淆)。
四、招聘組織
招聘工作由酒泉市人民醫院和中醫院分別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應聘人員于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
市人民醫院報名地址:酒泉市人民醫院人事科(急診內科綜合樓9樓);
市中醫院報名地址:酒泉市中醫院行政辦公樓3樓306院辦公室進行報名。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咨詢:
市人民醫院咨詢電話:0937-6982150,聯系人:許鳴竺
市中醫院咨詢電話:0937-2659077,聯系人:王海濤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報名時,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招聘崗位條件”,慎重選擇報考崗位,本人提交的報考申請所有材料要真實、準確。
3.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酒泉市市直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及《誠信承諾書》(見附件)。
(2)畢業證(全日制本科畢業生須提供學位證、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畢業證書掃描件)、就業報到證(擇業通知書)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驗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驗證碼,在線驗證碼在有效驗證期內),凡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無法驗證的,取消聘用資格(含軍隊院校)。
(4)報考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和執業資格要求崗位的,已經取得相關證件的,須提供相應證件。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
(6)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
(7)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4.考務費:每人150元,在報名時收取。
(二)崗位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招聘崗位報名人數進行崗位審查。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按降低開考比例或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筆試,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分數線的進入面試。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每科滿分均為150分。分為:綜合管理類(A)和醫療衛生類(E)兩個類別。應聘人員按照所報考崗位對應的招聘類別,分別參加相應類別的考試。個別崗位所列專業或考生所學專業與試卷類型有出入的,以《簡表》公示的試卷類型為準。
本次筆試科目考試大綱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0年版)。
(2)考試組織:本次由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試試題委托第三方考試機構命制。
(3)考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報名時現場加考試微信群,筆試時間信息屆時通過考試微信群發布。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最低分數線:專業技術崗位筆試開考比例達不到1:3的(開考比例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核算,雖報名人數達到3人以上,但因考生缺考或考試成績為零分造成實際考試得分人數不足3人的,核定為達不到開考比例),劃定最低分數線。最低分數線計算方式:本單位同一類型試題所有達到開考比例崗位中進入面試考生筆試成績的平均分;如所有崗位均達不到開考比例,則取所有崗位第1名考生筆試成績的平均分。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專業技術崗位考生,高于(等于)最低分數線進入面試。
2.面試
面試工作由各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報考醫療衛生崗位的面試采取專業知識問答及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他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能力、處理問題能力、應變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面試進行現場百分制考察評分。面試小組應對每位應聘人員客觀、公平、公正地進行評價,集體現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匯總成績。紀檢監察部門全程進行監督。
應聘人員持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按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身份證過期的,不得參加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綜合成績的計算
公開招聘崗位的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筆試科目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60%+面試成績×40%。
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第三位小數不進行四舍五入。
(五)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按照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由市中醫院組織實施,通過應聘人員就讀院校、原戶籍地公安派出所、鄉鎮(社區),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工作業績(學習成績)、家庭情況及主要特長等進行綜合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
在考察中,發現考察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將其確定為聘用人選: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具體包括: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現役軍人、在讀未畢業的學生(含在讀未畢業的研究生、本科生)以及不具備公告明確的其他報考條件和崗位任職資格條件的。
2.未達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素質標準,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當禁止的行為的,具體包括: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壓制批評,打擊報復的;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或公眾的;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具體包括: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曾被開除黨、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差,以及其他不宜從事事業單位工作的情形。
5.用人單位考察時,將比對考生筆試準考證、面試準考證、身份證及本人相關信息,如出現某一證信息不夠一致者,取消聘用資格,請廣大考生保存好自己相關的證件材料。
在考察中,發現考察對象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考察組對本人情況嚴格進行考察,并經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確實是否聘用。
(六)體檢
體檢按有關規定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由市中醫院組織。體檢時須提供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修訂標準實施。具體有:
1.《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
2.《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
3.《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
4.《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
5.《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致(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
在公開招聘體檢環節前如出臺新的相關文件政策,從其規定。
(七)聘用
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經用人單位審核、市衛健委同意后,酒泉市人社局予以備案,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
公開招聘人員實行編制備案制管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對試用期有其他資格要求的,按要求執行。
六、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考試只公布筆試科目考試大綱,不指定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酒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招聘主管部門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
3.考察、體檢、復審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4.因考察不合格或因應聘者本人放棄應聘資格形成的崗位空缺,可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因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5.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資格或自主放棄參加考試的,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6.本次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經聘用,各用人單位約定的服務年限內不允許調離本崗位。
7.本公告解釋權歸酒泉市人民醫院和中醫院所有。
2.2020年酒泉市市直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xls
酒泉市人民醫院 酒泉市中醫院
酒泉市衛健委 酒泉市人社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