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十堰房縣事業單位招聘38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關于轉發<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省人民政府省軍區《關于印發湖北省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辦法的通知》(鄂政發〔2014〕41號)、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2020〕2號會議紀要等相關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在落實衛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2020年房縣面向社會和隨軍家屬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8名(其中面向駐房部隊隨軍家屬招聘2名)。現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2020年房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優錄用。
二、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各類人員(詳見《房縣2020年面向社會和隨軍家屬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1、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報考人員應具備如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等不良紀錄;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它條件;
2、面向駐房部隊隨軍家屬公開招聘的報考人員應具備如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素質高,品行端正,身體健康,責任心強;
(3)熱愛工作,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相關業務知識;具有一定的寫作能力,熟練使用計算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5)符合鄂政發〔2014〕41號文件規定的隨軍條件,配偶所在單位或部隊在房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在編在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之間凡存在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也不得聘用至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內設機構正職崗位;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及相關要求
(一)報名時間: 2020年11月 30日——2020年1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逾期不再報名。
(二)報名地點:房縣就業培訓中心一樓(陵洲國際酒店院內),地址:房縣城關鎮房陵東大道35號。
(三)報名辦法
報名者分別下載填寫《2020年房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面向社會)、《2020年房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隨軍家屬)1份,《考生誠信承諾書》、《考生行動軌跡表》各1份,近期免冠彩色證件一寸照片3張,身份證、畢業證、近期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戶口本、執業證、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到報名地點現場審核報名。通過現場審核人員繳納報名費100元,必須本人到現場報名。
(四)報名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填寫有關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同時按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積極做好自我防護。
2.“招聘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需提交所在單位工作經歷證明或勞動合同,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30日。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其他崗位。填報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4、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人員,資格復審時一經核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并錄入誠信黑名單。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考生與公告招聘條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應資格。
5、報考人員信息填寫錯漏或根據考生報名時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聯系上考生本人的,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筆試
(一)準考證發放時間
準考證發放時間、地點及筆試注意事項將以公告形式在今日房縣網另行告知。筆試準考證作為考生參加筆試、面試的重要憑證之一,請考生妥善保管。
(二)筆試時間及地點
詳見準考證。考生按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地點、考場安排、座次,持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準考證準時參加筆試。
(三)筆試形式及內容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綜合公共基礎知識占30%(其中房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占10分),綜合能力測試占70%兩科合卷。
2.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
原則上按崗位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急需緊缺、邊遠艱苦崗位,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開考比例可放寬到1:2。若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該計劃調劑到其他崗位或取消該崗位計劃,該計劃報名考生自愿調劑到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崗位。
3、政策性規定及加分。
“三支一扶”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考生、在軍隊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鄂人〔2006〕16號、十發〔2020〕10號文件規定,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筆試成績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條件的考生應于2020年12月4日到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904辦公室提交相關材料,包括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和《加分申請表》,本人因事不能辦理的,可委托他人辦理,除上述資料齊全外,還需出具委托書。逾期不申請的,視為放棄加分。
4、筆試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將在今日房縣網公布。
五、面試
(一)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筆試結束后,按1:3的面試入圍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對達不到1:3比例的急需緊缺、邊遠艱苦崗位,面試比例可放寬到1:2。對只有一人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場考試的平均分,方可列為體檢、考察對象。
(二)發布面試公告
1、面試公告至少在面試開考前5天發布,面試公告在今日房縣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試公告發布后,在面試舉行前5天內,入圍考生棄權的不再遞補。
2、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網站信息,按照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考生持本人筆試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參加面試的考生應繳納面試費用50元。
(三)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公告。
(四)面試內容
1、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工作能力和業務技能等方面的綜合素質,以及應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宣布,并經考生、考場監督員當場簽字確認。
(五)綜合成績計算
1、綜合成績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三支一扶加分)×50%+面試成績×50%;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50%+面試成績×50%。
2、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實行百分制,各單項成績和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則進行筆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綜合成績在今日房縣網予以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體檢、考察公告均通過今日房縣網發布。
(一)體檢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由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費用考生自理。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3、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相關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結論合格,再行辦理聘用手續。
4、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進行,考察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進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職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3、對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考察時無學籍檔案的人員;均視為考察不合格。考察中若發現其它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取消聘用資格。
4、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考察,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公示聘用
考生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通過今日房縣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由用人單位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八、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招聘的應試人員,須出具健康碼及考前十四天行動軌跡表等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規定,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低于37.3℃者才能進入考場。不服從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九、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考生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本公告由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19-3223722
舉報電話:縣紀委監察委0719-3224190
附件2:房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面向社會)
附件3:房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隨軍家屬)
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