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高新區管委會選調5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鄭州高新區管委會面向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審計系統、財政系統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崗位
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審計系統、財政系統中符合選調崗位資格條件,具有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事業單位干部身份的在編在職(崗)工作人員。
具體選調崗位、人數及有關要求等情況詳見附件1:《鄭州高新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二、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與選調崗位相適應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特別是較強的專業素質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吃苦耐勞精神、團隊協作精神;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名時已取得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相關證件;
4.年齡40周歲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期滿考核合格視為稱職(合格)等次);
6.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并具有正常履行選調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人事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名應聘;
8.符合選調崗位其他資格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選調:
1.見習期或試用期未滿的;
2.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
3.受處分尚未解除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選調崗位;
6.不符合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選調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初審、初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1月30日,在鄭州高新區官方網站(http://www.zzgx.gov.cn)發布公開選調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0年12月1日9:00—2020年12月3日17:00。
2.報名方式
本次選調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材料包括:
(1)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按照表格內容規范填寫,并上傳個人電子照片,本人簽名須手寫)和報名信息表(詳見附件3);
(2)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3)畢業證、學位證,以及相關資格證書;
(4)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在編身份及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加蓋單位公章);或者近兩年年度考核登記表;
(5)進行面試資格確認時,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6)其他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報名人員在報名時間內將以上材料的掃描件或清晰照片作為附件(注:報名信息表發送電子版),以“XXX(姓名)+崗位代碼+報名材料”命名,發送郵件至郵箱:zzgxqxd@163.com。系統將自動回復收件信息,如未收到郵件回復,為避免報名材料未及時投遞,請重新發送。
3.有關要求
網絡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報名人員必須對提交審查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凡發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或其他不符合選調資格要求的,取消選調資格。
(三)資格初審
2020年12月1日9:00—2020年12月4日17:00。選調單位將根據選調條件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提出審核意見。對審核不合格的,說明理由。資格初審合格人員按照程序進入下一環節。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名人員與選調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騙取報名資格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四)初試
同一崗位的報名人數與選調人數之比超過5:1比例的,由選調單位統一組織進行初試,初試采取面談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名人員的個人形象、基本素質、精神面貌、溝通表達、應變能力等。報名人員需按照有關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初試。初試時審查報名材料原件,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初試后,根據同一崗位選調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5的比例,按照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如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初試成績出現并列,一并進入)。
同一崗位的報名人數與選調人數之比不足5:1比例(含)的,全部進入面試環節。
(五)面試
進入面試的人員在面試前須進行面試資格確認。面試確認時,應按照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發現應試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同一選調崗位因考生本人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從該崗位初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如面試資格確認合格人員與擬選調人員比例達不到5:1的,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該崗位選調名額遞減直至取消。面試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按照通知的時間和地點進行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成績計算保留2位小數。面試不合格者不予進入體檢環節。面試當天,因參加面試人員放棄等其他原因,導致同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不能形成競爭的(即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未超過1:1的),組織現有的應聘人員面試。其面試的成績應達到所在面試室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面試中有缺考、作弊的,均不得進入下一個環節。
四、體檢和考察
(一)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選調崗位末位出現面試成績并列的考生,一并進入體檢環節。
(二)根據面試成績和體檢結論,按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末位成績并列且體檢合格人員,一并進入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是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態度、工作實績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素能和婚姻狀況及有無違法犯罪情況等。
(三)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而產生的空缺名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因考察出現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五、公示和調動
(一)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對于因末位成績并列進入考察的,根據考察情況,擇優確定為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名單在鄭州高新區官方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后,對擬選調人員沒有異議或所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調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報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后,辦理調動手續。選調人員在接到選調單位正式到崗通知后應于10日內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取消選調資格。
(三)人員到崗后按照高新區事業全供單位在編人員管理,工資福利待遇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六、其他事項
(一)初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進入考察人員名單、擬選調人員名單等有關事項均在鄭州高新區官方網站公布。凡各個環節未按有關通知要求執行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二)受聘人員要服從組織分配,對不服從分配者,取消選調資格。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本公告由鄭州高新區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0371-67997305
0371-61739503
監督電話:0371-67992613
(政策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附件:
2020年11月19日